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奉新一“精神病人”強行衝卡還襲警,司法鑑定結果難逃法律制裁

“精神病人”襲警,能逃過法律制裁嗎?快看宜春這起妨害疫情防控違法案件!

2月12日上午,奉新縣李某某未戴口罩出門買菜,在小區防疫卡點拒不聽從防疫工作人員的勸吿並毆打一名輔警,被奉新縣公安局以妨害執行公務立案調查。

據悉,李某某到案後情緒十分激動,自述有精神分裂症病史。

奉新縣公安局2月23日委託宜春贛西精神病學司法鑑定所,對其進行精神狀態及有無刑事責任能力司法鑑定。此案為該所疫情防控期間受理的第一例涉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行為的案件,因案情特殊,司法鑑定所高度重視。

受理此案後第二天,該所就委派兩名司法鑑定人驅車200餘公里至奉新縣公安局,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雙方做好嚴密的防護後進入專用檢查室開始鑑定。

奉新一“精神病人”強行衝卡還襲警,司法鑑定結果難逃法律制裁

一開始李某某的情緒十分激動並且拒不配合、甚至抵抗檢查,兩名司法鑑定人通過耐心勸說和安撫,對其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為其分析當前狀況和拒不配合的利害關係,花費了比平常多數倍的時間,一步一步緩和了其抵抗情緒,最後完成了鑑定談話和相關檢查。

考慮到被鑑定人情況複雜,又處於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兩名鑑定人返回後,組織富有經驗的專家和鑑定人就此案專門進行了3次研討,研討後迅速出具了司法鑑定意見書,歷時5天完成了鑑定案件,於27日提交給奉新縣公安局。

經鑑定

李某某作案時患有精神分裂症緩解期,作案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使案件偵辦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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