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介紹 歷史沿革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治州。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部天山北部的伊犁河谷內, [1] 屬溫帶大陸性氣候、高山氣候。轄2個地級行政區、11個縣級行政區,總面積268593平方千米 [2] 。2017年總人口461.7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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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西鄰歐亞國家哈薩克斯坦,境內駐有伊犁師範大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四、七、八、九、十師和新疆礦冶局、天西林業局、阿山林業局、新疆捲菸廠、阿希金礦等一批中央和自治區直屬單位。 [1]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是新疆細毛羊、伊犁馬、新疆褐牛、中國美利奴羊的主要培育和生產基地,沿邊有霍爾果斯、都拉塔、木扎爾特等9個國家一類口岸,主要旅遊地有恰西、唐布拉、那拉提等草原民俗旅遊區。文化遺蹟有夏特古城、包紮墩烏孫古城、格登碑以及草原巖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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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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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起源

伊犁得名於伊犁河(光明顯達,形容河水在太陽照耀下碧波粼粼),最早見《漢書》,史稱伊列、伊麗、伊裡等名。清乾隆年間定名伊犁。《西域同文志》中,伊犁為維語,取義於“犁庭掃閭”(意即將庭院犁平整用來種地,把里巷掃蕩成廢墟),寓意平定準噶爾功蓋千秋,西陲從此永保安寧。

建制沿革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最早出現的民族為塞人。

西漢初年,匈奴崛起,迫使大月氏西遷伊犁河谷,塞王南遷。後元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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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都護府(前160年)前後,烏孫西遷伊犁河谷等地,建烏孫國。元封元年(前110年)前後漢朝與烏孫結盟。前60年,漢朝在新疆設立西域都護府,管理烏孫等國,伊犁等地正式納入中國版圖。6世紀中葉,阿爾泰、塔城、伊犁河谷為突厥地。

唐顯慶三年(658年),唐滅西突厥置昆陵、蒙池都護府,伊犁等地歸於唐。

宋時,塔城、伊犁為西遼地。嘉定十二年(1219年),成吉思汗滅西遼,地歸蒙元。

元太祖二十年(1225年),伊犁河流域等地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臺封地,以阿力麻裡為都;塔城、阿爾泰一帶為三子窩闊臺領地。元朝曾一度直接管理阿力麻裡。

明初,察合臺汗國分裂,瓦剌崛起,相繼控制阿爾泰、塔城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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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5張)

,伊犁為哈薩克等部落牧地。明末清初,西蒙古厄魯特再度崛起建準噶爾地方政權,政治中心由塔城移駐伊犁河谷。

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朝平定準噶爾,新疆統一,繼經4年平叛之戰,始設軍府制政權,期間阿爾泰劃歸科布多參贊大臣轄制,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設伊犁辦事大臣。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政府在伊犁設立“總管伊犁等處將軍”(史稱總統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治惠遠城,統轄新疆。直轄伊犁參贊大臣,節制烏魯木齊都統,烏什、塔爾巴哈臺等處參贊大臣,羈縻管理沿邊哈薩克、布魯特各部。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伊犁將軍體制變革,僅管伊塔軍政。光緒十四年(1888年),伊塔道設立,下設伊犁府、塔城直隸廳和精河直隸廳,軍政、民政分治。光緒三十年(1904年),科阿分治,阿爾泰地方設科布多幫辦大臣。

民國元年(1912年),伊犁革命黨人舉義,成立中華民國新伊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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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府。是年伊犁軍政府改設伊犁鎮邊使,塔城改設參贊,阿爾泰改設辦事長官,均直屬中央,並保留伊塔道建制。民國三年(1914年),伊犁鎮邊使改設鎮守使歸屬新疆省管轄。民國五年(1916年),塔城參贊撤銷,伊塔道分置為伊犁道、塔城道。民國八年(1919年),阿爾泰辦事長官劃歸新疆,改設阿山道。民國時期,先後改為行政區、專區。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伊、塔、阿3區歸隸新疆省人民政府。

1950年,分別成立伊犁區黨委和伊犁、塔城、阿山地方委員會。1952年,撤銷伊犁區黨委,黨的領導建制與行政建制劃一。

1954年7月,由伊犁專區劃出博樂、精河、溫泉3縣成立博爾塔拉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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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自治州;11月,以伊犁、塔城、阿勒泰3個專區為基礎成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首府駐伊寧市。

1955年12月,伊犁專區撤銷,所屬市、縣由伊犁州直轄。州轄塔城、阿勒泰兩個專區和直屬1市9縣,共轄1市23縣(1966年撤銷水定縣)。

1969年5月,成立伊犁州革命委員會,只管轄伊犁1市8縣。

1975年8月,恢復自治州權限,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首府遷至奎屯市,同時恢復伊犁地區黨政建制,伊犁州直轄奎屯市,原則管理伊、塔、阿3個地區。


1979年,再次撤銷伊犁地區建制,首府遷回伊寧市。原則管理塔城、阿勒泰地區,直轄2市8縣。

1985年1月,伊犁地區建制再次恢復,伊犁州直轄奎屯市。

2001年3月,第三次撤銷伊犁地區建制,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轄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直轄伊寧 、奎屯等2市和7縣1自治縣。 [5] 2001年10月6日,國務院批准撤銷伊犁地區。 [6]

2014年6月26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縣級霍爾果斯市,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管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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