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道德經內外直解》貴左章第三十一


《太上道德經內外直解》貴左章第三十一

【夫兵者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此章可以同上一章(第三十章)合起來講,同是反戰的意思。分內、外講。

外講:

夫兵者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兵為不祥之器,打仗必傷殘人畜性命,乃仁人之所忌。人類在討厭它,就是物類如禽獸等亦厭惡而逃避它,百姓不會接近它。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

古人君子在安居的時候,以左方為上首,因左邊是向東方,屬木、屬仁、屬陽、生氣也。“左青龍”是萬物吉祥之意。右是西方,屬金,蕭殺,屬陰,殺機也,“右白虎”是萬物凶煞之意。用兵的時候,則以右為上首,因右主殺,屬陰。“兵”是不吉祥之器,故只可屆弔民伐罪(即除暴政安民),或國家處於救亡圖存之時,在不得已而用之。

但,這時亦當平心靜氣為上,不可存有好戰貪殺之心,故曰“不得已用,恬淡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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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

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有道德的君主或統帥,因不得已而用兵,雖戰勝敵人,但因殺人甚慘,故不以戰勝為美。若是把戰勝當作美事,就是以殺人為樂,以殘生為快。樂於殺人的人,不會深得民心,不能使天下人志願歸服。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古時候,正常治國之道當以文為重,故言貴左不貴右,即是重文不重武之意。因當時之體制是這樣,故凡吉事多尚左方,凶事均尚右方。

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

古時候,一旦出兵,偏將軍因沒有生殺之決定權,所以就居在左方,而上將軍因兵權在握,指揮三軍,故居右方。

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打仗殺人太多,統治者、統帥打了勝仗慶祝戰績,須以哀聲悲泣來吊陣亡的將士。雖然戰勝亦應不以吉祥事來看待,而以喪禮來處理這場戰事。如追悼、立碑、設醮渡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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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講:

仙家謂兵強戰勝,乃還丹向上之事。

參《呂祖全書》卷十七

以神運氣。以氣引精。默默任運。身心泰定。致虛守靜。寂淡為無。其運氣也。息息歸根。勿忘勿助。其下手施功。全用逆修。使元神內守。精氣凝結。煉精化氣。煉神還虛。虛無自然。聖胎斯成。然後溫養乳補哺。全用靜體默護。自未結胎以前。常用武火。以退陰符。及陰符退盡。已露純乾陽剛之體。只用文火。溫養保固。使之泰然安處乎中。蓋武火譬之戰爭。至已成聖胎。則如天下泰平。惟宜偃武修文。焉用武事。太上曰:佳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故恬淡為上。工夫至此時。只宜恬淡自守。切戒助長。久久純熟。嬰兒長養時。至自然脫胎神化。自在逍遙。

道德二篇。其中所言。治國用兵之道。多屬喻言。即佛經亦以莊嚴佛國為清淨心地。太上之言治國。理此身心也。即用兵喻戰退陰魔。克去私慾之害心者。如《易》曰:震用代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陰符經》雲:絕利一原。用師十倍。三返晝夜。用師萬倍。同一義耳。

《太上道德經內外直解》貴左章第三十一

呂祖曰:何謂強兵不用?兵者有遏敵之義,家國有敵侵擾,乃有待於強兵,人心見累於群魔,斯有事乎振其遏邪之氣,故御邪擾之乎禦敵,厲氣亦等於厲兵,所以《太上經》中“兵”字有作“氣字解者。人苟金德完成。自有冰霜之志,既無邪魔之擾,又何待厲其御邪之氣?

本章旨:

老君言兵內、外講。

外講:再申言兵的禍害,君子不得已而用之。

內講:以“兵”喻內修未結丹時用武火(兵),既結丹成,溫養聖胎於“黃庭”時用文火培育,恬淡為上。又用“兵”作“氣用”,御衛驅心魔外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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