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選擇“一見鍾情或者10年戀愛”的婚姻,都沒有對和錯,只要好好經營,必然繁華似錦!


我閨蜜是大齡剩女,今年三十五歲了,一米七的模特身材,奔四的女人依然非常漂亮,有氣質,婚姻卻相信一見鍾情的神奇,最近感情出現了危機,對於婚姻也有點“苛刻和介懷”也是有一定原因的,曾經大學談過10年的戀愛,因為男朋友出國發展,最後消失在異國他鄉,不知道音訊,奇怪的是男友家人,也說不知道原因。

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閨蜜想不明白原因,天天以淚洗面,後來有一天她突然想明白了,自己10年的大學同學,10年的男朋友也許是遭遇了不測,所以離開了她的視線,才消失,來安慰自己。


閨蜜年輕漂亮,才華洋溢,肝腸寸斷,大哭大鬧之後,變的更加怪異了,從此閨蜜不在考慮婚姻的事,準備一個人看風景,準備不在依靠愛情活著,因為輸不起啊!

所以不敢輸……

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後來家人朋友,都忙著給她介紹對象。

閨蜜長的漂亮,有氣質,單位同事也有暗戀的人,主動示好,可是閨蜜高傲不屑一顧……總是挑肥揀瘦,感覺太帥的小夥不靠譜。感覺個子太低不般配,感覺脾氣太好沒有本事,挑毛病找瑕疵,拒絕交往男朋友。


朋友們都感覺閨蜜有二種病,


01/“追求一見鍾情的愛情就是病態……”


需要儘快吃藥!


02/“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心態!”


也需要吃藥救治!

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在一次學術交流中,男士主動追的她。

才認識了現在這個,有才華卻不帥氣,大高個子男朋友,居然結婚了。後來聽說“閨蜜這次相信一見鍾情……”才選擇閃婚“剛認識就有了好感,不到三個月步就入婚姻殿堂。


結婚太快,有速戰速決的嫌疑,容易懷疑二種猜測一種結論:


01/朋友們都說“她們是孤獨怕了,想找個依靠,才這麼快在一起……”


02/也有少數持不同觀點的人,感覺“他們是在鬧著玩,才這麼快結婚的。


03/結論閨蜜婚姻,不一定會幸福快樂”。

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結婚是人生中大事,往往說不清楚,即使不糊塗的兩個人,也弄不明白原因。


一個專家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談戀愛中的男女智商為零……”

也許,是最權威的解釋了!


現在流行快節湊,結婚快,離婚也快。


細心的人,會發現新聞報道三種現象,


01/xx明星,閃婚了。


02/xx教授找了個小自己50多歲的小老婆。


03/xx領導和秘書好起來了,拋棄了自己的槽糠之妻……等等八卦新聞,層出不窮……。


都是錢多燒的唄!

農村老大爺沒有幾個,這樣玩火的膽量。

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一個專家在電視採訪中,這樣說過,“婚姻是一種責任和擔當,並非一張結婚證那麼簡單。結婚不容易,都要慎重對待,最終因為擠牙膏之類的小事情而吵架,發展到離婚……就慘了。


我有點突然擔心,我漂亮閨蜜了,婚姻太不理性,婚姻太草率!


愛情也會有七年之癢的困惑,其實都是虛榮心在捉弄幼稚的自己罷了!


婆媳關係也是婚姻中的主要矛盾,簡直就是一個世紀問題。如果結婚之前不瞭解清楚,那麼這個尷尬,早晚會碰到的問題。

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委曲求全的愛情總有一天要粉身碎骨。

有的家庭因為生孩子的事情,而有了很大的矛盾。有的是家庭希望媳婦生出男孩兒,最後男的理所當然的出軌。


我很慶幸結婚之前,跟老公已經溝通過了,我們達成了一致,所以婚後這件事情從來不會困擾我們,更不會發生矛盾。


對於婚姻我比較持保守的態度。

也是一個比較保守的人,一直讚賞認真考察,長時間交往,也要三年戀愛期之後確定是否結婚,這樣才會更幸福的。

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過年去超市買點東西,遠遠看見一位美女穿的比較時尚華麗,青春飄逸的感覺,容光煥發,女人看見美麗,也有羨慕嫉妒恨的衝動,腳步不聽使喚想走近看看……


哎!原來是自己的閨蜜也在超市購物,老公陪著她,買了一大堆女人的東西……

突然讓我倒吸一口涼氣,閨蜜好幸福的感覺?有老公陪伴呵護!

自己千挑萬選的婚姻,沒有閨蜜的幸運!

一見鍾情或10年戀愛的婚姻,沒有對錯“用心經營”,必然繁花似錦

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著身邊匆匆忙忙穿梭的人群,經過的男女臉上的微笑。我突然感悟:


“愛情在於經營,婚姻在於管理,選擇的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輕易放棄,更不要懶散不去好好經營和管理”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此時此刻您感覺自己的婚姻幸福嗎?


(網友故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