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文 / 孫紹振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魯迅的學生孫伏園,在《魯迅先生二三事》中有這樣一段話:


”我曾問過魯迅先生,其(按:指《吶喊》)中,哪一篇最好。他說他最喜歡《孔乙己》,所以譯了外國文。


我問他的好處,他說能於寥寥數頁之中,將社會對於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地描寫出來,諷刺又不很明顯,有大家風度。”


魯迅為什麼最喜歡《孔乙己》呢?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因為,孔乙己是活在、死在多元的、錯位的感受世界之中。


我們來欣賞一下,這個標準的短篇。


《孔乙己》所寫幾乎涉及了孔乙己的一生,但是,全文不到兩千八百字。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孔乙己》,2017


這麼短的小說,怎麼能寫得這麼震撼人心?


魯迅在孔乙己的故事之外,安排了一個看來是一個多餘的人物,就是那個小店員。


他本來與孔乙己的命運八竿子打不著,不管是孔乙己考試還是捱打,都和他沒有關係。


他只是在孔乙己喝酒的時候,能夠看到孔乙己而已。


和孔乙己命運有關的人物很多。


那個打他致殘的丁舉人老爺,還有請他抄書的人家,一定和孔乙己有更多的接觸,有更多的衝突。


比起來,這個小店員就所知甚少。


然而,魯迅卻偏偏選中了這個小店員作為敘述者。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這是為什麼呢?


第一,魯迅的立意是讓孔乙己的命運,只在小店員有限的視角里展開。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孔乙己的落第,他的偷書,甚至捱打致殘,都讓它發生在幕後。


迅省略的氣魄很大,那些決定孔乙己命運的事件,使得孔乙己成為孔乙己的那些情景,一件也沒有寫。


這樣就可以省略了許多場景的直接、正面的描寫。


第二,對事變作在場的觀看,只能以對受虐者的痛苦和屈辱的感同身受為主。


而事後的追敘,作為局外人,則可能作有趣的談資。


受辱者與敘述者(非當事人)的情感就不是對立而是錯位了,其間的情致就豐富複雜得多了。


小店員視角的功能就在於,自由的省略和營造複雜的錯位的情致。


遵循小店員的視角,小說只選取了三個場面,而孔乙己本人在咸亨酒店只出場了兩次。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從某種意義來說,這兩個場面,和孔乙己的命運關係並不大。


第一個場面,是他偷書以後,已經被打過了,來買酒,被嘲笑了;


第二個場面,他被打殘了,又來買酒,又被嘲笑了。


如果要揭示孔乙己潦倒的根源,批判科舉制度把人弄成廢物,這兩個場面,不可能是重點。


如果要表達對於孔乙己的同情,那完全可以正面寫他遭到毒打的場面。


像范進中舉那樣,正面描寫(白描)發生在主人公身上的事件,在場人物的反應等等。


但是,魯迅明顯是迴避了“在場”的寫法。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這是不是捨本逐末呢?


關鍵不在於是否捨本逐末,而在於魯迅衡量“本”和“末”的準則。


三個正面描寫的場面,寫作的焦點,是人們如何看待這個人。


對於這個完全是局外人的小店員,魯迅很捨得花筆墨,一開頭就花了兩個大段。


動人之處在於,小店員的眼睛帶著不以為意的觀感,和孔乙己拉開情緒的錯位的幅度。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小說的全部內容就是這個小店員與孔乙己錯位的觀感。


在他觀感以內的,就大加描述。


在他觀感以外的,通通省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小說寫的並不僅僅是孔乙己。


其實,這正是魯迅的匠心,也就是創作的原則,或者可以說是魯迅小說美學原則。


重要的不是人物遭遇,而是這種人物在他人的、多元的眼光中的、錯位的觀感。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魯迅之所以棄醫從文。


是因為他看到日俄戰爭時期,中國人為俄國人當間諜,在被執行槍決之前示眾,中國同胞卻麻木地當看客。



在魯迅看來,為他國做間諜送死固然是悲劇,但是,對同胞之悲劇漠然地觀看,更是悲劇。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葉聖陶說:《孔乙己》小說突出了人生的“寂寞、冷漠、麻木”。


但是,作為一個小店員,他的漠然麻木,又有不同的錯位感受。


這個不同的出發點就是“無聊”、“單調”,所看的都是“兇面孔”,“教人活潑不得”。“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


按說孔乙己是非常不幸,命運是很悲慘的。


然而,恰恰是這樣一個人,又給小店帶來歡樂。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惜墨如金的魯迅,在渲染孔乙己帶來的歡樂的氛圍時,很捨得花筆墨:


“所有喝酒人便都看著他笑”,甚至“鬨笑起來:店內店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小說錯位結構的焦點,顯然就在這種“笑”上。


對弱者的連續性的無情嘲弄,不放鬆的調侃,使得弱者狼狽,越是狼狽越是笑得歡樂,而弱者卻笑不出來。


錯位的幅度越是大,越是可笑,也越是殘酷。


殘酷在對人的自尊的摧殘。


孔乙已雖然潦倒、淪落,卻仍然在維護著殘存的自尊。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更為深刻的是,發出殘酷的笑聲的人和孔乙己,並不尖銳的二元對立,並沒有太明顯的惡意,其中還有知其理屈、予以原諒的意味。


