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好離婚訴訟的答辯狀

當你的配偶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後,法院會通知你去取起訴書及原告提交的相關證據,並詢問你是否需要提交答辯狀進行答辯。如果你認為對方的起訴書有羅列你的種種不是及歪曲事實的地方,你可以要求法院給你15天的答辯期進行答辯。那麼如何才能寫出一份有用的答辯狀呢?

根據本婚姻律師多年的辦案經驗,一旦你決定以答辯狀來反駁原告起訴書中的觀點後,你就要注意答辯狀的書寫技巧。首先要注意有針對性,分清條理,讓法官能夠一目瞭然;其次,在書寫答辯狀之前你要先做好本次訴訟離婚的應對策略安排,最起碼要想清楚自己是否願意離婚,不能猶豫不決。如果不想離婚,在答辯狀中就不要有過於激烈的言辭,甚至有人身攻擊對方的言辭,不能讓法官看完你的答辯狀後感覺你們的矛盾根深蒂固且不可調和。否則,雖然你表示不同意離婚,但法官根據你的答辯狀仍會認為你們的感情已經破裂。如果這樣,你不想離婚的目的將很難達到。你要在反駁對方起訴書中的事實陳述同時,主動從自身找問題,讓法官感覺你態度真誠,正在積極嘗試修補夫妻感情。

答辯狀寫好後要在15天內交給法官,否則有的法官會認為你超過法定答辯期15天而視你放棄了答辯的權利。當然,超期後的解決方法還是有的,遇到這種情況,本離婚律師建議大家在起訴離婚開庭後向法官提交一份書面辯論意見,內容可以和答辯狀一樣,效果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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