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府珍藏文物·孔氏家族藤杖


掌故知魯 | 孔府珍藏文物·孔氏家族藤杖


何謂族權?簡言之,族權意指宗法制下族長對家族的支配權力。在血緣和地域的紐帶下,以姓氏為表徵,在共同祭祀祖先和神靈的活動中,族權形成了一系列有條不紊的規制。對於曲阜孔氏而言,即是曲阜縣治內孔子後裔這一龐大家族的支配之權。這威嚴的族權的象徵物,便是一支藤杖。

先來說說孔氏族長的淵源。族長始設於宋代。《東家雜記》中說,崇寧三年(1104 年),徽宗詔定:“至聖文宣王之後特與親屬一名判司簿尉,令孔若虛具名聞奏。今後事故,即最長人承繼。”孔若虛推薦了本家最長進士、時任乘氏縣主簿的孔宗哲,獲皇帝任命,授階迪功郎,正八品散官。金代承襲宋代舊制,元代時已無官階,但許以冠帶。

而作為象徵物的那支藤杖的來歷,則要追溯到明洪武元年(1368年),系朝廷欽賜孔氏族長之物,令其主持孔氏家族內部的事務。當時因元翰林國史院檢閱官孔涇齒行俱尊,命特釋還鄉任孔氏族長,並賜治家藤杖一支。《闕里孔氏世官世系》記曰 :“明太祖洪武元年,以翰林院檢閱官孔涇齒行俱尊,特命還鄉里,為孔氏族長。面賜藤杖一稜,令世守主領宗族事。其後衍聖公擇年長行尊有德者為之,無品秩也。”

不知經過了多少任孔氏家族族長的傳遞,承傳至今,這一支藤杖依然收存在孔府內。

雖然族長一職沒有秩,但有了明太祖朱元璋欽賜的這支藤杖,其在族眾中的震懾力,也足以令人瞠目的。

這支藤杖,自從第一任持有人孔涇起,不知又傳遞了多少任孔族族長之手。可以說在整個明代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大概是到了清代中期,這支藤杖逐漸在人們的視線中消失了。因為清雍正八年(1730年),朝廷設置了孔廟四十員有品秩的執事官,族長一職多以三品執事官兼任。而藤杖流落何處,一直是個謎。長時間的迷失,以至於後來有人將雕刻有松樹仙鶴的杖首,誤傳為“龍頭柺杖”。(《孔府研究·宗族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 1959 年春,這支藤杖在曲阜城東北30公里泗水縣上莊(靠近曲阜邊區)村,孔尚任後裔家中被發現。孔尚任曾任孔庭族長,故此杖流傳其後裔家中。

藤杖為烏棕色,上頂浮雕松樹仙鶴,稍有殘缺,杖尾銅箍包頭,杖體十分光滑,杖身上端雕刻楷書銘文“欽賜孔氏族長”,用白棉布包裹,墨書“明洪武戊申年欽賜孔庭族長主家政”。杖長 205 釐米,直徑 4 釐米。當時有木匣盛裝,匣已殘毀。

這支藤杖,確實是一支非同尋常的藤杖。在它身上,能折射出封建帝王與孔氏家族的那份特殊關係;能印證著孔族內部組織的尊卑秩序;同時也向人們講述了孔族內部一些鮮為人知的事情。

對孔氏族長而言,藤杖無疑就是朝廷頒給自己的一份任命書,有了這支藤杖,便有了權威,便可名正言順地在孔族內部發號施令,主掌家政。

孔氏族長究竟為何能夠享此殊榮,擁有朝廷恩賜的藤杖呢?

孔氏族長擁有一定的社會特權,這種特權是和歷代王朝尊孔崇儒分不開的。作為聖裔,朝廷對他們的待遇始終很優渥。朝廷還要求他們要成為遵循聖人遺教的表率。而且,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對其家族的支配和影響也很深。

孔氏家族內部制訂有族規家訓,嚴格地約束著族人的言行、生活諸方面。如果族人有違犯者,就要受到家法的究辦、族長的懲處,以至於家譜除名,革除族籍。

至於在孔氏族眾中實施家法,可謂是名正言順。因為這種實施家法的權力,得到了朝廷的授權。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世宗朱厚熜敕令:“其大宗主之裔賜爵嗣封,承奉祀事,統攝宗人……如有恃強挾長,朋謀為非,不守家法者,聽爾族長查明照家法發落,重則指明具奏,依法治罪。”(《孔子故里志·族務管理》)

孔氏家族,除大宗主衍聖公外,族長就是家族中的最高領導者和管理人。而隸屬族長之下的舉事、戶頭、戶舉,必須經過族長的考查後,報大宗主衍聖公批准,方可充任。《孔府檔案》〇七五三之六,記載了一起清康熙年間族長考選鏵店戶戶頭的情況:“為遴選戶頭以敦族誼以重家範事。據鏵店戶戶頭久缺,無人督理。有本戶族人孔興綱,為人端方,老成持重,禮義嫻熟,堪應戶事。擬合給帖,以為重望。為此,帖給孔興綱收執。鄉間雜泛差徭,準照舊例與生員一體優恤。自給帖後,凡值朔望吉辰丁祭日期,整肅頂戴,隨班叩拜,戶內公事,勤慎襄舉。尤必敦我族誼,率相親睦,遮無負本庭委託之意。至於戶內人等,倘有不遵家範,匪彝自即者,許爾糾舉,以昭勸懲。毋挾私嫌而淆真偽,毋徇情面而枉是非。嗟嗟正直是與,必先自正而正後人,身先之化,可不慎諸。”

族眾中,上自舉事,下至普通族人,如有行為不規者,族長都有權監督責罰。《孔府檔案》〇七五七之四十四中,記載了一起族長孔貞梓檢舉舉事孔廣志惡跡的事,建議大宗主對孔廣志依法制裁。他說:“孔廣志任事以來,其招搖撞騙,恃符詐財,惡跡種種,難以悉舉,今將職所深知者,略陳數條,伏乞宗主大人恩准察核施行。”

孔氏家族內部,有嚴密的組織系統。以嫡長為大宗,其餘為小宗。衍聖公是孔裔嫡嗣、世襲公爵,家族中的地位是全國孔氏族人的大宗主,在孔氏家族中居於最高的統治地位。

除了大宗主衍聖公外,在曲阜的六十戶中,設有孔氏家族族長一人,族長的辦公地點,稱為“族長衙門”。

族長之下還設有林廟舉事一人,輔佐族長。六十戶內,每戶設戶頭一至三人,戶舉一人。

孔氏族長,由衍聖公檢選,檢選族長的標準是“行輩尊崇,齒德兼優”,要“為闔族德望”,即輩長年高,遵循道德規範的人。在孔氏家族中,族長是在衍聖公以下具體管束族眾的大家長。

族長作為孔氏家族的負責人,主要職責是督領各戶戶長、管理子孫。若有品行不端,缺禮者,族長就要申家法,依例責罰。由此可見族長在孔氏家族中舉足輕重的地位。

可想而知,當年族長大人手持這支藤杖,八面威風地高坐於族長衙門的大堂之上,斷喝審案,是何等的尊嚴。悠悠歲月,已成昨日舊事。但只要我們面對這支非同尋常的藤杖時,不是會很自然地想起了些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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