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55歲中年女人的自白:離婚吧,我不想再給你做老媽子了

花影人間:講走心的情感故事,分享婚姻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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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嬸今年55歲,去年最小的女兒嫁人後,身上的擔子倏地輕了。

有一天和丈夫吃完飯後,她忙著收拾碗筷,丈夫拿著牙籤坐在沙發上悠閒地剔牙。那一刻劉嬸腦海有個想法冒出來:我為什麼不能這樣?

從22歲到55歲,三十多年的婚姻生活,對於劉嬸來說是幸與不幸。

幸,是因為她得到了三個孝順、聽話的兒女;不幸,是因為這三十多年,自己像個巨人一樣在挑起養家的責任,丈夫之於婚姻的意義,不過是個稱呼。

22歲那年,劉嬸和丈夫相親認識。在那個年代,結婚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她還清楚地記得,見面那天,家裡擠著很多來看熱鬧的人。兩人坐在沙發上半天沒說話,她拿眼睛偷偷瞄他,瘦高個,小平頭,長得一般,看著憨厚老實。

過了兩天媒人來問她的想法,說男方看上她了。劉嬸父母沒意見,她聽父母的隨後點頭。

親事很快定下來,男人會騎著自行車帶她去集市上買吃的,家裡有農活時他會來幫忙,夏天的晚上男人騎著車回家,她會陪他走一段。

是年冬天,兩人結婚。

幾間瓦房,跟公婆同住。他們小兩口住三間,公婆住一間。劉嬸的婚姻生活就這樣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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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沒幾個月,劉嬸懷孕,丈夫跟著村裡的人出門打小工。

新媳婦進門沒多久,一個人跟著公婆過,處處小心翼翼。大姑子偶爾回孃家,見她坐在門口曬太陽,會斜她一眼冷不丁問一句:弟媳婦不忙啊?

家裡的大部分家務是她做,快到農忙時挺著肚子去田裡幹活,回家還得做飯。

從懷孕到快生產,丈夫不在身邊,直到孩子生下來的那天晚上,他才趕回家。

家裡冷清清的,因為頭胎是女兒,公婆不重視,丈夫也怪她沒有生個兒子。

坐月子,劉嬸委屈地在床上哭。

丈夫在家待到孩子滿月,又跟著人出門打工。

劉嬸一個人帶著孩子,她再忙公婆都不會伸手幫忙。有時攢了一大盆衣服沒洗,想讓婆婆幫忙看著孩子她去洗衣服,婆婆會嫌棄地說一句:我打牌呢,你快點洗。

等她洗完衣服回來,孩子滿院子爬。

那時的院子還是土的,孩子剛換好的衣服全是口水和泥土混在一起。

劉嬸的耐性沒有剛結婚那會兒好,加上婆婆的態度,婆媳矛盾爆發,從此分了家。

好在丈夫打工的地方不遠,一個月能回家一趟,夫妻長期分離的狀態有所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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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劉嬸又生了一個兒子和女兒。

等三個孩子慢慢大了,丈夫依然三天兩頭打小工,每月賺的錢勉強夠一家人吃喝。

孩子上學要繳學費,他們都長大了不能總穿別人的舊衣服,正是長身體的時候,要給他們補充營養……劉嬸很著急,想盡法子賺錢。

正好村裡有個做海鮮生意的人,劉嬸找他合計,想跟他取經,拿貨去集市上販賣。

她託關係在集市租了個檔口,每天早上天沒亮便騎著自行車去進貨,然後直接騎到市場擺攤。

清晨買菜的人多,有小飯館的夥計,有買來自己吃的。賣了一段時間的貨,劉嬸算了一下,平均每天賺的錢要比丈夫多。

辛苦當然在所難免。

凌晨4點,騎50分鐘自行車出去上貨,再騎一個小時自行車到集市上。到了之後就馬上擺貨,隨便吃口乾糧就有顧客來了。

賣到10點左右收攤,再騎半個小時自行車回家,洗漱完給孩子做午飯。

丈夫見她賺的錢能滿足家庭開支,便漸漸懈怠起來。時常呆在家裡,幹活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劉嬸有時會說他,趁著年輕兩口子多幹點活,以後孩子結婚也需要錢。

