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萃」馬克思主義的國家概念及其歷史流變

建立在歷史唯物主義基礎上的馬克思主義國家概念具有工具性、社會性、階級性、歷史性等理論特質。馬克思在對黑格爾國家神話的消解過程中逐步確立了自己對於國家的理解。雖然葛蘭西、普蘭查斯、傑索普等人發展了馬克思的國家概念,但在內涵實質上,依然沒有超越馬克思。馬克思的國家概念憑藉自身的特質及其寬廣的包容性和可拓展性,完全可以滿足新時代中國的理論和實踐的需要。

一、馬克思、恩格斯的國家概念

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並不存在關於國家的單一概念,而是呈現為多種關於國家的觀點和假設,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種: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國家是理想的總資本家;國家是社會的粘合因素;國家是一種制度集合體。

第一,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這種觀點被公認為是最具代表性的馬克思的國家觀,也是與歷史唯物主義的階級分析聯繫最為緊密的一種國家觀。隨著唯物史觀的形成,馬克思實現了對黑格爾國家神話的消解。

第二,國家是理想的總資本家。國家作為資本主義的機器,是為資本主義服務的,是一種干預的工具。從這個角度看,“國家是理想的總資本家”與“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本質上是一回事,只是一個是資本的角度,一個是階級的角度。

第三,國家是社會的粘合因素。這種觀點強調國家作為管理者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的作用。在這裡,國家是以一種與社會相脫離的共同利益的形象出現,對社會進行干預。這也表明,在階級社會國家必須處理好階級利益與共同利益之間的關係。

第四,國家是一種制度集合體。這種觀點強調國家是由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國家機器所構成的制度整體。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國家作為階級統治的工具,其功能在於維護私有財產、不平等的階級關係和經濟關係、特定的生產方式等,而國家在履行其職責的過程中就需要一定的強制的與非強制的手段,這些手段就構成了國家作為一種制度集合體的外在形式。

二、馬克思主義國家概念的理論特質

與將國家看作是有特定的人口、疆域,和一個對內統治對外交往的政府的觀點不同,馬克思更多的是從“State”的角度來闡述國家,即一種政治意義上的國家。而且由於馬克思主要是在批判資本主義社會的過程中闡發他對國家的理解,所以馬克思更加關注國家在資本積累、階級鬥爭,以及生產方式和社會形態再生產中的作用,而國家的起源、本質、形式、功能和演變等也在這些問題的闡述過程中被定義。馬克思主義對於國家概念的定義主要有如下幾個特點:

第一,工具性。馬克思主義國家概念的特質首先在於對國家本質的追問。馬克思明確指出國家是階級社會的產物,是統治階級實現其階級統治的工具。

第二,社會性。馬克思主義在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上堅持一種“社會中心論”的觀點,以及一種自下而上的從市民社會的視角研究政治國家的方法路徑,從而在國家概念上,往往立足於社會的經濟關係和階級關係,並不僅僅關注國家本身。

第三,階級性。馬克思主義自始至終都堅持一種關於國家歸屬問題上的階級觀點,認為並不存在超階級的國家,從而也就否定了一種認為國家是對社會各力量平等開放的公共權力機構的觀點。

第四,歷史性。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是一個歷史的範疇,它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會永遠存在。而且在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國家的形式、功能都會呈現歷史的差異。

三、馬克思主義國家概念的歷史流變

馬克思、恩格斯對於國家的界定在產生深遠影響的同時也引發了諸多的爭論,這些爭論不僅涉及國家概念本身,更涉及在國家問題上的研究方法和取向的差異。後世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們總是根據自身所面對的社會歷史語境及時代發展所孕育的理論資源,來闡發他們對於國家的看法,或是對經典理論的繼承和完善,或是進行再闡釋和融合創新。在馬克思主義國家概念的歷史流變過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一種將國家看作是“社會關係的複雜綜合體”的觀點,這種關係視角被認為能夠超越“資本理論”與“階級理論”之間的分歧而建立起一致的和連貫的分析框架。在對“國家是一種社會關係”的闡發上,葛蘭西、普蘭查斯、傑索普則是其中的主要代表。

四、馬克思主義國家概念的當代思考

現代國家雖然壟斷著強制性,但往往更強調自身的公共性,而馬克思主義則更強調國家的階級性,認為關注虛幻的普遍利益的公共性不過是一種霸權的統治形式。社會主義階段的國家雖然淡化了其“階級”和“統治”的色彩,但其本質上的工具屬性也依然沒有變,其職能在於為向無階級社會過渡作準備。所以,從一種普遍的、連貫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將馬克思主義中的“國家”理解為一種實現某種歷史職能的統治(治理)工具,這種工具外在表現為一個處在社會關係之中並與之相互作用的動態制度機構整體。而歷史職能則指的是根據不同的社會條件,即特定的經濟關係和階級關係,國家的職能體現出歷史的差異。

當代中國與馬克思所描述的過渡時期的政權形式不同,在馬克思看來,過渡時期的國家,它的所有行動都在消滅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而當代中國的特殊性則在於其政黨—國家的制度形式,以及強調國家與社會良性互動的“強國家—強社會”的關係模式。在可以預見的相當長的社會主義階段,國家都不會消亡。而當代中國這種國家制度形式的特殊性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需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歷史、特定時空尺度下的民族歷史傳統、國際環境等綜合作用的結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實踐表明,社會力量在塑造國家,國家也在塑造社會,當前國家治理現代化所強調的也是吸收多元的社會主體以探索協同治理的新模式,通過在與社會的良性互動中形成能夠產生正向反饋的適宜的制度,從而將各種社會力量都整合進國家的政治、經濟秩序中。這意味著我們不僅要正確理解傳統的從分立的角度分析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關係的方法,也要正視當代國家與社會能夠長期共存和良性互動的現實。無論是對於西方社會而言,還是中國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而言,國家的存在都是長期性的。作為實現某種歷史職能的統治(治理)工具,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國家職能的歷史的變化,國家在相當的一段時間內都能夠保留它對社會的意義,如何促進二者的協同治理和共同發展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正視的重要命題。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中共廣東省委黨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所。《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研究》2019年第4期,中國社會科學網 阮益嫘/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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