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與“知縣”有什麼區別?為何“知州”比“知縣”級別高?

縣的政區建制開始於春秋時期。

那時,秦、晉、楚等國在新兼併的邊地設縣,後來,又推行到了內地。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在全國推行郡縣制,使得縣作為地方一級行政單位歷時兩千多年不變,直到今天。

可以說,州縣作為中國古代最重要的地方行政區,一直有其特殊的地位。唐 韓愈《進士策問》:“今將自州縣始,請各誦所懷,聊以觀諸生之志。” 宋 歐陽修《吉州學記》:“今州縣之吏,不得久其職而躬親於教化也。”所以,自古以來中國就有著“天下之治始於州縣”的說法。

而作為這兩個行政區的長官,知州與知縣也尤為重要。

“知州”與“知縣”有什麼區別?為何“知州”比“知縣”級別高?

實際上,知州一開始並不是一個官職名稱。

早在宋代以前,朝廷便常常將朝廷大臣派去各州擔任長官,暫時管理當地的軍事、民政,這些人被稱作“權知某軍州事”,而“知州”,便是其簡稱。一直到明清時期,“知州”才成為了正式官名,作為各州的行政長官。其中,根據管轄地區的不同,又分為直隸州知州和散州知州。

直隸州的管轄地區更大,地位也要更高一些。而散州知州相當於知縣,要相對簡單許多,除了兩平、大興二縣的知縣屬於京縣地位較高,其它知縣在地位上基本平等。這裡有必要提及一下清朝的地方行政區劃分,清朝有六大地方行政區,分別是:省、道、府、廳、州、縣,這六者並非直接的上下級關係。

按照順序劃分,大致可以分為省、道、府、縣。其中的府,在地位上等同於直隸州,而散州的地位則等同於縣,從地位上來說,州的地位大多要高於縣。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同為行政區之一的廳則與州十分相似,州有直隸州和散州,廳也同樣有直隸廳和散廳,它們都因為管轄地區大小的不同而地位不同。

直隸州和直隸廳,在地位上都等同於府,隸屬上直隸於省,大概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兩者的差別在於:直隸州會轄縣,而直隸廳則往往不會。

“知州”與“知縣”有什麼區別?為何“知州”比“知縣”級別高?

至於散州和散廳則隸屬於府、道,地位上等同於縣,相當於現在的縣級市,兩者皆不可以轄縣。直隸州和縣的另外一個區別在於:直隸州轄區往往設有下一級行政單位,其中。大多數是縣,但是,也不全都是。相對而言,縣作為最低級的行政區,自然也就沒有自己的下屬機構。

知州和知縣,在職權上十分相似,都負責管理轄區內部的各項民事事務,包括:收繳賦稅、管理治安、教化民眾等。按照清朝政策的規定,知州和知縣在推行政令之前,都必須對轄區內的地理環境、風土人情有很深的瞭解。

知州作為一州長官,設有通判、同知等屬官,其中,同知負責刑法治安等事務,而通判,則主要管理財政賦稅。知縣管理一縣事務,不設屬官。由於。知州管轄地區更大,相應的對官員的要求也更高,不僅要求必須是現任官員,對其任職經驗和辦事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

除此之外,知州上任前還要學習許多東西,比如:在雍正期間,知州上任前就要學習田文鏡編寫的《牧民寶鑑》、《宦海指南》、《惠福全書》、《收令全書》等書籍。而相對而言,對知縣發要求就比較寬鬆了,既可以是現任官員,也可以是進士、舉人,甚至連花錢買官的人都有。

“知州”與“知縣”有什麼區別?為何“知州”比“知縣”級別高?

知州和知縣最明顯的差別,在於他們的官階,以及隨之帶來的一系列權力問題。

知州分為直隸州和散州,兩者在官階上都屬於從五品,但是,待遇和俸祿則不同。直隸州待遇等同於府,俸祿較高,散州地位等同於縣,地位較低。而值得一提的是,知府雖然地位上和直隸州知州相差不大,但是,知府屬於從四品,這是兩者的不同之處。

然而,知縣除了京城知縣屬於正六品以外,其餘知縣都屬於正七品,人稱“七品芝麻官”。歷史上,著名的湯顯祖,便曾經擔任知縣一職。湯顯祖是明朝著名的才子,他出身於書香門第,年僅21歲就中舉當官,一生寫下了許多著名的書籍。在34歲中進士後,因為批評朝廷遭到貶職,在廣東擔任典史。

後來,他才到浙江做知縣,並且,在他擔任知縣期間,政治清明,民生安樂。由此觀之,官職不在大小,即使是擔任小小的知縣,也能夠造福百姓,而反觀那些身居高位的權貴,禍害百姓的也不在少數。

“知州”與“知縣”有什麼區別?為何“知州”比“知縣”級別高?

不同的官階可以享受的權力,也有很大的差異,比如:五品官員住宅規格,可以達到七間房,六品官員只能住五間房,而七品官員只有四間。至於在出行方面,四品以下的官員,在其地方都只能乘坐四人轎,實際上,倒是抹平了差距。

總體來說,知州和知縣作為清朝的基礎地方官員,在職權和地位上,都比較接近。而真正的差別,在於他們管轄地區的大小,以及兩者的官職和官職所帶來的權限。相比之下,知州會略高於知縣。即便是這樣,其實,在古代的歷史發展中,這種行政區劃和官員品階,也是隨著朝代的需要在不斷髮展。

比如:我們現在社會,也會根據發展的現狀,對各省市的官員職位進行調整。所以,知州與知縣的不同時期的發展,也說明了官員與時俱進的重要性。

【《清史稿·職官三》、《湯顯祖家世述略》、《隨園隨筆·應知不知》、《睢縣誌·文化·古建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