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團購被坑、你們怎樣看?

正義角色


關於這個問題,看你怎麼去理解,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

先從不合理的角度勿看:這部分錢經紀公司以服務費的形式收取,開發商不承擔責任也不經手,可以理解為中介服務費或代理服務費,但是你直接去售樓處購買,找開發商的銷售,也是一樣這麼收取,但還是開的某一個不知名經紀公司的收據,也並不是開發商的。這部分錢因不開發票,很少涉及到繳納稅款的問題,所以從稅務的角度來說,不合理,有偷稅漏稅嫌疑,但對於客戶來說並沒有什麼關係。

從合理的角度看:現在銷售的收入與提成部分和購房款已經分離,以前,開發商會多賣出去一點價格,從房款裡再拿出幾個點的費用給予銷售部或者代理公司,以前這種操作方式,對於開發商和代理公司都不利,開發商要為多賣出的銷售這部分錢繳納稅款,代理公司也會因為開發商的經常拖欠代理費,導致賣了房卻拿不到錢,所以現在這種方式,對開發商和代理公司都好,對於客戶呢,代理公司能快速拿到代理費,適當的還能給老客戶一點返費(這個問題開發商是明令禁止的,但還是無法杜絕),當然開發商的銷售到手的提成也不高,更不會有返費一說。

綜上所述,客戶通過中介或者代理公司買房和通過開發商售樓處銷售買房並無區別,關鍵要銷售靠譜就行。聊的好的話,中介或代理為了維護客戶關係,希望客戶老帶新,還能有點返費來維繫客戶,更有優勢。


京南房產置業經理


首先購房應該根據自己需求進行選擇,不應該單純的追求低價和性價比。目前市場上大部分樓盤都或多或少存在問題,應該結合自身條件和需求選擇合適的房子。

團購房,內部通道大多是開發商的營銷套路,買房前要多調查樓盤的背景信息,通常開發商都會做飢餓營銷、對購房者進行逼單等慣用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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