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网易们的烦恼:劳动合同法

  • 来源:球长大帝

  • 事件简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并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11月末,一篇名为《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的文章被广泛转发。

3、2019年12月初,媒体曝出华为13年工龄员工离职被诉敲诈,羁押长达251天。

华为网易们的烦恼:劳动合同法

  • 员工角度

1、员工是弱势群体,公司有钱有关系有律师,欺负员工是罪大恶极!

2、员工是依《劳动合同法》维护正常利益有何错之有?

3、网易华为店大欺客,太傲慢了,不尊重员工!

  • 公司角度

1、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人员优化是正常需求。

2、《劳动合同法》强行赋予员工部分不合理的权利,逼着公司不得不想办法防范相关风险,形成了员工和公司的对立。

3、公司生存在市场竞争中,只有不断变强才能活下去。这种天然属性就必然需要优化,《劳动合同法》明显提高了公司的运行成本。

球长看到这,觉得貌似都有道理。任何一场纠纷,不可能是单方面的责任。板子都打在公司身上不合适,阴谋化员工也不合适。姑且不谈华为、网易的问题,也不谈员工的问题。谈谈《劳动合同法》

现在运行的《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对,金融危机爆发那一年。后来在2012年修改过一次。这个法实事求是的讲,出发点是好的,某些方面也是必要的。但某些条款个人觉得的确有些问题。在当时的情况下,强行认定员工是弱势方,企业是强势方。员工离职只需提前告知,就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而反观企业就不行了,除了强制补偿以外,还强行绑定了无固定期限性合同等。

其实一些基本的社保或工伤、薪酬发放等方面进行强行绑定还行,但涉及到“离婚”搞太偏袒了,是有点问题的。有点类似现行的道路交通法,强行默认为机动车为强势方,行人就是弱势方。直接导致了碰瓷行业的红火。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实际实行结果就一定没问题吗?

这种类似的法律有很多,比如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这种涉及面广,影响巨大的法律的确需要与时俱进了,该修的要修。否则光靠道德打压,是基本没啥意义的。法律表面是解决问题的,实际上是引导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

员工和公司搞成互相防范和对立真的好吗?机动车和行人之间搞成猫躲老鼠真的好吗?夫妻之间搞成互查债务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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