12.28 收礼、公款旅游,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


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支队原分队长曲长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曲长营负责管理站前出租车运营秩序期间,先后11次接受出租车司机和车主给予的礼品礼金,合计5,387元,放纵出租车司机的违法行为,导致10余名司机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同时,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5月,曲长营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市商务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书记、负责人赵永海等人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11月,赵永海和副校长李桂云,带领学生到合肥参加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结束后,2人临时决定去南京、蚌埠、上海等地,期间先后到玄武湖、东方明珠等景点旅游。2人在旅游景点发生费用由个人支付,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住宿费且多领取出差补助费,合计1,634元。2019年6月,赵永海、李桂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相关费用。


三、泰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服务中心原负责人刘洪洲借出差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9月,刘洪洲前往山东省青岛市和江苏省张家港市考察劳动力输出工作。考察期间,私自改变行程,接受被考察企业安排到景区游览。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住宿费、交通费且多领取补助费,合计1,389.50元。2019年8月,刘洪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相关费用。


四、市商业服务技工学校原负责人侯洪强等人违规发放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侯洪强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将该校部分房屋及场地对外出租,并收取租金51,000元。侯洪强与会计侯颖、出纳陶颖商议,决定将该笔收入用于给学校职工发放补贴和福利,共发放39,200元,其余费用用于学校日常支出。2019年6月,侯洪强、侯颖、陶颖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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