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怒江怒族喪葬習俗

相傳,在很早以前,居住在怒江兩岸的怒族先民人死後進行火葬。有一年,一個名叫楊內的怒族女子死後火葬時;因屍骨沒有燒盡,待到第七天,死者便拖著被火燒得遍身傷痕的驅體返回到家裡,致使死者家裡的小孩因受驚駭而當場死亡。從那以後,怒族人就漸漸不用火葬而開始用棺木土葬死者。據老人講,匹河怒族改用土葬的歷史並不長,特別是果科村,只有一百多年。

雲南怒江怒族喪葬習俗


怒族十分敬畏死者,從人死去的那天起就儘量不提或少提其名字;對屍體的處理也很慎重,一般是先用酒、溫水將屍體洗乾淨,再給死者換上一套嶄新的或洗乾淨的衣服,然後用毯子、麻布、土布等裹好,用棺木板作墊板,將屍體停放在屋內較寬的地方或櫃子,箴籮筐之上。村人和親友前來吊暗時,可揭開屍布看死者的遺容,並圍坐在其死屍旁哭別緻哀。

待死屍安頓好後,家人便煮一小鍋大米飯和一小鍋皮肉、心肺、肝臟齊全的肉。若死者是男的就煮九塊肉片,女的就煮七塊,煮好後連同飯碗一起放到死者的頭部上方,一雙筷子直豎碗裡,以供奉給死者的靈魂食用。

從古到今,您族村民只要村裡或鄰村有死訊,全村男女老少都下地勞作,除在家做飯,一切活路都得停做,連屋內的衛生都不許掃,不興摘。守靈期間,各家按自已家境和與死者的親疏情況,分別帶上一些錢、糧食、酒等前往奔喪。奔喪時不能帶雞,否則會認為你很音嗇和對死者不夠尊敬。

死者無論是男是女都要進行祭奠死者的“拾車別”(有的叫“北莫中”)儀式,祭詞大意是:“

父老鄉親原不想為你準備豐盛的佳餚,可是你聽了別人的話(指已經死去的人),現你成了其他家族的成員,一切都讓你帶走吧!不要留給家中一的親人。你同前去的人血肉相連,迫使我們為你送行。你不聽皇帝的吩咐,頭人的勸告,眾人的阻攔,離開了人間。今天按你生前的嗜好和習慣,給你換上人間最漂亮的衣服,做給你最香美的飯菜,給你帶上足夠的糧食和酒肉,願你同祖先及已離開人間的親友一道同吃共飲。請保佑人間的親屬平安吧,不受病魔的糾纏,讓他種田五穀豐登,做生意時財源茂盛,並求你看守好家人的莊稼,驅走糟踴莊稼的鳥獸”。祭祀儀式一天進行三次,分別稱作“尚表車”(意為斷氣餐)、“納火車”(早餐)、“米車”(晚餐)。其用意為我們已殺豬宰牛祭供給你了、祈求死者賜福於家人,保佑子孫後代興旺平安。

居住在果科、普樂等地部分自然村的怒族人死以後,奔喪的親友和死者家人,便唱著喪歌跳“雄登”舞送別死者,以示對死者的留戀和哀思。停屍的天數以人而異,頭人或者是有較高威望的人,可根據氣候停放三天,有的按死者生前的遺囑而定,一般只停一至二天,嬰兒則無此規矩,死後便可隨即安葬。

匹河怒族人死後,還有吹竹筒號(剝利)的習俗(其中果科村蕎氏怒族不吹竹號)。除少數村子男女皆吹外,吹竹筒號大都只用於男性成年人死亡時。吹號的目的主要是給親友報喪、增加哀悼的氣氛,同時還有給死者驅趕到陰間途中擋路的老虎等猛獸之意。一般哭的人多時不吹,哭的人少時便大吹,次數和規格各村間略異。竹筒號的數目以死者生前的要求、年齡,身份和所娶妻數而定。小男孩凡已滿半週歲以上的就必須吹一個。已有幾個小孩的成年人一般吹兩個,頭人和年紀較大的老人吹三至四個,巫師(於右蘇)吹四至五個。有些村寨從人死直到出殯只習慣吹三次。有的村則不限次數,意為送死魂到陰間。送魂時把死者的靈魂送到蘭坪的啦井、小格拉、大格拉和雲龍的石門,洱源的喬後等地。據說匹河怒族的祖先是從這些地方遷徙到怒江的。

