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海東新區樓市調控發力,商品房須明碼“一房一價”!

大理海東新區樓市調控發力,商品房須明碼“一房一價”!

日前,大理海東開發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貫徹落實雲南大理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大市政辦發〔2018〕80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結合省州市整治房地產市場專項行動要求,要求規劃區內各房地產企業及經紀機構,嚴格執行商品住房“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制度,一次性公開全部可售房源及價格。購房戶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一個月之內必須到相關監管部門進行網籤登記備案。

“一房一價”明碼標價

一次性公開全部可售房源及價格

《意見》強調,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不得預售,不得以定金、預付款等形式向買受人收取預售房款。商品住房一經預售許可,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預售報備價格,不得以假借精裝修為名、捆綁銷售、陰陽合同等違規方式變相加價。嚴格執行商品住房“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制度,一次性公開全部可售房源及價格。購房戶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一個月之內必須到相關監管部門進行網籤登記備案。

全面排查檢查海東新區房地產經紀機構

《意見》要求,全面排查檢查海東新區房地產經紀機構,對未按規定到主管部門備案的,未按規定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的,虛假宣傳、強制提供代辦服務的,嚴厲懲處,並納入黑名單管理。

未辦理完成審批不得擅自開工建設

《意見》要求,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地產開發經營權證明及環評、水保、地災審批備案的,不得擅自開工建設。

同時,嚴格執行海開委《關於強化面海項目規劃綠化管理的規定》(海開發〔2018〕12號)、《關於全委動員全區行動組織開展“滅荒百日大會戰”的實施方案》(海開發〔2018〕13號)和《關於進一步強化海東空港新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規定》(海開發〔2018〕14號)“先綠化後建設”“邊綠化邊建設”及環保審批備案等要求,除前期已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外,其餘項目開發物業只有在項目專項綠化方案實施完畢、驗收通過後,方可辦理預售。未辦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手續(含規劃、消防、環評、水保等驗收備案)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產廣告須經審核批准

《意見》強調,凡海東新區公益廣告位,均不得對商品住房銷售價格進行廣告宣傳。凡海東新區商品住房宣傳廣告須經海開委城市規劃管理綜合執法局審核批准,方可實施。未經海開委城市規劃管理綜合執法局審核批准的廣告牌一律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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