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啦!寧波市公安局面向黔西南州普安等地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招聘啦!寧波市公安局面向黔西南州普安等地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為進一步推進東西部協作扶貧工作,現根據工作需要,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現面向我州興仁市、普安縣、義龍新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公安機關機動巡邏崗位、勤務看護崗位共150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熱愛公安事業,吃苦耐勞,甘於奉獻,紀律觀念強;

2.戶籍地或居住地在興仁市、普安縣、義龍新區的人員,年齡一般在18週歲以上28週歲以下,男性;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普通話標準,口齒清楚,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徵,身體裸露部位無紋身、明顯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體其他部位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心理疾病等;縱跳摸高265釐米;雙眼矯正後視力4.8以上。

(二)資格條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官士兵可以適當放寬學歷條件,但是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三年內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後不予續簽;

2.同等條件下,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予以優先錄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曾編造、散佈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4.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治審查、公示等程序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督。

對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和緊缺人才,適當簡化程序或者採取其他測評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31日

報名方式: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攜帶資格審查材料前往興仁市、普安縣、義龍新區公安局政工部門進行登記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受理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工作日)

資格審查材料:

1.本人戶口簿複印件(含父母親、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註冊備案表)一份;

3.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5.已就業人員報考須提供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往社保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複印件;

7.外地戶口需提供居住證明。

(二)面試。對資格審查通過後的應聘人員採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邏輯思維以及言行舉止、心理抗壓等能力。面試成績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三)政治審查。政治審查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在於核實應聘對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12種情形,應聘對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四)健康檢查。擬聘用對象到指定醫院進行身體健康檢查,體檢標準詳見《寧波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試行))》(附件1),擬聘用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複檢,並提供複檢結果報告。體檢費用自理。

(五)聘用公示。政治審查、身體健康檢查均合格後,對擬聘用對象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簽訂合同。經公示無異議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七)崗前培訓。寧波市公安機關將適時組織崗前集中封閉式培訓,培訓項目包括忠誠教育、職業養成、公安工作、警務技能、實踐教學等。通過日常表現考核、理論考試、技能測試、實踐鑑定等方式對聘用對象進行綜合評定,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試用管理。培訓合格後,按照招聘計劃進行分配,由用人單位負責具體崗位知識培訓或者以崗帶訓,並簽訂管理責任狀、保密承諾書等。

(九)考核認證。試用期結束前2周,公安機關對考核對象試用期的工作實績、日常表現進行考核,結合崗前培訓結果進行崗位資格認證。對符合上崗資格條件的頒發資格證書;不符合上崗資格條件的,按試用期不合格解除勞動關係。

五、勞動待遇等相關事項

(一)聘用人員與寧波市公安機關確定的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

(二)人員薪酬由寧波市、區縣財政統一保障,一是保底工資5000元/月;二是實行月、年度績效考核管理,具體標準由用人單位根據考核考勤情況計發。

(三)用人單位提供食宿。

(四)享受健康體檢、五險一金、殘保金、撫卹慰問等福利待遇。

(五)輔警工作滿三年,如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定向招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考試。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面試、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近親屬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四)應聘人員有違反考場紀律、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本公告由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商寧波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寧波市公安局政治部聯繫人:王林增 15968087058

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聯繫人:匡唯瑜 0859-3291060

義龍公安分局政治部聯繫人:劉斌 0859-3525559

興仁市公安局政治部聯繫人:趙正遠 0859-6212756

普安縣公安局政治部聯繫人:何清 0859-7238173


黔西南州公安局政治部

寧波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0年3月9日


招聘啦!寧波市公安局面向黔西南州普安等地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編審:張金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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