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清水:立足產業發展,助推穩定脫貧

清水:立足產業發展,助推穩定脫貧

2020年,清水縣緊緊圍繞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總體目標,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決策部署,堅持把發展產業作為脫貧治本之策,著力補強補齊“三農”領域短板,積極實施“6213”產業富民工程(即:開展6大行動,實施2大工程,推進1項改革,實現人均產業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30%的目標),助推貧困群眾實現高質量的穩定脫貧,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圓滿收官。

多措並舉開展富民產業增收行動。深入實施“4+2”農業產業振興行動,圍繞到戶產業培育、農業科技培訓,繼續扶持發展到戶到人產業。監管指導2019年第三批1685戶6948人用足用好到戶產業補助資金,全面落實產業發展任務;對已脫貧但需鞏固提升的524戶脫貧監測戶,平均每戶扶持資金1萬元發展種養產業;傾斜扶持未脫貧的670戶貧困戶戶均種植蔬菜1畝、馬鈴薯2畝;對有意願、有能力發展“五小”產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扶持,計劃投入扶持資金200萬元;指導18鄉鎮各種植馬鈴薯500畝,全縣計劃種植10000畝;計劃在白沙鎮魯灣、湯浴種植覆膜馬鈴薯500畝,洋姜500畝;全力實施未脫貧村1124畝花椒、2754畝梨園、貧困戶4505.7畝花椒園鞏固提升、深度貧困村2000畝花椒標準化示範園後續管理、貧困戶1100畝大營養缽花椒園建設項目;加強農業科技培訓,年內計劃完成高素質農民培育300人,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一戶一個“科技明白人”培訓510人。

清水:立足產業發展,助推穩定脫貧

加大投資開展合作社帶貧能力提升行動。聚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圍繞中央專項巡視問題整改,加大項目資金扶持和經營管理培訓,不斷促進合作社規範化建設運營。投資1080萬元支持全縣108家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產業建設;投資60萬元支持6個未脫貧貧困村實施合作社帶貧獎補項目;投資174.3萬元實施貧困村合作社帶頭人培訓項目,培訓合作社帶頭人500人;新組建聯合社5個,每個扶持10萬元,實現強強聯合、抱團發展;開展示範社創建活動,計劃年內創建國家級示範社1個,省級示範社7個,市級示範社10個,縣級示範社108個。

清水:立足產業發展,助推穩定脫貧

鉚足勁頭開展村集體經濟壯大行動。積極拓展村級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圍繞“三變”改革、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等,壯大村集體經濟基礎。投資700萬元支持12個貧困村建設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投資120萬元支持全縣未脫貧的6個貧困村通過資金入股、建設光伏電站和扶貧車間等方式,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努力實現260個行政村集體經濟逐年壯大,全縣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全部達到2萬元以上。

下足力氣開展龍頭企業培育行動。發展壯大一批省市級龍頭企業,鞏固提升一批現有龍頭企業,全力培育一批新型龍頭企業。計劃年內爭創國家級龍頭企業1家,省級2家,市級3家,縣級4家,實現全縣每個脫貧主導產業至少有1家龍頭企業帶動的目標。

立足實際開展農業保險覆蓋行動。圍繞農業保險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種養產業全覆蓋、對非貧困戶種養產業應保盡保的目標,嚴格遵循“政府引導、企業運作、協同推進”的原則,確保年內完成31個險種15929戶73028人155791 畝(頭、匹、只、箱、座)的承保任務。

拓寬視野開展創建品牌促消費行動。圍繞“三品一標”創建、“電商+產業”聯動發展,提高特色產品市場認知度和競爭力。創建“三品一標”農產品公共品牌5個以上,做好“清水粉殼蛋”“清水半夏”“邽山土蜂蜜”“清水花椒”地理標誌商標的管理使用;加大特色產品宣傳銷售力度,積極組織龍頭企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參加各類展銷會,全力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全方位增加農民收入。

堅定不移實施糧食安全生產工程。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嚴格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種植各類糧食作物65萬畝,完成套種5萬畝,確保糧食總產穩定在17萬噸以上。

集中力量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深入學習浙江“千村示範、萬村整潔”工程經驗,紮實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全面推進“三大革命”。新建行政村公廁73座,新建或改造戶用衛生廁所1.5萬戶;創建紅堡西城等廁所革命整村推進村70個;創建永清溫溝等省級清潔村莊115個、草川新坪等市級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村4個,全縣1028個自然村村容村貌整治達到全覆蓋;在全縣公路沿線種植百日草約1000公里2700畝。

清水:立足產業發展,助推穩定脫貧

規範完善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以發展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為導向,把握好清產核資、成員身份確認、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的股份權能等改革環節,積極探索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規範、監管有力的現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清水:立足產業發展,助推穩定脫貧

全力以赴實現人均產業收入佔30%以上的產業增收目標。以當地優勢自然資源為基礎,以“6213”產業富民工程整體思路為指導,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全面推進“六大行動”、“兩大工程”、“一項改革”,帶動貧困戶通過發展產業、入股分紅、合作社帶動等方式,實現人均產業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以上的產業增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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