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說說羅永浩(文章長,希望您能耐心讀完)

原創 押沙龍 押沙龍yashl 2016-10-21

這次我想寫寫羅永浩。

按理說,我不太適合寫羅永浩,因為我跟他並不算熟,和他總共只見過一面。而且他現在全副身心都在做手機,而我對手機沒有多大興趣。

在我看來,手機就是個手機。不同的手機用起來,當然會有美學上的差別,但對我來說這些差別並不重要,不值得我多琢磨。我對此完全不在乎,所以我用什麼手機,主要取決於我太太的口味。我太太的手機進化系列是三星、蘋果4s、蘋果5s 、蘋果6s plus……那我的手機的進化序列自然就是諾基亞、三星、蘋果4s、蘋果5s ……兩個月前我換成了蘋果6s plus。

我聽過一次羅永浩的產品發佈會。我很喜歡他的幽默感,也喜歡他演講的節奏,但是當我聽到羅永浩津津有味地比較各種手機上的小孔時,以及包裝裡附送的“精美螺絲釘”時,還是很崩潰。因為我這一輩子都沒注意過自己手機上的小孔是什麼樣子,而且也不想注意。

所以說,他現在做的事情是我不太瞭解的,而他這個人我也只見過一面,但是不知道怎麼回事,我還是覺得我很熟悉他。

就像一個和我做過很多次長談的人。

我跟大多數人一樣,也是從老羅語錄裡知道這個人的。後來,我看過不少他的演講視頻,看過他的文章。這些東西對我有一種吸引力,這種吸引力當然有一部分是來源於價值觀的接近。人都有這種抱團取暖的本能,看到和自己想法相似的發聲者就有一種莫名的好感。

另一部分則是來自於其他的因素,比如他的幽默感。他的幽默感很奇特。要知道,一般來說,好的幽默感往往要求一種自嘲的能力。羅永浩的這種能力相當強,但是另一方面,他這種自嘲裡摻雜了一種極其強烈的自信。這種搭配並不多見。

其實從性格上來說,我不太喜歡很高調的人。我自己也不是一個高調的人,不要說自誇,別人當面誇我都要臉紅的。我和人在網上吵嘴,很多時候也都是看不慣對方的高調和自信,覺得對方是個裝逼犯。但是為什麼羅永浩的強烈自信不但沒有激發我的反感,反而對我有一種吸引力呢?

我思考過這個問題,我覺得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區別:羅永浩的自信主要不源自與他相信自己能力超群(雖然他可能私下裡也這麼認為),而是源於他真誠地堅信自己在做一個“好人”,在做正確的事情。有人說羅永浩那個口才,搞邪教也搞起來,其實我對這種說法有所保留。如果羅永浩在說一些他自己也不相信的話,我覺得他那種奇特的感染力就會消失一大半,還能不能把邪教教主的工作幹好,是很值得懷疑的。

有人指責說羅永浩談論情懷,無非是為了兜售商品。對這種說法,我從來沒相信過。如果他發現談論情懷,對商業銷售有利,也許會有意得多談一些,這是有可能的。就像我寫一篇文章,如果發現類似內容讀者更喜歡,往往就會多寫類似風格的文章,但是我絕不可能寫一篇我自己不相信的文章。同樣,我也絕不相信羅永浩會為自己捏造一種情懷。

我很難說服那些不相信這一點的人,因為大家對人心的體察與信任本就不同。

但是,如果沒有另一種特質在做底色,我可能還是不太會這麼喜歡羅永浩。這種特質就是善意。

在我看來,這種善意就是對世界始終有一份信心,對人始終有一份信心,相信這個世界可以變得更好,相信世上總有一份道理可講,相信人性中總有一份溫暖和善良,並會被這份溫暖和善良而感動。

我對手機無感,但是我對文字和語言應該還算是敏感的。我相信自己能辨識出一個人文字後面的善意和戾氣、熱情和厭倦。這和水平無關,和見識無關,甚至和價值觀也沒有直接關係,它主要是性格問題。

比如和菜頭,我喜歡他的文字技巧,也相信他很聰明,但是我覺得他並不是一個對人世懷有很大善意的作者。而在韓寒的文字裡,似乎有一些過於精明的地方,但仍然掩蓋不住文字背後的那種善意底色,那份對世間的愛惜。在劉瑜的文字後面,也能看到那種善意。順便說一句,在我最近讀的六神磊磊的背後,也能感受到那種善意。