這就是情感錯位的特點。


這種錯位,不僅僅在情緒上,而且在價值上。


在魯迅看來,他要揭示的不是孔乙己偷書的惡,而是周圍人對他冷漠的醜。


特別是,傳說孔乙己可能是死了的時候,說話的和聽話的,都沒有震驚。


掌櫃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算他的賬。


對於一個給酒店帶來歡笑的人的厄運,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


這裡,錯位的潛在量很大。


那些個沒有偷竊的人,比這個有過偷竊行為的人,可惡多了。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孔乙己最後一次出場,已被打折了腿,不能走路,只能盤著兩腿,臀下墊著一個蒲包,用手撐著地面“走”。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軀體殘廢到這種程度,在與平常這麼不同的情況下,掌櫃的仍然同平常一樣,笑著對他說:


”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


對很悲慘的事,本該有驚訝,有同情,至少是禮貌性的沉默。



可是,掌櫃的卻不但當面揭短,而且還“笑著”。


錯位到如此大的幅度說明,精神上的殘酷的傷害,已經是夠可怕的了。


更可怕的是,他並沒有感到嚴酷,也沒有想到其中包含的傷害。


相反,倒是感覺到並無惡意,很親切地開玩笑似的。


所有的人,似乎都沒有敵意,都沒有惡意,甚至在說話中,還多多少少包含著某種玩笑的、友好的性質。


但是,卻是對孔乙己對殘餘自尊的最後摧殘。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從一開始,他的全部努力就是諱言偷,就是為了維護最後的自尊,哪怕是無效的抵抗,也要掙扎的。


這是他最後的精神底線。


但是,眾人,無惡意的人們,卻偏偏反覆打擊他最後殘餘的自尊。


這是很惡毒的,但又是沒有明確的主觀惡意的。


這種含著笑意的惡毒,這種貌似友好的笑中,包含著冷酷。


明明是魯迅式的深邃的洞察。


但是在文字上,魯迅卻沒有任何形容和渲染,只是很平淡地敘述,“仍然同平常一樣,笑著對他說”。


連一點描寫都沒有,更不要說抒情了。



但是,唯其平靜,平常,平淡,才顯得諸如此類的殘酷無情,由於司空見慣,而沒有感覺,沒有痛苦。


寓虐殺性的殘酷於嬉笑之間。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著用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如此痛苦,如此狼狽地用手撐著地面離去。


酒店裡眾人,居然一個個都沉浸在自己歡樂的“說笑聲”中。


人性麻木一至於此,錯位的感覺,何等的慘烈。


更有甚者,孔乙己在粉板上,留下了欠十九個銅錢的記錄,年關沒有再來,第二年端午也沒有來。


人們記得的只是“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銅錢呢!”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過了中秋,又到年關,仍然沒有再來。小說的最後一句是: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一個人死了,留在人們心裡的,就只是十九個銅錢的欠賬,這筆賬,是寫在水粉板上的,是一抹就消失的。


生命既不寶貴,死亡也不悲哀,這樣的世道人心啊。


在世的時候,人們拿他作為笑料;


去世了,人們居然既沒有同情,也沒有悲哀,甚至連一點感覺也沒有。


這裡不但有魯迅對於人生的嚴峻諷喻,而且有魯迅在藝術上創造性的探索。


從魯迅的追求看來,小說美學就是人物的多元感知變幻學。


魯迅的偉大就在於,發現了人物的生命,不僅僅在行為和語言、思想的衝突之中,而且在人與人感受的部分重合或部分偏離的結構之中。


各人的感知,是各不相同的,各不相通的,但是,並不僅僅是直線對立的,而是多元交錯(錯位)的。


人物對自己的感覺,往往沒有感覺,對他人的感覺卻視為性命攸關。


人物的自我感覺,取決於他人,主要是周圍人的感知,好像是為了他人的感知而活的。


最極端就是,人家不讓她端福禮,她的精神就崩潰了,就活不成了。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孔乙己》之所以受寵愛,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人物感受錯位的多元而幅度巨大。


原因之二,在形式風格上,魯迅為孔乙己的悲劇營造一種多元錯位的氛圍。


是悲劇,但是,沒有任何人物有悲哀的感覺。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所有的人物,充滿了歡樂,有輕喜劇風格,但是,讀者卻不能會心而笑。


既沒有《祝福》那樣沉重的抒情,也沒有《阿Q正傳》和《藥》中的嚴峻反諷。


更沒有《孤獨者》死亡後那種對各種虛假反應的諷刺。



有的只是三言兩語,精簡到無以復加的敘述。


這種敘述的境界,就是魯迅所說的“不慌不忙”,也就是不像《狂人日記》那樣“逼促”,“諷刺”而“不很顯露”,這就是魯迅追求的“大家風度”。


魯迅最喜歡的《孔乙己》,原來我一直沒讀懂


反過來說,不這樣寫的,把主觀思想過分直接地暴露出來,那就是“逼促”,諷刺“很顯露”。


在魯迅看來,就不是“大家風度”。


拿這個標準去衡量《狂人日記》、《阿Q正傳》,魯迅就可能覺得不夠理想,不夠大家風度。


這不僅僅是對自己的苛刻,而是對藝術的執著和追求。


作者:孫紹振,福建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文藝理論學會副會長

文章來源:《複眼看魯迅:雜文家和小說家矛盾》,孫紹振著

原標題:魯迅為什麼最喜歡《孔乙己》,本文有刪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