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致肖戰粉絲:粉絲瘋狂,偶像買單


致肖戰粉絲:粉絲瘋狂,偶像買單

近十年,得益於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文化產業的大力支持。

娛樂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效仿韓國的人設明星,粉絲文化得到了瘋狂生長的土壤。

在流量明星產業模式下,人設經營和偶像崇拜的基礎和前提就是——粉絲的狂熱。

所以,我表示理解和接受。


但與以往數次粉絲圈互掐,跨圈互掐有本質不同。

不管是小鹿之於知乎、坤坤之於B站、亦凡之於虎撲。

他們都是掐架互罵。你一言我一語,須有來有回,一方作罷就散場。

沒有說鬧到搞垮知乎,關停B站,整改虎撲。(當然可能有實力方面的原因)。

圈地自萌,或者相互筆戰,掐架。這也是一種變相的繁榮,具有話題性。

但肖*戰粉絲這次是端掉別人的窩,斷了別人的生路財路。

沒有說法,很難混過去的。

致肖戰粉絲:粉絲瘋狂,偶像買單

從手段來看,蓄意為之,沒得洗。

沒人會覺得大規模的惡意舉報,實名舉報,是在罵人或者講道理,是無意。

舉報。

從鹿*粉絲在知乎的瘋狂舉報開始,

"舉報"進入視野。

凡遇異見者,將其所有答案,所有創作一擼到底,大批量惡意舉報,網站甄別能力有限,誤傷難免,人工申訴費時費力且難全身而退。

彼時,被封者眾,路人皆匿,紛紛逃散。

這都違規的話,以後沒詞兒用了。

粉團體之間的"鬥爭",已不再是共同領域下的筆戰互掐。

利用公*權大刀某些領域的分級制*度不健全,細分法律解釋不夠清晰的階段性短板。大肆攻擊對方。

誠然,這一招的確威力巨大。

定性成功,對手必受重挫。輕者罰重者封。

未定性成功,對手亦不勝其煩,以至縛手縛腳。

至於有沒有破壞整體的創作環境;對方會不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自己"哥哥"會不會反受其害。

卻不是粉們考慮的東西。

他們就是不願意多思考一步。

為什麼核武器是威力最大卻不能隨便亂用呢?

歷來文藝戲武的圈子都珍愛自己創作的土壤,唯恐外力介入。派系世仇的拼鬥都劃圈內決。

這才是原因。

非不能,乃不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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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粉這樣的行徑,若是悄悄使,也就算了,但弄上臺面的,只此一家。

行徑和手段為人所不齒,遭到指責自然是意料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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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來看,作為偶像本人的肖戰損失是肯定的。

資本對偶像的喜愛源於對他的估值,一直以來,流量=估值(這也是粉絲竭盡全力,拼命刷榜刷熱度的動機)。

估值變現需要通過:代言、影視作品、演出等渠道。

直白點說就是:得出圈,

出得了圈,才能成角兒。

——資本和眾粉絲輸血撫養的雛鷹,等的就是某日鷹擊長空,證明自己。

粉絲竭盡所能,維護打造其流量數據已是能力極限。

你不可能指望粉絲輸血明星本人及其團隊外,還要眾籌養影劇資方、院線、上下游、代言的企業、演出代理商。


而這次所謂227事件,對肖*戰的口碑的負面影響,堪稱"事故"級別。

在幾個大型社交平臺輪番刷榜。

風頭之勁,讓人歎為觀止。

不僅如此,LOF和A03用戶,全是影視劇的高質量受眾。

幾大社交平臺的用戶,也是國內娛樂產業消費的主力軍,佔了所謂"圈外"的大部。


俗話說:凡事要有個度,過猶不及。

喜歡一個明星是很私人的事,可是粉絲團體如果通過誇大、控評、拉票強制安利。對異見者人肉搜索、人身攻擊。

這隻會讓你這個團體和你安利的偶像本人,被同行視為毒瘤,遭外人反感。


明星之路競爭激烈。

縱觀近十年,流量大拿如過江之鯽,你方唱罷我登場。

一時拔得頭籌者,回眸一望,身後皆是灼灼的目光。

欲代之者無算。

固演藝之途如履薄冰。

粉絲們,愛他請不要搞死他。

對你來說偶像何其多,愛死一個,就再尋一個,畢竟量產(比喻,非特指)。

但對你哥哥來說,那是全部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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