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抓羊肉,觸覺與味覺的美麗邂逅

《說文》中說:“羊,祥也。”《周禮·夏官·羊人》記:“羊人掌羊牲,凡祭祀,飾羔。”羊在古時被賦予成為吉祥的象徵和重要的祭祀食品。《本草綱目》中也說,羊肉是大補之物,能比人參、黃芪。手抓羊肉源遠流長,是生活在我國西北的蒙、藏、回、維等民族喜愛的傳統食物,在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這與他們惡劣的生活環境和獨特的生活習慣有很大的關係。外出遊牧,數月不歸,而羊肉有飽食一頓,整天不餓之功效。

羊肉最平民的吃法便是手抓,手抓不是一道細緻的菜,而是一種吃法,一種大膽豪氣的吃法,是觸覺與味覺的美麗邂逅。好客的草原牧民,每逢佳節或賓客臨門,待客最隆重的儀式便是宰羊,手抓羊肉在宴席上是必不可少的,上手抓羊肉和吃手抓羊肉也非常講究。將新鮮羊肉剁成二指寬的長條或塊狀放到鍋裡煮熟了吃,便謂之手抓。煮手抓的鍋要大,水得是涼水,開鍋冒泡後撇去血沫子,下上青鹽、花椒,煮熟後放入大盆之內,眾人圍坐用手抓取而食之。胸叉和肋條肉最為鮮美,也最為珍貴,先要敬呈給貴客和最年長者品嚐。

有一種“開鍋肉”的吃法,是指羊肉剛煮開鍋沸騰,在打沫子的同時就可以撈起來吃了,稍晾一下,一口下去,含血汁水外流,倒也鮮香爽口,你若是在開鍋後十幾分鍾內不撈起吃,之後你再想吃,也就咬不動了,那便不是開鍋肉,於是你只好在一兩個鐘頭後等它煮綿軟了方能下口。草原牧民煮手抓羊肉有獨到之處,烹調操作簡單明快,只須加一小把鹽(也有的不加鹽,吃時蘸鹽),牛糞火候恰如其分,血沫消失不久,肉熟而不硬,吃起來又鮮又嫩,十分可口。草原上的手抓羊肉,色、香、味、形都代表了草原牧人的粗獷、豪放、熱情、虔誠和好客的性格。手抓羊肉嚴格意義上說算不上是一道菜,只是一種吃法罷了,但觸覺與味覺的美麗邂逅,使得這吃法,抓得撼動山河,吃得豪邁大氣。

在大西北,若是不能吃手抓羊肉,不會喝青稞美酒,很難體會西北飲食中的硬朗與生猛。那可是一種高原牧區原生態的風格。手抓羊肉講究的是羊肉的原汁原味的嫩,還要配上椒鹽和口踏蒜瓣,西北流傳著一句話,“吃肉不吃蒜,味道減一半”。簡簡單單就用鹽、花椒和水煮就的,手抓羊肉是那麼的可口動人,每當在餐桌上大快朵頤的時候,咱們青海人的豪放,熱情,也都表現的淋漓盡致。

人類直立行走,解放了雙手,可以靈活地使用工具了。這雙手,吃起東西來當然也毫不遜色。一大盆二指寬的草膘羊肉在簡單的烹飪之後大放異彩,搬上了桌,那手抓羊肉堆在盆中,顫巍巍、赤條條、白淨淨、油晃晃,誘人直接上手,筷子已然沒有了用武之地,手抓則成為了動物般的本能方式。羊肉手抓,似乎總是帶著某種文化的通關密語:人們提起手抓,繼而就會聯想到力量、粗放、酣暢淋漓與心滿意足。試想一下,那雙因高原物候而乾燥的手掌把盤著油潤瓊脂的羊肉,對應的景觀就該是大漠孤煙、草原遼闊。在人類創造出工具之前,手是獲取食物與享用食物最重要的理想工具。手與食物的聯繫,多與豪放和不拘一格掛鉤,有時又會成為野蠻的象徵。使用各種人造器具進食,是文明發展到一定程度後,講究飲食氛圍的事情。人類在食物入口之前,先用手指觸摸,可以提前掌握食物的溫度與狀態。這也符合人類的一個特性,就是想要探索、操控周遭自然物質世界,以順應自己的需求和興趣。這些需求和興趣當然也包括對我們的感官刺激,從而創造出能吸引我們大腦關注的感覺模式,那就是觸覺與味覺的美麗邂逅。

手抓羊肉吃罷,先是雙手相互摩挲,用羊脂滋潤乾燥肌膚,而後便可手腳朝天,身體後仰,眯起雙眼,打著飽嗝,心滿意足的瞧湛藍天空,雲起雲飛。手與狀態各異的食物接觸,意喻著豪放、野趣、熱情,觸覺與味覺的美麗邂逅自然會推波助瀾,誘發出更深刻的美食感受。手抓羊肉將觸覺與味覺共通,則成為了我們一直割捨不下的自然天賦吃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