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274407218
這個問題很複雜,未來的情況也可能會千差萬別。
房子繼續居住,不考慮產權的問題,能一直住下去,直到續期都可以。
出租也沒有問題,有購房合同也可以正常出租
- 法院起訴,走財產保全。通過法院來尋找房主家人。
2,如果找到房主家人,房主家人比較配合,後續走正常的繼承流程,然後按照約定過戶也OK。需要自己承擔稅費和過戶費用。經濟適用房過戶,稅費也是很大的一筆費用。
3,如果找到房主家人,因為房價的升值,而不再願意出售此套房子,就會非常麻煩。
根據政策規定,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能上市交易。也就是說,5年籤的合同很有可能是無效的。假如因此產生糾紛,那麼就必須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建議可以諮詢一下律師。這一塊比較複雜,不敢瞎說。
風影聊房
過戶也叫過戶登記,是房屋從一個人名下變更至另一人名下的行為。其本質是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對房屋權屬狀態的變更,因此,它屬於行政行為。根據行政法的規定,過戶登記必須要依申請才能進行,這個程序必須是行政相對人也就是原房主才能啟動。
還有一種情況可以起訴解決,建議委託律師代理,要求賣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找不到原房主,申請法院公告送達,缺席判決。
鄉村小韓
安置房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嗨嘍
建議到房管局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