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中牟廟會文化

廟會,是集商貿服務、文化遊樂、宗教祭祀於一體,老幼皆喜參與的集會活動,被人們稱為廟會文化。廟會文化,它不是迷信的產物,也不是宗教的工具,而是一種歷史現象,是民俗文化,是中華民族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已將他定為一項十分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加以保護和弘揚。

廟會的歷史源遠流長,影響深遠,頒佈廣泛,名目繁多。從帝王京城到深山老林,從繁華都市到窮鄉僻壤,無處不有、無處不在。地處中化民族文化發祥地之一的中牟縣,廟會不但在黃河之濱、小清河畔、馬陵崗前、雙塔寺下比比皆是,而且蘊涵深邃,形式多樣。這些一年四季連接不斷的廟會,為活躍本地經濟,促進工農業生產,推進鄉村建設,方便群眾生活,豐富民間文化娛樂,起到了特有的作用。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由於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視和引導,使廟會有了新的含義,煥發出了新的生機和活力,在服務經濟、服務社會、服務政治、服務群眾方面,展示了他特有的功能和魅力。如縣誌記載的不知哪朝哪代形成的三官廟鄉四月初一的清涼寺廟會,是縣南最大的廟會。不僅本鄉本縣的群眾前來趕會,還招來了新鄭、尉氏、長葛、開封、鄭州、甚至武漢、南京等地大批客商。廟會成了大宗農副土特產品、家畜家禽的集散地,全國南北商品互通有無的交流場所。除商品交易外,會期還有曲藝戲班、馬戲團等文藝演出供人們遊樂觀賞。一年一度的廟會不僅方便了群眾生產,而且增添了生活的樂趣。

中牟廟會文化


一:廟會的起始

廟會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自西漢哀帝時佛教傳入中國,特別是東漢順帝時土生土長的中國宗教——道教創立後,由於歷代帝王對宗教的推崇和詔書的頒佈,各地教徒迅猛增加,建造寺廟之風四起,宗教祭祠活動需要的香、紙、金箔、糕點、糖果、吉祥物,及飲食小吃之類的飲食商貿活動也隨之產生。因為祭祀活動的定期舉行,寺廟周圍商貿服務項目的增加,從事商貿服務的人員也日漸增多。所以,寺廟所在地就逐步形成了廟會。唐朝時關於廟會已有大量文字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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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牟縣廟會的起始時間,民間說法不一,但大多無據可考。從目前見到的史料看,中牟縣有據可查的廟會應起於明朝洪武年間。史書記載,明太祖朱元璋一即位不但在京修建城隍廟,同時命名各府、州、縣一律依照其衙門規模建城隍廟一座,城隍神也一律行使建制稱呼。並頒佈儀注,規定各級官員到任,必須到城隍廟向城隍宣誓就職、祭(據《中牟縣誌》記載,知縣張永泰也於明洪武三年(1371年)。在縣城西門內建豐收城隍廟一座。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又規定“各地祠神,令起大會,以報神功”。關於中牟縣的祭神大會,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縣誌(《重修 城隍廟碑銘》)作了如下的描述:“吾縣城隍廟在縣西門內,威爽靈顯遐邇,欽仰舊俗相沿三月二十八日有社賽會之享,諸技比集,歌樂喧闐,邑民赴者肩摩踵接,香火之氣浮於霄漢,第自建國初迄令,垂二百年……”由此,可以看出中牟縣廟會有文字記載的起始時間應是明洪武八年(1375年)。

二:廟會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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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會興起的原因之一是寺廟的存在。有寺廟廟會才有場地,沒有寺廟就不稱其為廟會了。我縣的寺廟雖然早已蕩然無存,但就廟會的形成來說,它是離不開寺廟的。當然也不是所有寺廟都舉辦廟會。如佛教尼姑、道教道姑主持的庵廟周圍,因教規戒律的限制就不舉辦廟會。伊斯蘭教清真寺,基督教、天主教教堂周圍也不舉辦廟會。我縣舉辦廟會的場所主要在以下一些地方:

1、道教寺廟附近。由於道教是我國土生土長的宗教, 它承襲了自然崇拜和禱告崇拜,因此,它是一種多神教,群眾信仰普遍,寺廟比較多,如玉皇廟、城隍廟、土地廟、火神廟、財神廟、娘娘廟等。這些寺廟為廟會帶來了多而廣的舉辦場所。

2、佛教寺廟周圍。佛教是外來宗教,它信奉釋迦牟尼,我縣寺廟較少,如觀音廟、閻王殿等。

3、祠堂、家廟所在地。歷史上確有其人,生前功績卓著,為人敬仰,古人認為“聰明正直之謂神”。所以為他修築廟宇,以示紀念。如呂祖廟、魯公祠、理學祠、裴公廟、孔子回車廟等。另外,還有家庭祭祀先祖的家廟、祀堂等。

三:廟會的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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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廟會都是隨宗教祭祀活動的每月朔日(初一)、望日(十五)舉辦的。但隨著宗教理論的發展,供奉的神仙也越來越多,特別是道教除共同供奉的神仙外,還有各地供奉的地方神。所以寺廟越建越多,祭祀活動也連綿不斷,廟會也就隨廟興起。這些廟會的會期與歲時節令、風土習俗、宗教節日、神仙誕辰、寺廟落成日有著密切的關係。大致可分為以下六類:

