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淚控訴天庭吃人的天規天條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小到一個團體,大到一個國家,乃至於整個世界都要有規章制度,法律條文等,據劉慈欣《三體》論著,就連宇宙都要有法則的。在下認為設立這些規矩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整個組織的健康良性發展,另外即使有些人犯了“規矩”,組織利用規矩去規範的原則也應該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而不是其他的。什麼其他的

?舉幾個例子:利用規矩執行者身份打壓同行、排除異己,“釣魚執法”,利用專業術語忽悠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也應該算。天庭也不是法外之地,天規天條之苛刻,滅絕人性,簡直令人髮指。《西遊記》中沒有直接對天庭天規天條的相關描述,我們從幾個犯錯誤的 “同志”之判決結果談談吧。

血淚控訴天庭吃人的天規天條


仙犯孫悟空,這小子年輕時是花果山黑社會頭目美猴王,後來官封天庭御馬監“弼馬溫”(正堂管事正科級),後升職齊天大聖(有官無職,沒有俸祿),罪行累累,列舉如下:強搶東海龍宮“定海神針”一枚,打死地府公務員兩名並損毀地府猴屬生死簿若干冊,盜竊仙桃若干,攪亂蟠桃大會,盜竊兜率宮太上老君仙丹數葫蘆,盜竊蟠桃會御酒等物資若干,組織犯罪勢力團伙與天庭對抗致使天庭方面損耗人力、軍費若干,對天庭主要領導人玉帝等人大不敬,發表犯上言論“皇帝輪流做,明天到我家”,損毀老君丹爐一座,大鬧天宮損毀物資若干。最終因盜竊罪、故意損毀公共物品罪,搶劫罪、殺人罪、侮辱領導人罪, “叛國罪”等數罪併罰,執行死刑,立即執行。天庭運用刀砍斧剁,雷打火燒等手段執行,因無效改為老君爐中煅燒至死之刑罰,又因無效,改判在五行山監獄執行無期徒刑。估計這個案例是少有的“被動減刑”事件了,實話啊,這主殺了不虧,不過天庭的行刑方式忒不人道,折磨、噁心、全身心摧殘犯人;再看另一個版本的大鬧天宮的 “仙犯”豬八戒老師,豬老師官封天蓬元帥,節制天庭八萬水軍,相當於天庭海軍總司令,元帥軍銜。因蟠桃會上醉酒硬闖兄弟單位廣寒宮,干擾正常辦公,調戲廣寒宮美女工作人員“嫦娥仙子”,對抗天庭執法人員“糾察靈官”,盜竊“靈芝草”,逞蠻力損毀玉帝辦公場所鬥牛宮。豬老師因調戲婦女罪,故意損毀公共物品罪,侮辱領導人罪等數罪併罰,執行死刑,立即執行。後因太白金星求情,改判玉帝親打2000錘,剝奪仙籍,開除公職,貶下界。這裡玉帝老人家不顧領導光輝形象,光著膀子掄大錘揍豬八戒老師,這畫面感還挺強的,內涵也挺豐富,調戲婦女嘛也就是個作風問題,醉酒損毀點公共物資吧,也是可大可小的事,究竟豬老師怎麼樣得罪了玉帝老人家,惹得老人家光著膀子親手掄大錘揍人,這個問題就要讀者們認真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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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倆貨還不算冤,天庭版“竇娥”沙僧沙老師可謂是躺槍,沙老師本來是捲簾大將,玉帝保衛處處長地幹活。正常情況下下,沙老師應該是玉帝老人家的心腹,嫡系中的嫡系。也是在蟠桃會上,失手打碎琉璃盞。就被玉帝打八百,剝奪仙籍,開除公職,貶下界,下界後每七天飛劍穿身百餘次。琉璃盞是個什麼寶貝,不太清楚,可是這刑罰怎麼看,怎麼就有點公報私仇的味道,失手打碎了公共物品,就這點事比上面那兩位犯的事小多了,刑罰卻很重,關鍵有一個刑罰聽著就很疑惑,貶下界之後,還每七天飛劍穿身百餘次。這究竟是為什麼?僅僅是因為一個琉璃盞嗎?玉帝老人家在蟠桃會上先是光著膀子揍了豬八戒,之後又“光著膀子”處理了自己的保安隊長,細思極恐啊。

上面這三位好歹還算是天庭機構公務員,至於天庭基層公務員,天庭態度是活幹好了是應該的,幹不好那就一個字—殺。

涇河龍王主管涇河範圍降雨工作,大約算個正科級幹部,與凡人賭氣,私自篡改降雨聖旨,沒啥說的,斬首示眾。西海龍王之子小白龍縱火燒了殿上明珠,玉帝也是打三百,殺!關鍵這事還是小白龍老爹西海龍王舉報揭發的,真是大義滅親嘛。至於天庭對凡人刑罰那更是變本加厲,一次,玉帝去鳳仙郡旅遊,因鳳仙郡君主招待禮數不周,罰人家全郡乾旱三年,如果不是唐僧師徒前去,估計全郡百姓會活活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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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庭這種自大、傲慢的作風,在全書中比比皆是,真是應了魯迅先生那句話:“滿口仁義道德,字縫裡看出來,滿本寫著兩個字—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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