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岳阳这起案例入选

岳阳晚报全媒体讯(通讯员 胡莎 记者 段佳)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全国6起案件),湘阴县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2016年11月下旬至2017年1月17日,胡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分六次到位于湘阴县杨林寨乡的洞庭湖内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猎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小天鹅52只,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资源,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价值达69472元。

湘阴县检察院在办理胡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时,对胡某某等人2017年9月22日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018年1月26日,湘阴县检察院经审批依法向湘阴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胡某某等人共同赔偿因侵权造成的国家资源损失69472元;判令胡某某等人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3.判令胡某某等人共同承担专家咨询费16000元。

2018年6月15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湘阴县检察院聘请全国知名野生动物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就猎杀小天鹅对环境破坏程度、生态的损害及修复方式、费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发表专家意见。同年9月18日,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后,公益诉讼起诉人继续跟进判决内容的执行,胡某某等人委托湘阴县林业局代为履行,湘阴县林业局制定《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在横岭湖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设立人工促进修复区100亩管护三年,种植旱柳250株、种植水草100亩;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经横岭湖自然保护区青山岛管理站观测,2018年底,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小天鹅种群数量明显增加,由案发前的300余只增加到4400余只。

该案提出以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的诉请,对保护好洞庭湖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入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不仅提供了专业意见,而且还给所有听庭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向当地林业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对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注重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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