一、祭祀神仙誕辰。如白沙鎮白沙村正月初七的火神廟會,這一天是火神閼伯的生日。鄭庵鎮賈堂村二月十九的觀音廟會,這一天是觀音的生日等。

二、紀念歷史名人。如劉集鎮大吳村九月十三的孔子回車廟會。魯廟村三月十四的魯公祠廟會。四月十二的理學祠廟會。姚家鄉崗王村二月初十的裴度廟會等。

三、求雨、祈福、祈豐收。如八崗鄉滹沱張村二月十二的二郎廟會。黃店鎮石家村五月十三的關帝廟會。白沙鎮白沙村七月二十二的財神廟會等。

四、遊園、觀光。如黃店鎮雙塔寺正月十六的廟會。官渡鎮倉砦村正月十八的水月庵廟會。官渡鎮橋村九月九的關帝廟會等。

五、歲時節令。如白沙鎮韓莊村的穀雨廟會。萬灘鎮臺肖村、三官廟鄉三官廟村的清明廟會。大孟鎮大孟村、黃店鎮段村的小滿廟會等。

六、風土習俗。如白沙鎮李湖橋村七月十五的中元節(鬼節)廟會。劉集鎮劉集村、大孟鎮大廟李村十月一的(送寒衣)廟會等。都是百姓追念祖先,祭祖掃墓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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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廟會的內容

廟會文化作為一種民俗文化,不僅具有濃厚的民族色彩,傳統習俗,而且還具有鮮明的群眾性、參與性和時代性。因此,廟會活動的內容豐富多彩,生動活潑,引人入勝。隨著時代的變遷,今天廟會活動的內容已發生了質的變化。由原來的為宗教祭祀、善男信婦女求神拜佛服務,變成了為群眾生活、生產、精神文明需求服務,它的活動內容有:

一、商業貿易。每逢會期,攤販商家雲集,日用百貨,地方物產,飲食小吃,生產資料,農具牲畜,應有盡有。

二、文化娛樂。為給廟會助興添彩,群眾喜聞樂見的曲藝說唱,舞臺戲曲,雜技馬戲,放錄像、套圈摸彩等多種文藝活動任人參與,供人欣賞。

三、走親訪友。廟會期間在會址所在村及周圍村莊居住的群眾家家都要準備豐盛的菜餚,招待親朋好友,使朋友相聚,對飲敘舊,母女團圓,暢談家常。

四、相親訂婚。廟會對未婚男女來說是一次絕好的擇偶機會。他們特意梳妝打扮跟隨父母赴會或在人指引下,相看對象(俗稱小見面),或男方宴請婦女方父母、介紹人、姑娘,讓男女雙方對面相看,確定關係(俗稱大見面)。

五、遊玩觀光。“借佛遊春”、“遊陸”是民間的習俗。逢這類廟會遊人如織,摩肩接踵。所售商品也比較單一,都是一些飲食小吃,糕點,瓜果,小紀念品,甘蔗等。

六、時事宣傳。由於廟會期間人員較多,層次廣泛,場所集中,為宣傳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時機和地點。新中國成立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利用廟會組織各種宣傳隊伍,運用多種宣傳工具,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生動活潑地宣傳了各個時期的方針政策,國內外大事、中心任務,推動了各個時期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三下鄉”活動。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隨著群眾思想觀念的轉變,文化科技素質的提高,對生產技術、致富門路、文化生活、衛生保健等都有了新的更高的需求。所以科技、文化、衛生“三下鄉”活動也就應而生了。廟會為“三下鄉”活動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和用武之地,廟會上科普展覽、科技諮詢、致富信息、文藝演出、名醫義診等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熱烈歡迎和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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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廟會的組辦

廟會要招徠客商,吸引遊人,辦得紅紅火火,使它長盛不衰,就必須有一班得力的組織人員。由這班人員負責劃分市場,安排攤位,維護秩序,聯繫文藝演出團體,修建舞臺,安排演出場所,會費收支,辦會人員的生活等廟會的籌備和善後工作。

由於廟會規模檔次的不同,組辦的形式也不一樣。就中牟縣大大小小二百多處廟會來說,組辦形式有三種類型:

一:是官辦的。例如縣城三月二十八城隍廟會即是。如前所述,明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發詔書,各地祀神、令起大會的報神功。從此,三月二十八城隍廟廟會就成了官辦的廟會,延續了數百年。新中國建國後,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利用傳統廟會發展經濟,開展物資交流。每年都有工商、商業、縣社、公安、文化等職能部門負責廟會的籌備與舉辦工作。縣政府還多次行文在廟會期間舉辦騾馬物資交流大會,促進了經濟交流,方便了群眾生產生活,豐富了文化娛樂活動。

二:是聯辦的。如果一個廟宇是幾個村莊的群眾聯合出錢出力修建的,廟宇建成後舉辦廟會也由這幾個村莊組建會社,並輪流當會首,主持廟會組辦的有關事宜。如黃店鎮正月十六的雙塔寺廟會,就是由袁家、郝營、業王等村輪流組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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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村辦的。如果廟宇是一個村的百姓出資修建的,廟會就由這個村組辦。如八崗滹沱張村二月十二的二郎廟廟會,就是由村民們選出德高望重、公道正派、有文化、會辦事、能言善辯的人組成會社組辦的。現在有的村已經沒有會社這一組織,而由村委會負責廟會的組辦工作。

現在許多寺院廟宇雖然都已不復存在,群眾也沒有了宗教活動,但廟會作為傳統集市和文化生活的補充,仍然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它在人們心目中的影響有增無減。一年四季各式各樣的廟會仍然接連不斷,會場上人山人海,文娛演出活躍在會場的各個角落,並增加了許多新的內容和形式,這些對推動中國特色市場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將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廟會作為我國的一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將永遠繼承和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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