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王老太房子拆後分得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為什麼?

十萬個母雞


老太太自己有360萬的拆遷款,從她的分配形式來看,自己想指望兒子養老的意圖是很明確的。因為360萬元,老人家只給了女兒60萬元,給自己的兒子300萬元。可以說老太太如果想到為自己著想,這360萬元人家就存在銀行裡。吃理財利息的話一年也得20多萬元。老太太也可以過舒適要錢有錢要吃的有吃的生活。完全沒有必要提早就把錢分了,既然老人家覺得兒子女兒都應該有點兒錢,所以老人一分都沒留通通的給了兒子女兒。從這種分配方式上來看,老人做的也沒有什麼問題。只是兩個兒女不懂得感恩而已,所以說既然是這樣,老人家就去法院起訴這兩個孩子,把錢要回來。然後自己好好的過日子,等到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消失的時候,在說著分錢的事吧。

有的兒女們真是這樣,可以要母親父親的房子錢才卻要不了,老人在這裡住幾天甚至是養老的想法。既然拿了老人的錢,既然得到了老人的好處,就應該責無旁貸地照顧老人。況且說了我們自古以來就有著養兒防老的傳統,你做不了兒女的就有義務贍養老人,所以說對不孝不忠的女兒,兒子就應該用法律的手段來懲治他們。


伊春美食美客


女兒不懂事啊,我姥姥也是想這麼做,一個舅舅四個女兒,姥姥本來想大頭給舅舅,女兒一人二十萬,但舅舅一家都不願意,為了不讓姥姥難做,就全給舅舅了,就這舅舅家還總對姥姥不好,但也沒辦法,老一輩思想保守,來女兒家十天半月就要走,怕鄰居說舅舅一家不孝順,碰到好的一切都好,但一般最好順著老人心意,或者別讓老人老了在兒子孫子面前覺得欠他們,歸根結底,老一輩心中還是覺得女兒出嫁了就是外人了,我用手機和表弟視頻玩,親耳聽到姥姥對舅舅這麼說的,雖然理解姥姥這麼說對家裡好,但心裡還是有些不是滋味


道痴太阿


給不給錢我都會對父母好的,能把我養大就不容易了,我有兩個妹妹,如果父母的錢都給他們我也沒意見。我只做我自己,我認為拿的多少,給不給都不是我們不孝敬父母的理由,父母在你們小的時候有虐待你不?有不給你吃飯,有不供你上學沒,父母總是把最好的都給了你們。懶得說了


奪情自古空餘恨


拆遷戶王老太拆房屋分得360萬,分給兒子300萬,分給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她,為什麼?先舉個例子說吧!我老公的三姨家也拆遷了,地也開發了,三姨和三姨兩人一共分得了八十多萬。

錢也是全部交給了兒子,三姨家還有三個姑娘,也表示不服氣,但表哥,表嫂一致表示,以後兩位老人由他們來養老,其他姐妹也沒有再爭議什麼。當然這種情況也很少見,但處理好了,也不會引起矛盾的!

再說王老太如果將拆遷款分為三份,兒女各得120萬,自己還能留下120萬。

這樣一來兒女滿意,沒有矛盾不說,自己也留了份養老的錢,何樂而不為呢!以後就算兒女不孝有這錢住個養老院也是不成問題的呀!






農村李子生活錄


最好的辦法是,兩個孩子家輪流住。360萬找國有銀行存大額存款,月取息存本,按照年利息大概一個月可以拿到近1萬。去哪個孩子那,就每個月補貼給哪家孩子6000,自己還能留3000多零花急用,偶爾給下一代買個書或者玩具增加感情。錢存銀行後,本金一直沒動,百年後兒女一人一半,誰也不怨恨誰。



大話陝西財經


拆遷戶王老太房子拆遷得了360萬,給兒子300萬,給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為什麼?

為什麼?這就是用金錢利益考驗人心的後果,哪怕是直系血親也不行。

試想一下,獨居老人王老太因拆遷突得鉅款,其子與兒媳天然的認為這應是他們所得,"財不分外姓",這亦是世俗常情,並且王老太這種思想也是根深蒂固,分給兒子300萬就是明證,可人心無盡,對其子而言是損失了60萬,所謂不贍養就是一種怨氣體現。

可在現實中女兒總比兒子和兒媳貼心的多,獨居的王老太在生活中其女兒應該也是照顧頗多,並且依據法理其女兒也有和其兒子擁有同等繼承權,可王老太的財產分配方案卻令其女寒心,為之氣結下提出了不贍養也就順理成章了。

鉅額的財產就像照妖鏡一樣,在其映射下人性的醜惡顯露無疑,王老太今天面臨的窘境,看似諷刺實則是人心!




