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守護孫楊|公佈檢測人員信息確實不該

觀點來自:劉莉媛(京都南京分所律師)


理智守護孫楊|公佈檢測人員信息確實不該

理智守護孫楊|公佈檢測人員信息確實不該


馬克思說,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孫楊身上有太多的標籤,少年成名、獲獎無數、世界冠軍、世界記錄保持者,每一個標籤都是對他的巨大褒揚和肯定。孫楊深處讚揚與榮耀的中心,自然是被保護被珍視被寵愛的國家級運動員,他的團隊和他本人對其職業生涯容不得有半點汙點,哪怕是一次不合規的賽外抽檢,也絕不留任何可能抹黑其光環的一絲可能。


孫楊為何在微博公佈檢測人員信息,還得從2018年9月的賽外抽檢說起,從孫楊公佈的現場視頻來看,並未達到暴力抗檢如此嚴重的程度。而是各方有商有量,簽署文件,說明血樣不能被帶走的原因是因為檢測人員不具備檢測資格,不符合檢測程序。大家腦補的“暴力抗檢”也許在現場也從未發生,不讓檢測人員帶走血樣是孫楊和其團隊深思熟慮綜合考量以後作出的決定,我們不事後探討這個決定對其被仲裁禁賽8年造成的嚴重後果,但這個決定至少是經過一群人理智思量以後的結果,並非網傳“暴力抗檢”或者孫楊可能確實有不當行為而作出彌補的“一時衝動”。我想孫楊曬出當時現場簽署相關文件的視頻以及公佈檢測人員的信息,是不能接受被網絡各方以及國際仲裁認定“暴力抗檢”的澄清之舉。


在被道德綁架、職業生涯可能提前終止的情況下,一直深處榮耀中心代表國家榮譽的國寶級運動員,孫楊選擇公佈當時的視頻以及檢測人員的信息,我認為完全符合他一貫的風格,在意料之中。但是,這些檢測員是否應當曝光在公眾的審視之下,就另當別論了。


孫楊是一位優秀的運動員,有大量的粉絲,作為公眾人物其在公共網絡平臺上曝光這些檢測人員的身份,不考慮澄清事實的同時曝光其他人身份,給這些檢測人員帶來的巨大影響,甚至導致這些檢測人員被罵作“漢奸”,我認為其行為非常欠妥,完全不具備公眾人物應有的風度。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之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公開自然人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信息,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我認為孫楊應當儘快停止侵害,從微博上撤回已公佈的檢測人員的信息。


既然已經決定提起上訴,那就不讓輿論綁架法律,用法律將孫楊從泥潭中拉出。無論如何,孫楊過去的成績大家都有目共睹,他創造的泳壇成績無法被時間磨滅、被大眾遺忘,孫楊是我們的驕傲,但大家也要理智地守護他,維護他,而不能去抨擊其他同樣無奈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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