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小偷撬門,沒想到業主在家,被打成輕傷,小偷家屬堵門索賠,咋辦?

老木100


別人鬧上門,千萬不要意氣用事,此處無正當防衛。可以報警,向政府反映問題,裝監控錄像留下證據,告他們尋釁滋事或非法侵入住宅。都不行就陪些錢,不要籤合同,在家門口給,證明是受脅迫給的錢,再去告對方搶劫,還不行,告對方不當得利或請求法院撤銷。讓法院去幫忙把要錢要回來,估計對方就堅持不下去了。再堅持就是和法院做對了,全國人民都不答應啊!


土坡六賊


讓小偷來我家翹門,我保證不打死他,給他留口氣就行,如果他家屬還敢來堵門,我也保證讓他們殘疾後回去,而且保證一分錢都不會賠給他們


獨孤負孤獨


兩種情況:1、第一小偷在偷盜過程中,第二就是偷盜後逃跑過程中,第三制服小偷時他進行反抗,這些都是犯罪行為正在進行中,主家利益受到損失,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打傷小偷,屬於正當防衛

2、第一就是小偷停止偷盜,第二未逃跑,第三未反抗,犯罪行為已經結束,再打傷小偷,就屬於違反法律了!抓捕和處罰小偷屬於警察和法院的事情。個人沒有權利。


車軲轆2008


囂張不可一世,唯一解釋是:這小偷是在公安局備案了的,依法行竊。


難忘的口罩


秦朝 《秦律》對於盜竊者的處罰很重。根據《秦律》“盜採人桑葉,藏(贓)不盈一錢”,罰勞役三十天;“不盈二百二十至一錢,遷之”;“不盈六百六十至二百二十錢,黥為城旦”

宋朝在附於《宋刑統·賊盜律》中規定:竊盜贓滿五貫文足陌,處死。宋朝一貫相當於現今300元~450元之間,也就是大概偷盜超過2000元就要被殺頭,可以說對偷盜的刑罰是相當重的。宋朝朱熹就是對犯法者施行嚴刑的思想主張者,他主張以嚴為本,否則對壞人的仁慈就是對好人的殘忍。“是知為盜賊計,而不為良民地也”。

元朝,謀劃偷東西而還未實施的,要被竹板打四十七下;實施行動而沒得逞的,打四十七下。偷牲畜方面,如偷盜騾子和驢,要被割掉鼻子。偷雞鴨豬,則在臉上刺青。為了懲戒偷盜者,《元律》還恢復了自漢朝就已廢除的肉刑,初次偷盜的在左臂上刺字,再犯就在右臂上刺字,如果偷第三次,就在脖子上刺。

明代《大明律·賊盜》規定,所偷贓物價值要視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判處絞刑。明律對竊盜的人同樣使用肉刑,初犯要在其右胳膊上刺“竊盜”二字。再犯,刺左胳膊。三犯者,判處絞刑。


校尉李2019


軍人必須衛國,家人必須保家,撬門就是侵犯,打擊侵略者是保家衛國


道德理念


打是錯誤,不打治不服小偷跑了,嚴重的還會被小偷打傷。正能量被負能量治服了,法律維護的是利益,不是正能量,誰打壞小偷誰沾包。


手機用戶77725451039


這已經不是小偷了,這是強盜了,要判刑


手機用戶53484140642


小偷行竊時被打這是妥妥的工傷嘛! 普通工人受傷是老闆負責,小偷受傷那應該是被偷者負責才對嘛,[大笑][大笑] 誰讓你不一次打死,還留口氣不和你打官司找誰去。


踏山望海PPO


他應該下次辦個護照去美國偷,基本上有白白擊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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