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在我媽眼裡,我哥已經被打上了“孤獨終老”的標籤

都說人生四大喜事,分別是:久旱逢甘露、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

作為一個屬兔今年三十三歲的大齡男青年,在我媽眼中,我哥的人生已經沒有喜事了

生活平淡,性格沉悶,不愛與人交際,所以既不會有久旱逢甘露的欣喜,更不會有他鄉遇故知的喜悅,能認識與他相遇的人就不錯了。

至於金榜題名就更不用指望了,早早輟學出來打工也沒有混出個名堂來,還整天的不好好工作,換工作的頻率都要趕上我們老家那條馬路整修的頻率了。

而洞房花燭夜,綜上所述,在我媽眼中,估計這輩子是不可能有了。

在我媽眼裡,我哥已經被打上了“孤獨終老”的標籤

面對如今男多女少、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的人口現狀,我認為三十多歲還沒有結婚,其實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不僅僅是因為找對象不容易,也因為每個人的生活觀念不同,並不是所有人都急於結婚,也不是每個人都想結婚。

況且,三十歲左右,並不是一個被判“婚姻死刑”的年紀,畢竟有很多人晚結婚。

不過在我媽眼裡,我哥就是打光棍的命,沒有對象可以結婚。

尤其在農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哥一樣,年紀稍微大點,就被老母親斷定為是孤獨終老的命,晚年要去住村裡修建的五保屋。

婚姻,泛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政治等層面的認可,雙方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家庭的一種社會現象。

婚姻是自願的,且需要感情基礎,但顯然很多長輩並不是這麼認為。

之所以如此輕易又帶著幾分恨鐵不成鋼的語氣,說出“他這一輩子也就這樣了,是個打光棍五保的命”這樣的話來,大都源於父母自己的婚姻觀,以及他們對保持單身不結婚人群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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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就來說說,為什麼父母會如此急迫的希望子女早日結婚生子。


01:婚姻宜早不宜晚

相對於現代許多三四十歲還保持單身,甚至選擇不婚主義的現代人來說,作為父母的長輩們大都在二十左右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甚至更早。

因為整個大環境的影響,父母結婚的時候都很早,而爺爺奶奶輩的就更早了,十幾歲就結婚的人不在少數。

當然,現在我們並不提倡這麼早結婚,一是年齡和身體都沒有達到結婚的要求,二是個人心理也還沒有成熟到可以變換身份,從兒子、女兒變成丈夫和妻子,甚至一年之後就變成了父親、母親。

但人的經歷在一定程度上都會影響一個人對相同事物的看法,父母早婚早育的個人經歷,會讓他們覺得結婚就應該趕早,只要你年紀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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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早起的鳥兒有蟲吃一樣,父母認為,你該結婚的時候不結婚,好的對象都被人家挑走了,等你想要結婚的時候,就會發現沒有合適的人了。

所以,下手要快。

至於在快之下,是不是準,就不那麼重要了。

而且,想要早結婚的人,都已經結婚了,三十多歲還沒有結婚的人,要不然就是不想結婚,要不然就是被人挑剩下的,總歸都不是好的選擇。

所以,我哥三十多歲還沒有對象,在我媽眼裡,就是已經找不到對象的年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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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能力影響你的婚姻

人都是喜歡美好的事物和人,更喜歡優秀的,優中選優,這是本能

所以很多人在相親的時候都會問:有房嗎?有車嗎?有存款嗎?月薪過萬嗎?什麼學歷?在哪裡上班?

