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兩地發佈徵收土地使用權通告

烏海市海勃灣區人民政府

關於收回包銀高鐵烏海段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通告


收回土地範圍

包銀高鐵烏海段在海勃灣區範圍內林蔭大道以北、新千線以南、包蘭鐵路以東(具體範圍以高鐵線路規劃和設計路線為準。)

收回國有農用地及其他性質用地補償

(一)土地面積以承包人與原承包單位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為準, 土地性質按照承包合同認定, 沒有認定的按照現狀或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認定為準, 土地補償標準按自治區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內政辦發[2018]4號)的規定給與補償, 超出證外的土地最多可認2. 4畝按有證標準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包括樹木等)按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結果予以補償。

(三)國有土地上建築物與構築物的基底面積所佔用的土地不重複計算補償。

(四)國有土地以合法的土地承包合同為單位, 每畝獎勵2000元。

(五)國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構築物、 附著物、房屋裝修, 以及歷史原因形成的無證大院, 根據實際性質由受託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給予貨幣補償。

禁止事項

本通告發布後, 收回範圍內禁止下列活動

(一)搶種、搶栽各種農作物和樹木及突擊開發土地的。

(二)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三)改變土地、房屋用途。

(四)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其他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實施的,,一律不予補償。

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地上物所有權人及土地他項權利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 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徵地現場辦公室(110國道邊原王元地火車站)辦理徵地補償手續。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 地上物所有權人及土地他項權利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不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土地權屬等以徵地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內蒙古兩地發佈徵收土地使用權通告

阿拉善盟阿左旗啟動

巴銀鐵路建設土地徵收工作

(附補償安置方案)

阿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今日(3月4日)發佈公告,正式向社會公佈《巴彥浩特至銀川鐵路建設項目(阿拉善左旗境內)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意味著備受關注的巴彥浩特至銀川快速鐵路建設邁出實質性一步。

根據公告公佈的信息

新建銀川至巴彥浩特鐵路自銀川站引出

在阿左旗境內途徑9個嘎查

全長約為75公里。

公告明確,為保證巴彥浩特至銀川鐵路建設項目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擬徵收巴潤別立鎮上海嘎查、沙日霍德嘎查、鐵木日烏德嘎查、塔塔水嘎查、圖日根嘎查、巴彥寶格德嘎查、科泊那木格嘎查和巴彥浩特鎮敖包圖嘎查、巴彥霍德嘎查的部分集體土地作為巴彥浩特至銀川鐵路(阿拉善左旗境內)項目建設用地。徵收的具體範圍、面積,以徵地拆遷機構實地勘測、調查為準。

內蒙古兩地發佈徵收土地使用權通告

公告強調,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收土地範圍內搶種青苗,搶建建築物、構築物,凡搶種的青苗和搶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一律不予補償。

擬徵收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標準如下


內蒙古兩地發佈徵收土地使用權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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