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賭成性!老公瞞著妻子賣掉房子抵賭債,離婚房子還能分到嗎?

賭博也常常成為毀滅婚姻的導火索,一旦一方嗜賭成性,另一方就會受到精神上和經濟上的雙重壓力,婚姻關係也岌岌可危。

請看今天的案例——《嗜賭成性!老公瞞著妻子賣掉房子抵賭債,離婚房子還能分到嗎?》

嗜賭成性!老公瞞著妻子賣掉房子抵賭債,離婚房子還能分到嗎?

案例重現:

2009年,包女士經人介紹認識了傅先生,與傅先生初次見面就被他的紳士風度深深吸引,不久兩人發展為戀人關係。2010年,包女士和傅先生辦理了結婚手續並且雙方共同購買了房屋,產權登記在傅先生名下。婚後的包女士發現傅先生只是表面的紳士謙遜,其實上游手好閒,不務正業,還染上了賭博的惡習,四處向親戚朋友借錢。漸漸債臺高築,也沒有人願意再借錢給他。

2014年5月,傅先生在打麻將的時候認識了盧先生,盧先生同意借錢給傅先生,條件是如果到期傅先生不能還錢,要把房子抵給盧先生。傅先生表示同意,並希望盧先生不要告訴包女士以房產抵押借錢一事。到期後,傅先生當然無力還款,只好到房產局辦理了過戶手續,低於市場價將房子過戶給了盧先生。直到盧先生上門要收房,包女士才發現自家的房子給賣了。

嗜賭成性!老公瞞著妻子賣掉房子抵賭債,離婚房子還能分到嗎?

2015年8月,忍無可忍的包女士到法院起訴離婚,要求確認傅先生與盧先生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盧先生同意離婚,但是表示房子已經賣掉無法分割。

律師說法: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一條規定: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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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處理該房產時,傅先生應當取得包女士的同意。傅先生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包女士的合法權益。而在本案中盧先生也並非善意的第三人,不屬於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情況。包女士如果想追回房屋,應當到法院另行起訴,要求確定傅先生與盧先生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婚姻案件審理不能處理已經過戶到他人名下的房屋,只能另案處理。

如果是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夫妻一方再想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只能在離婚時請求另一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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