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爺爺訂立遺囑後,父親先於爺爺死亡,姑姑獨佔遺產有道理麼?

有位粉絲諮詢小編一個繼承糾紛,此下名字均為化名,王某(小小王爺爺)在2015年早已訂立一份遺囑將其財產按照5比5的比例分給王小某(小小王爸爸)和王大某(小小王姑姑),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就在王某(爺爺)病入膏肓在醫院治療時,王小某(小小王爸爸)在外地工作,聞訊趕緊趕回家看望,結果就在回家的路上因為情緒激動,車速過快,在高速與人相撞,搶救無效死亡。

眼看著爺爺要不久於人世,大家誰也不敢告訴他這個噩耗,隨即爺爺也病逝。

料理完後事後,小小王向姑姑提出他想繼承爺爺的遺產,但是姑姑極力反對,姑姑聲稱 王某(小小王的爺爺)將遺產分給了小小王爸爸和她,

既然現在小小王的爸爸已經死亡,那麼他就已經喪失了繼承權,現在爺爺的財產只能姑姑自己一個人繼承。

爺爺訂立遺囑後,父親先於爺爺死亡,姑姑獨佔遺產有道理麼?

姑姑的說法在法律上是否能得到支持呢?答案是否定的,姑姑的請求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根據《繼承法》第十一條代為繼承的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小編簡單的解釋下這晦澀的法條,他講的就是爸爸先於爺爺死亡,那麼本該屬於爸爸繼承的遺產這時候就該爸爸的兒子繼承。

爺爺訂立遺囑後,父親先於爺爺死亡,姑姑獨佔遺產有道理麼?

小編在此告誡各位,家庭糾紛雖然好多事情沒有道理可講,但是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侵害時,權利人記得要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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