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意義上講,出租車能不能兩權和一?

只為紅顏一笑42


出租車經營權,出租車所有權,出租車使用權,其中出租車經營權是國有資產,兩權合一說的是出租車所有權和出租車使用權,現在的實際情況是出租車使用權在出租車經營者手裡,而出租車所有權在出租車公司手裡,但是問題來了,出租車所有權在公司手裡可是車輛的購置公司沒出一分錢,真正的出資人是出租車經營者,兩權合一就是要把公司這個皮包公司踢出去


長治公社


承蒙邀請!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出租車的經營權和所有權根本無法合一!車輛僅僅是工具而已……

這是因為出租車經營權不是指“車輛物權的租賃販賣經營權”,而是指“車輛所佔用公共道路空間資源路權的租賃販賣經營承包權”!

大家發現沒有,公共路權的所有權或支配權不屬於私有化產品,人們根本無法私人獨享私有化佔有公共路權的所有權!

如果把私車營運對道路資源的“租賃經營承包權”直接劃入私人的個人所有權,這就意味著城市公共道路資源從此就屬於私車營運經營者的個人所有私人物品了,而不再是社會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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