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不讓快遞進小區送貨,快遞全放在門衛,然後業主拿快遞時收取1元保管費,這合理嗎?

燃氣小紅人


鄭州市 很多小區門口都安裝有快遞儲藏櫃,業主自己輸密碼取件,但超過24小時是必須要收費1元!超過兩天收2元!我不知道你們那裡收費1元是物業行為還是快遞行為?如果沒超時也收費肯定是不合理,管理物業的單位多了去了,可以去告 去投訴!另外,物價局也會追責1元的價格是依據什麼?稅務部門也會介入調查所收的錢沒申報報稅,依據違法處理


王躍1321599274


小區物業不讓快遞進入小區送貨,快遞全放在門衛,然後業主拿快遞時收入1元保管費,這合理嗎?

現在很多封閉式小區都不會讓快遞進入小區送貨,而且由於快遞箱數量很少基本上不夠用,小區居民收取快遞很費勁。


我們家居住的小區,物業公司就不允許快遞送貨進小區,也不允許小區保安給收取快遞,但是一些大件諸如冰箱,電視,傢俱等,業主可以提前跟物業公司大聲招呼,物業是允許送貨進小區的。不讓快遞送,又不幫著收,一開始我們小區業主都是自己想辦法解決,我的快遞件都是達到單位。後來,我們小區的一家小超市通知大家,他們家可以幫助免費收取快遞件,但不給保管丟失不賠。現在,我們的快遞地址都是寫著這家超市,而且每次取快遞都多少買點東西,畢竟你家幫你免費收快遞,咱怎麼也要在人家哪裡花點錢不是!

其實,我覺得小區物業不讓快遞送貨進小區是對的。快遞每次送貨都是大包小裹的,長的短的,奇形怪狀的,在小區內也是這個樓那個樓的來回走。而小區內跑步的老人,玩耍的孩子,還有停放在車位上私家車,萬一颳了車碰到人怎麼辦。所以禁止快遞進入小區送貨是合情合理的,也是為了小區業主的安全著想。至於每件收取1元的保管費,也是可以理解的,一個小區那麼多人,每天那麼多快遞件,既要騰地方放置,又要安排人管理,這都是保安份外的工作。既然人家替你保管了,收取好辛苦費也是應該的,並且收取保管費後萬一出現快遞件丟失他們還要理賠,所以繳納一點保管費,幫你收取快遞,要不也是心安嗎。你們說對嘛!


懂知識的小胖子


不合理!

1.不論是寄放先付費,還是收放付費,我均付費了!

2.快遞服務內容包含門對門的服務,上門收,上門派,這是各個快遞的承諾!

3.承諾是各大快遞公司,為了生存推出的服務,實行起來困難,但是你們確實承諾!

以上為快遞運輸中必須做的服務,就是我付了運費,你按照承諾上門收和派!如收方客戶不在家,收方可告知快遞員自己方便收件的時間,要求快遞員再次派送!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快遞公司為了方便客戶取件,與物業超市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合作!將快件放到第三方處代派!是快遞公司與第三方的合作!

收方享受第三方服務,屬於快遞公司增值服務,是快遞公司為了增加一次性派送成功率,提升客戶感知推出的服務!

另外的一種情況就是快遞員個人與物業等第三方達成口頭約定,要求第三方為其送件,減少自己的工作強度,故這份費用需快遞員承擔!

還有一種情況,快遞公司和快遞員均無和第三方約定協助派送的業務!收方自己也不想讓快遞員二次派送,收方要求快遞員將件放到第三方收費處!這種行為屬於收方自願的行為!所以與快遞公司無關!