匹河怒族除少數村寨外無公共墓地,人死後選擇合適的地方安葬,多數埋在村子旁和宅院附近,不過,未滿週歲的小孩得另找地方安葬,不許埋在大人墳邊。如果連生幾個小孩都不成活,則埋於路邊。

怒族人對洪水淹死,上吊死,石頭砸死,械鬥中身亡等凶死者都有許多忌諱,其屍體不得抬到屋內守靈,只許停放在院壩和其它合適的地方。對被水淹死的人,安葬時還特意殉葬一個簸箕,以示死者到陰間做飯時擋水潮之用;出殯時,由老人揮刀開路,埋葬時,請“巫師”破土,墳地得另擇一塊地方,不得同一般死者葬在一起。

開挖墳坑時,首先將盛有酒的瓶子和碗供置在祖墳前祭祀祖先,然後由年老體弱的男子破土。開挖墳坑時若死者是男子,就連續挖九鋤,女子則挖七鋤,其後此人將鋤頭丟朝一邊,自己翻滾到另一側,並大聲唸咒語道:“今天我已經為你找到全房銀屋,讓你在這裡定居,永世不移。我為了給你我安息之地,不幸腳杆被石頭砸斷了,不能跟你一起到陰間了;請你獨自到陰間去吧!我決不能與你生活在一起”。破土後此人便離開墳地。

雲南怒江怒族喪葬習俗


送葬時,先將棺木抬到墳坑裡安放好,然後把裹好的屍體捆在用椽子做的擔架上。抬屍時,腳朝前,頭朝後,前邊有兩個男子分別拿起兩把刀交叉揮舞而行,意為了死者開通去陰間的路,驅趕活人的靈魂,以免與死者的靈魂混在一起到陰間。出殯背送死者用過的東西時,裝東西的蔑籃必須反著背,以示人間與陰間有別。

入葬時,皮毛、橡膠、鐵器等物禁忌人墳。皮毛人墳被認為死者的家族會象腐爛的皮毛一樣死得精光,鐵器入墳則會使死者的靈魂不得安寧。不能入墳的衣物連同擔架用火焚燒。但因受靈魂不滅觀念的影響,人們認為死者靈魂將在陰間渡過與塵世相同的生活,因而,一般將死者生前用過的餐,紡線用具、砍刀、鋤頭、鍋等物放置或掛在墳頭。

選擇墳墓位置一般為男左女右,死者的頭靠大山,腳蹬對岸的岩石或大山坡,安埋的方位要按輩數排列,晚輩只許埋在長輩的下方。

擔架和衣物焚燒時,老人們仔細觀察火煙的去向,認為火煙飛去的那一方向,預兆著那個村子不久將有人遇難。如果死者是本村的,送葬那天,各家各戶都興做一些好點的菜飯吃,再窮的人家也要煮幾個雞蛋給小孩,認為這樣自己的靈魂就不會隨死者的靈魂去陰間了。

安埋之後,從送葬之日算起,認為男的第九天,女的到第七天死者靈魂便回家來取人們給忘掉的東西。此間,鄰居和親屬便自帶被蓋到死者家去睡,以寬慰死者家屬。到回魂那天,人們聚集在死者家裡,寄託哀思。

解放前,匹河怒族有個別村子,因缺醫少藥,對患有痢疾、肺結核等傳染病者,在無法救活的情況下,待患者即將斷氣時人驗活葬。如:沙瓦村農民沈福的哥哥楊玉生就是染上肺結核而被活埋的。一般患傳染病而病故者,送葬時還殺一隻狗,將狗血灑在死屍上,然後把狗屍同死人屍體合理在一個棺木裡。認為這樣做,能把傳染病帶到很遠的地方,可根除生者再患各種傳染病。

安葬的方法各村不盡相同,除挖坑埋葬外,有的習慣於打洞封口安葬,也有將屍體裝進棺材抬放到巖洞裡的。

打洞封口安葬,往往是死者生前就選定地點,地形一般選在有石沙土結構的地方,以防墳洞壩塌。打好洞後,在地面上鋪一層石沙,再墊上耐腐的圓木2至4根,將棺材推入洞內,然後用後板將洞口封好。抬放到巖洞的為數不多,主要是死前遺囑不想埋入土坑裡或有些威望較高的人死後,人們捨不得將其死屍埋入土坑裡的,便安放在大巖洞裡。

以上習俗,隨著歷史的變遷和受周圍環境影響,部分習俗一直延用到今天,一些習俗已漸漸消失和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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