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實職20年,新公務員法套改時職級能為三級調研員嗎?

正科實職20年,新公務員法套改時職級能為三級調研員嗎?

新《公務員法》實施後,將原來在以下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推廣到了所有的公務員序列,同時取消了主任科員、調研員等非領導職務。

職級並行套改是改革前後對應層級的自然過渡,即按照現任職級為原則進行平行套改,主要是針對主任科員、調研員這類非領導職務人員。

科長、處長等實職領導不需要進行套改,直接走晉升程序即可。

按照職級晉升的相關規定,在職數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每兩年一級條件晉升,二級調研員以上的晉升要求3年及以上。

在第一次晉升過程中,題主正科長20年,滿足晉升一級主任科員的條件,晉升一級主任科員後任職年限為20-2=18年,滿足晉升四級調研員條件。

因為職級並行實施方案中明確“2019年12月31日前首次晉升職級後繼續晉升上一職級的,可結合實際適當簡化程序”。在有職數空缺的情況下,題主可以進一步晉升為四級調研員。

在第二次晉升晉升為四級調研員後,之前的任職年限全部清零,此時任職年限應該從零開始計算,也就是說,在一般情況下晉升為三級調研員需再等2年才符合年限標準。


正科實職20年,新公務員法套改時職級能為三級調研員嗎?

在這裡猿叔想提醒一下,其實還有不一般的情況,年度考核“優秀”對職級晉升起到“加速”推進的作用,如果題主從2019後每有1個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晉升職級所要求的的任職年限縮短半年。

如果題主工作表現優異,連續兩年獲得“優秀”,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縮減到一年後就可晉升三級調研員。

相反,還有更不一般的情況,就是如果在任職期間考核沒有達到“優秀”或“稱職”等次。譬如在這次疫情工作不力有過失,評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就要再推遲一年才能晉升。

因此,隨著《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方案》的施行,年度考核“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的作用得到了發揮,工作表現優異獲得“優秀”對職級晉升起到“加速”推進的作用,工作有過失獲得“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對職級晉升起到“減速”甚至“倒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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