雖然我們不提倡在談感情的時候談錢,但這就是現實,人都是喜歡和自己差不多或者比自己優秀的人,很少會有人選擇和自己天差地別的人。

是人,多多少少都會有幾分虛榮心,女孩子更是天生就喜歡浪漫,尤其在愛情裡,總是希望能有一些小驚喜,小浪漫。

對我媽來說作為一個學歷低、工作一般、收入一般、長相一般、性格一般、年紀還大的農村人,我哥已經屬於“滯銷品”了

不喜歡說話、不愛和陌生人打交道、性格不討喜、不會哄人、還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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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大前提下,怎麼會有女孩子喜歡呢?關鍵是,難得有女孩子表示喜歡,他還不為所動。

如果是在大城市,至少大環境好,這些問題也許還可以不是問題,但在農村,這些問題都會被放大。

別說找對象了,我媽自己看了都覺得煩。

所以,在我媽眼中,我哥這樣的人,找不到對象是正常的。

如果早幾年,那時候剛出社會還保持著一種幹勁兒和衝勁兒,模樣上雖然還帶著幾分青澀,但年輕人的韌勁還在,或許還會有姑娘喜歡。

但現在,一把年紀了還沒個能力,沒什麼存款,是不會有姑娘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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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超齡不結婚就是自身有問題

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作為三十多歲還沒有結婚的人來說,這中間有將近十年的時間空白。

更別說在此之前還有談戀愛的時間,十幾年的時間都沒能找到對象,結束自己的單身,對於年輕人來說,這也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對於父母來說,就是另一種情況了。

畢竟在父母看來,一個正常的成年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心理和身體都成熟了,想要找一個伴侶成家立業,生兒育女才是最正常的事情

既有了可以互相照顧依靠的人,也有了一個親近的人聆聽自己的心事和煩惱。

等到有了孩子,一家人開開心心的,豈不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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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一直不結婚,而且不配合家裡安排相親的,那就是有問題了。

尤其在農村,每年回家都能聽到相鄰們在議論,誰家的閨女快三十了還沒有結婚,誰家的小子三十多了還沒有對象,肯定是自己有什麼毛病,所以才一直單身找不到對象。

這個有毛病,並沒有說的很直白,但聽的人都心知肚明。

無非就是身體有毛病,如果結婚就會暴露在人前,所以選擇單身;亦或是心理有毛病,排斥婚姻,因此一直一個人。

很顯然,這是一種對單身人群的偏見,還是帶著幾分惡意的偏見

對父母來說,大齡單身就是一種原罪。

它不僅在正面體現了你人緣不好,還在側面提醒著所有人,你有問題,所以才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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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單身不是罪,婚姻要兩情相悅

在我們的大家庭裡,比我們年紀大的都已經生兒育女,孩子都上初中了,比我們年紀小的孩子也可以打醬油了。

而在村子裡,幾乎已經沒有適齡的單身小姑娘了,該結婚的都結婚了,只剩下我哥一個光棍,還有和我一樣找不到對象的老光棍。

而我哥,在相親了兩次之後就拒絕再相親,而在僅有的兩次相親中都沒有看上對方,哪怕對方表示滿意,他都不為所動。

鑑於以上這些,我媽綜合我哥的自身條件,都不用仔細看,就已經斷定,我哥屬於那種找不到對象只能一個人孤獨終老的人

不主動,還不接受對方的好意、沒有財力人力、外貌年紀不佔優勢、性格不討喜,這些都註定了他要一直單身。

至於所謂的愛情,他們不相信。

在我媽眼裡,我哥已經被打上了“孤獨終老”的標籤

但我只想說,無論是選擇婚姻,還是選擇單身,都只是個人感情的一種選擇,是一種生活狀態,沒有對錯,沒有合適與否。

生活是自己的,感情也是自己的,只要想明白了自己需要什麼,就去追求

喜歡婚姻生活,就找一個兩情相悅的人結婚;享受一個人的生活,就選擇悠閒的單身生活。

單身不是罪,是一種選擇;婚姻也不是必須的,它也只是一種生活選擇。

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想法去要求別人選擇同樣的生活方式,也不要用自己的主觀臆斷去揣測別人的生活方式。

無論是單身還是婚姻,都是個人選擇,也要看緣分。

緣分到了,時間對了,那個對的人出現了,一切都會水到渠成。

相反,強行要求一個人在不合適的時間找一個不合適的人組建家庭,並不會幸福。

愛情,需要兩情相悅才是愛情;婚姻,需要愛情才能攜手走進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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