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瓶啤酒引發的刑事犯罪

瑞昌法院網訊 春節將至,又到了走親訪友,你家一餐我家一頓的大型聚會現場,餐桌上禮尚往來,幾杯酒免不了的。但是在這裡,友情提醒,喝酒別開車,開車別喝酒。不要以為就喝了兩口啤酒,開車沒事的,本案中的被告人羅某就用自己的真實經歷以身試法了。

2019年的某天,羅某開車和朋友小聚。朋友在一起免不了要喝兩口,羅某剛開始以開車為由也是百般推辭,後來禁不住大家勸說,就喝了兩杯啤酒,也沒多喝。兩杯啤酒下肚,羅某人還是清醒的,考慮到喝了酒,大家又坐在一起聊了個把小時天,羅某覺得身體酒精散的差不多了,心存僥倖的他就自行開車回家了。在路上遇到交警查酒駕,民警對羅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後,測試結果為酒精含量101mg/100ml,隨後,在羅某送檢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45.82mg/100ml。後羅某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開庭時羅某百般懊悔,可是錯已鑄成,只能吸取教訓,絕不再犯了。從本案中,我們可以看出,羅某就是存有僥倖心理,認為只是喝了兩杯酒,結果不僅要罰錢,被吊銷駕照,被判處刑事處罰,在檔案留下犯罪前科。

根據醫學理論,正常人喝一杯200ml的啤酒後,酒精濃度可以達到20mg/100ml的酒駕標準,若被查獲,被處以行政處罰;如果喝了3兩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濃度可以達到20mg/100ml的酒駕標準,若被查獲,將被判處刑事處罰。然而因為個人體質差異,每個人對於酒精的耐受度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論喝了多少酒,都不要僥倖,喝酒別開車,開車別喝酒,不然代價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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