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警鐘長鳴︱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之十二

警鐘長鳴︱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之十二

藐視法規無證上路 心存僥倖終釀慘禍

一、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2017年02月17日06時15分許,楊某強(男,漢族,38歲,涇陽縣王橋鎮人)無證駕駛晉M牌號澳龍牌重型自卸車,在鹹北路咸陽弘宇工貿有限公司門前由西向南右轉進入鹹北路時與由北向南劉某平(男,漢族,44歲,陝西省柞水縣曹坪鎮人)無證駕駛陝DL號牌錢江125兩輪摩托車相碰並將其碾壓,肇事後楊阿強將傷者和車輛分別移至路邊。劉某平經醫生確認系現場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楊某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及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車輛進出道路,應當讓道路內正常行進的車輛和行人優先通性。”之規定,負事故主要責任。

劉某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十四條“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第五十一條“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之規定,負事故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駕駛機動車應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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