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侵權,你是據理力爭,還是忍氣吞聲?

老黃弟


如果你真正感覺到是被侵權了,而且損失很大,值得用法律手段去維權,那就去爭回利益,在爭之前,諮詢好律師,或者是其他維權部門,如果覺得損失不大,不值得去動用法律,那就據理力爭,爭不回的話,只有忍氣吞聲了。


京漂追夢人


是據理力爭。

去年臺風期間,由於公司食堂正常開放,我被雨棚砸傷,經醫院診斷,鎖骨遠端骨折,肩胛盂撕脫性骨折,由此看來,受傷非常的厲害!

可隨後的一年時間裡,我向公司三次書面遞交訴求,要求公司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可公司一直支支吾吾,敷衍了事,現在直接答覆不給。

是可忍,孰不可忍!無奈,今天,我發郵件給市安監局,由他們前來調查處理!

我相信,世界這麼大,天下的烏鴉不是一般黑,一定會有說理的地方!


春雨送春歸


先忍讓,友好和對方協商。

若對方還知錯不改,繼續侵權。盤他,絕不手軟!!

人要懂得相互尊重,要懂法守法。

忍讓,友好協商,是我們對別人的尊重,也是一種修養。

若別人連這種尊重都不需要的話,就是在告訴你,不用對他客氣了。

這種不懂尊重他人的人,不懂法不守法的人,決不能慣他,必須果斷、堅決的拿起法律武器,狠狠地修理、教訓他!

一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二是為民除害。這種不講理,又欺負人的人,一定是經常欺負人的,以前被他欺負過的人,肯定是忍讓或保持沉默,才會把這些惡人慣得如此的無法無天、囂張跋扈。

法律賦予我們每個老百姓,都有合法維權的權益,個人權益神聖不可侵犯。

有人曾說過,小事忍讓,大事下狠手。

個人認為這句話是正確的。

社會風氣,以我們每一個人對事情的處理態度,都是有直接關係的。

小事忍讓,這是一種胸懷,一種修養。

大事絕不能讓,這是尊嚴,這是底線,也是做人應有的血氣。同時也是一種見義勇為的表現,為自己也為他人教訓惡人!

俗話說,要命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玩命的。就是這個道理,當我們合情合理合法的時候,對待惡人的侵權行為,絕不可姑息,絕不可慣他,必須比他還恨,讓他知道不能隨便欺負人。

當然,維權之路是很辛苦而漫長的,你必須熟悉相關的法律條款,各政府部門的職能範圍,堅持不懈,才有可能有結果。

本人現在也正在維權的路上,歷經了兩年多的時間,面對惡人的恐嚇威脅,上門尋釁滋事,毫不畏懼,誓將惡人法辦。

相信法律!相信正義!

雖然正義常常會遲到,但只要你努力,你堅韌,正義一定會來到!









錦繡140348203


有理有利有節。








空中世界的百花園


大樹不與草爭,將軍有劍不斬蒼蠅。如果你是一個有格局的人,你一定會處理好生活中的小矛盾,有時候那不叫忍,那叫智慧,或者說叫情商。假如你有一單生意要談,你會在機場因為一個小問題和人槓上,然後大打出手?如果你正去面試公務員的路上,你會因為一點小矛盾和人打到進警局裡?有時候真的不能認為是忍,只能說不想,或者說不值。


TMC1365379


我的經驗之談,遭遇侵權據理力爭的結果是再次因維權而再次傷害,所以大家是選擇一次傷害還是兩次?想必都有數!其中原因沒有經歷的永遠不會知道!


用戶6044686002713


據理力爭,哈哈哈,還得好好惦量惦量一番啊。記得漢高祖劉邦手下有一位大臣叫周昌,他在劉邦面前什麼話都敢說,可他在呂雉面前卻啞口無言。所以,,,,,,。


獨行不愧影156


沒有實力據理力爭又如何?常言道窮不與富鬥,富不與官鬥。一個弱勢群體想維權談何容易。只有自生自滅。


更改成南郭先生


不想忍氣吞聲,又不敢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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