大風之雲中飛揚


如題所述,一老太太運氣爆棚,她的幾處老舊住宅本來沒有什麼價值,但是正好趕上了徵地拆遷,一時之間“身價暴漲”。於是,老太太獲賠一筆巨大的拆遷款,金額高達360萬元,她一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

拆遷款到手以後,老太太便琢磨著如何分配。老太太膝下有一兒一女,但她自孩子出生後,便完美繼承了“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對兒子是寵愛有加,對女兒卻視為蔽履。於是,老太太毫不猶豫地把大頭給了兒子,足足分了300萬元給他,只剩下“九牛一毛”的60萬給女兒。

於是,兒子收到300萬鉅款後,滿心歡喜地離開了。而女兒雖說也得到了60萬元,但和300萬元相比卻“微不足道”。於是,女兒從此心裡埋上了不滿甚至仇恨的種子。

不久之後,發生了讓老太太猝不及防的是,一雙兒女竟都不贍養她。老太太大惑不解,要說女兒靠不住還能理解,為何兒子也靠不住呢?自己一向把他捧在手心,百般呵護他,什麼都偏向他,他怎麼能如此對待自己呢?

其實,這一切都是老太太自己作的。面對兒女應當要一碗水端平,如果有所偏心,那麼被偏心者往往是非但不會感到感激,反而會將其視為理所當然,自然也就不會上心贍養老人;而沒有得到關愛的人,也往往會喪失愛心被仇恨填滿,自然也不會主動去贍養老人。

雖然老太太可以通過訴訟途徑維護權益,但悲劇已經釀成,親情也無法挽回了。


冰焰


事實上,不可能給女兒平均分配,基本上中外都這樣,這是沒辦法的事。

特別是中國,按照香火觀講,外公外婆去世後,外孫的後代就認不得誰是誰,一般不會逢年過節來上香祭祖。但兒子的家族一直會把你當祖宗供著。所有老人,將來你我都要老,一定都會考慮到這個實際。

祖宗要被後輩記著,祖宗想被後輩記著,看起來沒啥意思,是落後迷信,實際上,這種觀念,是中國5000年延續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因有這種觀念,所以,我們的老祖宗都一定要給我們留點什麼,而我們一定也該給後輩留點什麼,供後人紀念。這樣,才不會只管自己花天酒地,哪管死後洪水滔天。一個為後輩著想的民族才能長久。

就這個問題看,顯然,女兒認為分少了,但她不瞻仰父母,這是不對的。道理上,女兒不拿遺產就可以不負責養老(即父母花大錢的事可以不管),但平常的禮節探視,是必須的,這是孝順。何況這個女兒拿了,那至少該負責六分之一養老 ,她卻來都不來。

兒子不養父母那更錯了,妹妹拿的部分,是很少的,這是父母心意,何必一定要自己全得?

出現這種情況,建議上法院,由法院追回養老錢,由母親掌握,因為這對兒女都不是三觀正常的人。


泉心2018


如果是我,活著的時候絕對不會分這個錢。就壓在自己手裡。讓兒子閨女知道我手裡有這筆錢,哪天兒子兒媳婦兒來了伺候我高興了給2萬。哪天閨女姑爺來了伺候我高興了給2萬。在我死前永遠吊著他們。死了我就管不著了,兩人打官司去吧。或者心疼他們,不讓他們打官司,提前立公證遺囑。但是這個遺囑得想想辦法,活之前不能讓他們看見,死了只能拿死亡證明去看。不知道現在公證處有沒有這個保存服務以後兒女拿著死亡證明書才能去看,不知道有沒有這個服務,好久沒立遺囑了。[呲牙]即便沒這個服務,也得想想辦法快死的時候告訴他們遺囑在哪。提到的這個老太……沒文化沒想法,太可憐了……儘量做到。讓兒女們拿到遺囑之後高興半天,一查銀行卡蹦字兒沒有?那才是王道。[酷拽]


飲酒忘塵世


貪婪無度、自私自利、不孝至極都在這對兒女身上展現得“淋漓盡致”,真是枉為子女。

王老太是拆遷戶而擁有360萬,給兒子300萬,給女兒60萬。雖然做法可能欠妥,一是對待兒和女的不公平。兒子會以封建的舊思想“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為由,認為母親給女兒60萬的做法不對。用此作為藉口而不給母親養老,他拿了300萬那麼大頭,在他心中是“理所應當”的,這是絕對的“貪婪無度”。作為只拿了60萬的女兒,肯定認為母親不公,母親的養老當然應該是拿了大頭的人。兒子和女兒都只在意母親給自己錢的多少,這是典型的“自私自利”。而母親的做法最錯的是沒有給自己留下養老錢,本來富有的她晚年必須得看子女臉色而過。這也印證了“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句話,對子女毫無戒備和保留。反觀子女,母親把他們養大成人,還把所有的都給了他們,他們卻不給母親養老,這是“不孝至極”。

假設一下,如果母親不是拆遷戶,沒有錢,這對兒女會養她嗎?回答肯定是不會,因為他們同樣會找到生活中別的事為藉口。在他們心中只有自己,從來沒有存在一點點孝敬之心。“人無完人”,作為子女,對生養自己的母親都只在乎對錯和錢時,這是把自私表現到極致了。像這樣的人在對待別人時,又怎麼可能會有一點點的真誠呢?

“百善孝為先”,是中華民族的傳承美德,是做人的起點,更是德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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