丈夫嫌在外打工太累了,還要被老闆罵,意思是不想幹了。

劉嬸提議兩人一起販賣海鮮,丈夫跟她做了兩天又不做了,嫌早上起得太早,嫌海鮮弄得身上都是腥味兒。

光是努力賺錢已經耗費了一身力氣,她不想跟他吵,便隨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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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兩人的相處模式變成女主外。

劉嬸負責賺錢養家,丈夫負責呆在家裡,什麼都不管。

往往是幹了一天活,回家還要做飯、洗衣。兩人為此吵過,男人說你這麼厲害能賺錢,要我幹嘛,我就喝喝小酒享受一下。

劉嬸反駁,這話你怎麼有臉說出口?我一天天這麼累,你能不能心疼我一下,把衣服洗了飯做了,哪怕刷刷碗也行。

男人說我心疼你啊,但是洗衣做飯是女人乾的活。

劉嬸徹底寒心,兩人從那時起便分床睡。

男人大概覺得過意不去,後來勉強去洗個碗。孩子大了也會說他,你看我媽這麼累,能不能多分擔一下。

相比丈夫,孩子的存在更讓她暖心。

後來孩子們都大學畢業了,她的海鮮生意便沒再做。家裡有牽掛,想走走不開,只能在集市上賣賣貨,所以也做不大。加上只有自己一個人忙活,年紀大了有點力不從心。

做生意那些年,存了不少錢。張羅著三個孩子成家後,手裡剩點錢足夠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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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兒嫁人前,家裡雖然沒有往常熱鬧,但好歹有人說話。

小女兒嫁了人後,劉嬸覺得周身冷清至極,她跟丈夫沒說兩句話就會吵起來,於是能不說話就不說話。

那天她看著吃飽喝足後,歪在沙發上剔牙的丈夫,一直問自己:操勞了一輩子,孩子都拉扯大了,個個成家立業。我為什麼還要過這種生活?要伺候一個祖宗?

她跟丈夫提離婚,丈夫覺得她瘋了,太可笑了,年紀這麼大要離婚。

村裡人知道這事兒,跑來說和:夫妻這麼多年了,孩子都成家了離什麼婚,多丟人啊。老來伴老來伴,再不濟也是個伴。

兒女知道這事兒後,專程從外地回家,沒想到的是,他們都支持劉嬸的決定。

兒媳婦悄悄拉著她的手說:“媽,您這輩子的不易我都知道,我也支持你。為自己活一次沒有錯,如果您跟爸離婚,就搬來跟我們住,只管享清福。”

沒過多久,老兩口領了離婚證。劉嬸把積蓄分了一點給丈夫,便跟著兒子兒媳走了。

那是她55歲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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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人的一生,都奉獻給了這個家庭。

夫妻倆拉扯三個孩子已是不易,何況是劉嬸一個人養著三個孩子和巨嬰丈夫。

夫妻之間重要的是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她沒有感受到,一路走來只有她一個人在負重前行;

夫妻之間重要的是愛和尊重,她沒有感受到,夫妻感情早從分床睡那一刻起,就已經消耗殆盡;

……

直到離婚,那個男人都不清楚為什麼過了大半輩子的妻子,決心這麼堅定。

他心安理得享受著她的付出,卻不曾想過要伸手幫她一把。

即便後來孩子們都成家立業,家裡只剩下老兩口,他依然是一副老太爺做派,不做飯,不洗碗,不分擔任何家務。

我想,這麼多年一直支撐劉嬸走下去的,不是夫妻之間的情義,而是那三個孩子。

在那個年代和社會環境下,很多人成家依然要靠相親,父母覺得不錯就嫁了。所以女人在婚姻上沒有太多選擇的權利。

有些女人就這樣稀裡糊塗過完一生,也有的女人,會像劉嬸一樣,決定為自己活一次。

不管是哪種選擇,都沒有對錯。畢竟,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故事寫到這裡就要結束了,我心疼劉嬸,又為她的新生活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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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那個年代的女性,最大的不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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