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道德經》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循法於地,地循法於天,天法性於"道",而道法性於自然。自然者,天然、自我、稟性也。】

《易》者,乃群經之首,文化可追溯之源,不為過矣。《道德經》亦是'簡而簡,玄又玄',亦是輻射萬象、包羅天地,亦不可謂不大也,先於先秦諸子,共尊也。同樣如一座豐碑矗立在那裡,從古至今,走向未來。

同時,古之聖賢、偉大的人,常常是'願意現身說法'就事論事,卻'不願意輕易留下著述',害怕後人抓住隻言片語斷章取義,或是曲意,進而貽誤後人。所以後來的諸子百家,多是由弟子學生等整理言行而來。因為他們明白'學識越是淵博,知道的越多,越是能發現自己的寡知和渺小'。也害怕自己的學說不夠完美,害怕自己的領悟不夠深遠,害怕自己的認知具有片面性和侷限性。他們同樣知道'同一個結果,一件事情,往往有多個因素和側面促成

而一個道理也可能適用很多不同的事情。'就彷彿是尋找組成事物的共性和特性,最最關鍵的是"道理是有普適性,還是有針對性?能否應用於生活、人生所有的情況?能否具體情況就事論事,是否有誤用的可能?"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我們知道,很多道理、學說、定理、定義、哲理等規律性的理論都是有條件與之對應的,並不是萬能的、通用的,可越是普適性、廣泛性的理論其條件也是簡明(如公理,比如數學上'平行線定理'——同一面,兩條直線,永不相交);同樣越是高精尖的專業理論,環境、因素、變量等限制越是繁複。

"自然科學和人文哲理更像是事物的兩個不同的、或有交集的側面"(之所以說不是完全獨立和隔離的,是因為有時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研究對象、主體雖有區別,卻有關聯),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有時候'人文哲理包羅宏觀萬象的話'(如《易》、《道德經》),'自然科學探究想要抓住萬象變化的規律'(如數學、物理、化學等學科理論)。我們已知的宇宙裡假定:'變化是一種絕對、永恆',不變就像是'變化'的特殊現象('維持不變'也是一種變化);變化有跡可循就是規律有跡可循中的'跡'就是哲學,'循'就是科學,都是關於'變化規律'的描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古人本義或為"道以自身自然為準則,人以賴以生存的大地為準則,大地以天、蒼天、周天的規律的為準則,天以終極的大道為準則。" 關於'天'的理解,古人稱'天道'是至高的主宰,天下為地,說明地本就在天的懷抱中。天地亦是宇宙,之所以強調'地',因為人以地為基。天是與地對應的比'地'更高的主宰,更何況定義(老子李耳的理解)上'道'甚於'天'。老子抽象出來的'道',比'天'、'地'、'人'的三個層次更加深遠。因為單純的'天'就足夠複雜和難以捉摸,不可追溯和具現,古往今來,天空宇宙是天,風雲雨雪是天,性格人生等也有天命等等;'天'也代表至尊、神罰、主宰等(如'天子'、'天災'、'天神'、'天公'、'蒼天'、'老天'等)。

那麼,今人再來看或許有新的詮釋和理解:"人類萬物生靈,依循於大地的生存和法則;大地——地球的運轉、存在依循於'天'——宇宙自身;天——宇宙自身的運行流轉依循於'道'——無所不有、無所不在的終極主宰;而'道'以自身終極為準則。"

從另一個側面理解"道法自然"的話,科技的發展,拉近了人與地球、天體的認知和聯繫。天體運行會影響地球,地球會影響人類,反之亦然。生產力的進步使得人類的活動對於地球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地球給人類的反饋和影響也是越來越顯著。放眼整個星空宇宙,地球的運行隨著自身的改變,也會作用於星系,雖然很微妙,誰也不知道能不能引起'蝴蝶效應'。這些彷彿都很有道理的樣子,可是大多數人類生命的個體壽命太短,沒機會看到百年的以後,百年後的子孫、星球、宇宙的模樣。

當下這樣思考和、解釋彷彿也能契合《道德經》中的'意境'。並且近兩百年來的化石能源的發展和應用對於人類發展貢獻巨大,對於地球的影響也越來越顯著地反饋給人類。"人法地",現在人類生存仍是依賴大地——地球,還是要循法於地球而活。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雖然,不知道古人的理解究竟是深意,可以知道的是,我們的歷史從過去走來,也不斷嘗試去學習、分析和印證這些理論,然而:其凝練的文字中揭示的'規律'、'道理'始終有適用性和參考性,且沒有辦法和切實的證據去反駁、否定它,或許就是古人'思想光輝'的遠瞻性、其穿越時空彷彿有生命偉力的魅力和價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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