當然,這種差別本身沒有好壞之分。一個過度溫暖的世界也讓人受不了。就像毛姆,我覺得他身上就沒有特別多的溫暖善意,但他依舊是個有趣的人,也是個優秀的作家。只是從我個人的感受而言,確實更偏愛懷有這種善意的人。

《麥田裡的守望者》裡的霍爾頓說過一句話,他說有些小說你讀完了也覺得好,但不會想和作者打電話,而有些小說你讀了以後就想和作者打電話聊聊天。我覺得霍爾頓也許會想打電話給羅永浩,但我相信他永遠也不會有給方舟子打電話的衝動。

我周圍有的朋友很不喜歡羅永浩,最大的一個原因是他曾經攻擊過很多手機廠家。

這個確實不好。我也覺得不好,他因為這件事挨點罵也正常。不過,對這種事我也有過切身體驗。

我以前看過很多小說,眼光也很高,在我看來很多小說簡直就是大糞。後來我自己也嘗試寫小說,這才發現我這是典型的眼高手低。

我原來定的標準太高,對自己的能力也估計得太高。事實上,不要說寫一部偉大的小說,就是寫一個能抓人的故事,都是很難的一件事。就像《盜墓筆記》,我完全看不下去。要是放在以前,我肯定會把它貶得很低,但是我自己試過寫小說後,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把一個故事寫的能讓那麼多讀者有興趣讀下去,作者就有自己的獨到之處。《盜墓筆記》或者《鬼吹燈》之類的書當然比不上《冰與火之歌》,更比不上《戰爭與和平》,但是它們的作者也絕不是蠢材。

很多時候,你真正做一件事後,才會對這件事保持一份謙卑。

對羅永浩後來的言論我沒太關注過,我不知道他是否產生了這種謙卑。但是我覺得,如果他真產生了這份謙卑,應該會不憚於認錯。因為我說過,他超強的自信很可能來源於相信自己在做正確的事。如果他發現一件事情錯了,卻出於虛榮拒絕承認,我想這份自信也會慢慢萎縮。

而他的魅力和號召力大多來源於這種自信。一旦萎縮了,我覺得羅粉們是會發現的。

王小波寫過一篇文章《偉大一族》。我覺得羅永浩就屬於文章裡說的所謂“偉大一族”。這裡說偉大,不是說他本人有多偉大,而是說他追求做偉大的事情。

這種人總是有的。我從性格上來說,不屬於這種人,但我對這種人保有一份敬意。

就像羅永浩做手機,我相信有經濟考慮,但應該有所謂“追求偉大”的成分,否則從經濟上考慮,他當時的主要資源是粉絲,是知名度,而手機並不適合粉絲經濟。我覺得他多少就是覺得這個事情值得做,有意義(雖然我對此不太理解)。像他這種人,我覺得要是穿越到古騰堡時代,就會跑去湊錢開印刷廠,如果穿越到大航海時代,就會跑去報名當水手大副什麼的。

聖經上有一句話說,你們要做世上的鹽,你們要做世上的光。我覺得所有的“偉大一族”都是世上的鹽,世上的光。這個世界因為有了他們,才會變得多彩一些,變得更有趣一些。否則世上就剩下一幫行動上循規蹈矩,言論上無遠弗屆的噴子,不也很無聊麼?

我不知道錘子科技是否能成功。

羅永浩很聰明,看上去也很努力,但是聰明也好,都不一定能帶來商業上的成功。他身上帶有強烈的理想主義色彩。我自己雖然不是創業者,但我太太正在創業,我完全理解創業的艱難,完全理解理想主義面對商業一定會有某種程度上的妥協。

過於純潔的理想主義很美,但在現實世界中往往毫無用處。而過於妥協的理想主義又往往會失去意義。到底羅永浩的理想主義會走到什麼程度,又會妥協到什麼程度,我就不知道了,而且我對手機也沒太大興趣,所以也很難去觀察。

但是無論如何,我還是希望他能成功,因為在我們中國,他這種人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他當然有自己的缺點,但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種在大多數人身上看不到的光彩。在我們這個略顯猥瑣的社會里,這份光彩格外值得去珍惜。


我是押司和老羅的粉絲,他們都很好!

說說羅永浩(文章長,希望您能耐心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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