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罰》這部小說所涉及的廣度是讓人歎為觀止的,圍繞著主角拉斯柯尼科夫的個人關係線就已經有了非常豐富且多樣化的內涵。與拉祖米欣的友情,與母親和妹妹的親情,與索尼婭的那種似乎是愛情,但又不完全是愛情的情感等等。這些情感的存在與相互間的化學反應是這部小說圍繞著殺人到自首的主線極為重要的觀察點。
除了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織以外,一個人物的多面性同樣在這部書中得到了非常好的描述。就以拉斯柯尼科夫而言,毫無疑問,站在21世紀的觀點,他是罪不可赦的殺人犯,在他殺死的兩人當中,麗莎維塔是完全無辜的。然而當我在讀到小說中段,看到拉斯柯尼科夫對馬美拉多夫一家的援助的時候,甚至短暫地忘記了他是殺人兇手的這一事實,對他產生了極大的同情。同樣的多面性也體現在了斯維里加洛夫身上,一方面他是一個淫棍,害死妻子和其他的女性,另一方面他又可以無私地在選擇死亡前將索尼婭和杜尼婭兩家人救出生天。同樣具有雙面性的還有索尼婭,她是妓女,但又是聖女,引導著拉斯柯尼科夫從偏執走上受難贖罪的道路。在人生中,當我們見到那些可能因為曾經越過我們社會的道德或法律界限而受到懲罰的人,也應該放下內心的不屑,去了解感知他們的內心,或許他們也有著某些可以拯救我們的東西。
書中最主要的衝突自然是圍繞著拉斯柯尼科夫的文章所構造出那種似乎是與新教倫理異曲同工的那種觀念,即這個世界上分為兩種人,其中一種人上人可以為了長遠的利益,在短期超越道德的界限,包括通過殺人獲取所謂的初始啟動資金。甚至在小說中段徹底地闡述出這種思想之前,作者就已經在前文的隻言片語中給出了一些預示。
卑鄙的人對一切都會習慣的。
以及與之相對應的另一句:
有良心的人,要是認識到錯誤,一定會痛苦的。這就是對他的懲罰---苦役之外的懲罰。
與《戰爭與和平》中托爾斯泰把違背良心當做兩種不幸之一不同,陀思妥耶夫斯基則把人分為了兩類,人上人可以不在乎自己的良心,把別人當做螻蟻,去習慣一切卑鄙的事以彎腰拾起別人不敢拾起的權力。而普通人若是這麼做,則會受到良心的責備,承受遠超過法律界限的痛苦。
而這一種人與人的關係,作為人上人敢於拾起權力的無畏,讓我想到了馬克思·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之所以資本主義啟蒙並壯大與新教國家,比如英國,比如美國正是在於新教倫理下,信徒根據自認為的天賦去拾起那些權力是被這種宗教信仰鼓勵的。也正因如此,英國的殖民主義,美國的搶掠印第安人的土地等等行為自從洛克起,都是可以被其道德標準所接受的,因為殖民地的原住民和印第安人就如同《罪與罰》中的高利貸老太婆一樣佔據了財富,卻沒有“更好地”發揮其財富的用處,那麼就需要來自歐洲的殖民者去除掉原主,更好地利用這些財富。
顯然這種道德觀並非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贊同的,就如同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最終主人公要得到完全的幸福要走過一條名為“受難”的道路。同皮埃爾一樣,拉斯柯尼科夫同樣是在監獄的苦行中洗刷了自己過去的荒唐,找到了生命的意義。這種受難起始於身體上經過勞作或是其他體力勞動的勞累,而在身體的疲憊下,似乎心靈就可以越過感知器官所能夠感受到快樂,而觸及到那些只有靈魂才能體驗到的幸福
去受難,用痛苦去贖罪,應當這樣。
在讀這部作品也好,其他俄國文豪的作品也好,都讓我對自己的生活產生了更多的思考。或者在以前,想到未來要過怎樣的生活,不能免俗的,無非是對事業,愛情,家庭,地位,名譽的追求。然而在讀完這部作品之後,我不禁會去想,去追逐那些東西,甚至讓自己變得不像自己內心的樣子,真的是通往幸福的道路嗎?
所謂“受難”在俄國文化中代表的並不是一個結果,並不是像日本文化那樣的殉道,相反“受難”是一個過程,一個通往幸福彼岸的過程。只有在經歷過這一段苦難之後,才能夠得到一些靈魂上的慰藉,而幸福與靈魂的被拯救是分不開的。
就如同《安娜·卡列尼娜》一樣,《罪與罰》同樣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受難的前提是否需要有基督教的信仰為前提?或許這個前提對於托爾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而言是必然的,對於奧斯特洛夫斯基則是相反的。然而對於我們其他的人呢?信仰是必須的,然而信仰來自何方呢?這個問題或許需要更多的人生,經歷更多的苦難,才能夠得到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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