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兒
自己的車三者險150萬,每天告誡老婆,遵守交通規則,如果還有人不小心給撞了,那能怪誰呢?怪運氣吧,每年幾千塊的保險費不是做公益,那是需要保險公司去擔責的。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應該交給保險公司去全權處理,他們才是專業的,自己只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這就是作為車主,最直接的感受。出現交通事故,好心不一定能帶給你好報,墊付後要不回來錢的時候,你就知道多麼的噁心人了。還好,現在交通法規一步步在完善,現在在很多交通事故中,我弱我有理,都行不通了,交警也會根據事故經過,做出判斷,甚至出現過行人主責違規,機動車免責的交通認定書。
最後,我想說的是,大部分的車主,都希望自己的車永遠不要出事故,也不會惡意違規,當意外發生的時候,自然交給專業的人士去處理,而不是跟你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