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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小張在當地工作奮鬥多年,終於有了不錯的經濟收入,他於是就打算購買一套房子居住。
不久後,他與房地產公司簽訂協議,購買了一套總價約100萬的房產,按揭付款,首付款約40萬餘元。小張在向銀行貸款餘下的60萬元後,於當日打入房地產公司的賬戶。
天有不測風雲,小張才買了新房沒幾個月,房產證都還沒捂熱,就因為一場突發的疾病去世了。小張的去世,對家人的打擊很大,他的父母只能白髮人送黑髮人。因為小張沒有結婚,並無子女,父母就成為了他房子的第一繼承人。
為了不違約,小張父母承擔了還房貸的責任。這時候,兩個老人發現,自己揹負的是一筆鉅額的債務。本來生活在老家的小張父母,並沒有什麼經濟收入,嘗試還了幾個月後,就再也拿不出錢。
無奈之下,夫妻兩人只能選擇申請退房。
律師說法
在貸款人過世後,留下的房貸是否還需要繼續償還呢?
《繼承法》上,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上述案例中,小張是房屋按揭貸款人,他去世後,房屋由父母繼承。那麼銀行有權要求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父母繼承了房產,就要償還貸款。
當然,《繼承法》還規定,繼承人完全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父母若放棄繼承小張的房產,則不用揹負還貸的責任。
因此,眼下還不起貸款的小張父母,只能由銀行將房屋收回後拍賣,用拍賣的房款,來償還該筆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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