你的前任順豐小哥


首先業主作為收件員,自下單後開始直到收到貨不需要再付額外的費用。物業收管理費似乎合理,如果合理,那麼我覺得是快遞公司出,畢竟你請他“轉送”,但是快遞員也可以不出,因為這個多多少少有“強買強賣”的意思,不想出,那就把事情鬧大,水攪越渾越好,既然進不去,那就到門口,業主自己出來拿,剩下的交給物業和業主了。一個想收一個不想給,那最終的結果換掉物業了,叫你幫拿個快遞都這麼不讓人省心,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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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有權收保管費,但是業主可以拒絕保管

保管費是基於保管服務產生,委託保管是可以收費的,但是物業明顯是變相產生保管服務,一方面業主可以拒絕保管,可以聯繫快遞下班後送或者放置豐巢之類保管箱。眾多業主可以聯合起來,以實際行動表示抗議。

物業公司無權拒絕快遞進小區並強制業務繳費

物業管理服務是基於業主委託,而快遞服務也是業務委託,兩者並無管理關係,物業公司一刀切禁止進入小區送快遞違法合同約定,同時變相向業主收取保管費屬違法行為。


建議應對措施

1、小區業主可以通過召開業主大會方式,投票決定快遞是否可以進入小區,只要三分之二業主同意並形成決議,書面送達物業公司,物業公司無權拒絕。

2、可以向當地房管局物業科舉報投訴,建議以書面形式提交舉報材料,房管局會在15日內調查核實,如物業不進行整改,將進行一定經濟處罰。



民間那些事兒


小區物業不讓快遞進小區送貨,快遞全放在門衛,業主拿快遞時收取1元保管費,錢並不多很多,所以合情合理。

物業維護一個小區的安全,治安等各種事宜,不允許快遞送進門是現在大部分小區的規矩,除非小區小賣部設有代理點。

東西放在門衛那兒,門衛需要承擔一定責任,肯定要為你照看東西。

1塊錢是象徵性的,每個人都不會在乎,我覺得非常合理。

只是,既然是收錢,那麼門衛也應該盡職盡責。

一方面保證東西不被人竊取。

另外一方面,保證東西不受損壞。

如果說是免費,我想那應該不可能。一個小區裡住著多少人?如果免費,每一次送來快遞,都會有不能立馬來拿的。

每一次都那麻煩門衛這樣好嗎?

所以,收費我覺得是合理的。

還要一點建議就是,物業應該重視一下這方面,比較物業是維護居民居住,提供服務的,快遞也屬於服務裡面的一項,所以,物業應該想辦法解決。


遇我得福


物業的這種行為不僅不合理,而且涉嫌非法收費。業主應該積極投訴物業公司,不合理收費肯定會受到處罰。

這事暫時看起來跟快遞公司沒關係,快遞公司也沒辦法,物業不讓進那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只是題主所住的小區附近就沒有類似豐巢或者速遞易一樣的快遞櫃麼?

這個事件裡問題最大的就是物業公司。時下很多物業公司完全是本末倒置,要知道是業主僱傭了他們,他們是物業服務公司,還真當自己是物業管理公司了?

既然物業不讓快遞進,那快遞放門衛室,憑什麼收費呢?有經過物價部門審批麼?有給業主開發票麼?另外,收了錢,要是快遞丟了或者被損壞,物業負責賠償麼?

說到底,如果物業收管理費,明顯是不合理收費。業主還是積極物價局投訴或者索性政務服務熱線投訴好了。





律師獨角獸


一塊錢不多。快遞員工作量減輕了,門衛有收入了,反正門衛無論如何都要守在那裡,而收件人呢,就不用專門去取快遞了,反正你出入都要過門衛那。至少你不用擔心有人冒充快遞員入戶搶劫了。三方有利!


江色釣魚


物業公司不讓快遞進小區,肯定不合法,為小區安全,物業可以要求快遞員登記。業主不在家,物業代收一下,為什麼要收錢呢,我們沿街商戶為鄰居代收快遞從來不收錢,何況物業還收了業主物業費了的。你不讓快遞員進小區,又要業主交保管費,這與打劫有什麼區別。


老頭144753517


小區物業就是為業主服務的,替業主保存物件是應該的,物業都是靠業主養活的,就連物業的辦公室都有業主的份,因為公攤面積裡就把物業辦公室攤給業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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