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可以打敗微信的軟件創意,我該怎麼保護?我不會編程,只能描述其實現的功能?

盛夏1097903


如果微信有一天被人打敗,死因不會是因為別人做的比他好,一定是慘遭時代的車輪碾壓,類比曾經的巨頭諾基亞

即使你點子比他好,功能比他強,但是人家可以把你的優點拿過來,有專利?沒關係,以N倍的市值連帶公司和專利一起收購。

1.數據高效的傳遞,甚至量子通信成熟

2.植入人體的支付技術成熟,沒有了微信支付需求

3.三維立體投影技術成熟,沒有了微信視頻需求

4.腦機接口熟練掌握,類似程序能讀懂腦的信息

5.基於腦機接口的完美實現,人類實現腦腦交互,人與人之間腦電波交互,大腦本身是可以發射信號給別人的,如果能自我控制信號或者通過程序控制的話。

換句話說,當沒有了支付優勢,或者不需要支付,當人們不需要再使用手機,對微信的需求沒有了,這個時候微信就被時代碾過去了。

還有一種情況是,由於人類不重視環境保護,最終合族歸於混沌。。。

有點天馬行空了哈😷


小謝人家


打敗微信的方式很多,這種創意毫不值錢。

這麼說吧,打敗微信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要有至少1000個億的運營資金,當然,這還遠遠不夠。

互聯網這一塊應該是你不擅長的領域,我大概說一下。

第一,做微信這類APP的前提,至少要實際繳納1000萬註冊資本的公司(個人不能做),這僅僅是實現聊天等基本功能。如果要做自己的支付通道,那幾乎不可能,全國也就幾十張牌照。

第二,將自己的創意,在APP上現實,這點最簡單,沒什麼好講的。剛開始的時候,幾萬到幾十萬搞定。

第三,因為微信是免費的,所以為了打敗微信,你的APP也必須免費,至少在打敗微信之前,必須免費。而為了維持APP的正常運轉,必須要有技術維護人員和服務器硬件支持。第一年,假設只有兩名程序員,工資開支最少40萬,這只是小錢,花錢的地方,在服務器寬帶等,就算APP只有10萬人使用,為了良好的用戶體驗,至少要500萬的硬件費用。

第四,APP的推廣,是個大問題,就算每位用戶的獲客成本是100元,那10萬用戶就是1000萬。(為了打敗微信,用戶量至少要達到5億人)

第五,你的服務器會受到無窮無盡的網絡攻擊,公司也會收到無窮無盡的律師函,這點不細說。

第六,也是最難的,微信已經建立相對封閉的生態體系。要打敗微信,其實不僅要打敗騰訊一家公司,而是與包括騰訊在內的相關方,同時作戰。

這還只是簡單說幾點困難的地方。


寒松蟬網絡科技


我大膽猜一下,你應該不超過25歲。

我說幾點你看有沒有道理。

一,你這個提法前提是錯誤的。你還只是創意就敢說打敗微信,這是極其幼稚的說法,充其量說你是有比微信更好的創意。

二,就算你有比微信還好的創意,也不可能打敗微信。因為從創意到產品中間隔著太多,不是你想的那樣!你看看那些等待融資的項目,哪個不是很有創意,很有想法,沒有資金,沒有技術,沒有團隊,你的創意就是天方夜譚紙上談兵。

三,互聯網行業就是燒錢而且很有可能血本無歸的行業。傳統行業每個行業中都會共存很多大大小小的公司,大家各有地盤。互聯網行業不存在的,互聯網企業是強者恆強,弱者死亡。當時和微信類似的創意有好幾個團隊在做,微信成功了就一步登天,其他公司失敗了就一無所有。

四,就算有資本看中你的創意,給你提供技術提供團隊,把產品做出來,你還是無法打敗微信。因為,當前互聯網行業格局已經定型,互聯網巨頭會隨時監控市場,當有同性質企業出現時,巨頭會有很多辦法把你扼殺在搖籃裡,或者驅逐敵人,或者更新自己,再或者把你收購麾下。被收購是最好的結局,要不然絕對死的挺挺的,被收購以後就是微信的一部分了,你怎麼打敗它?就像餓了麼,單車,天美等等。

不知道你你懂了沒有,年輕人?



老家菏澤


如果只是創意,很容易被剽竊,這個保護不了。

但社交軟件的成敗,創意只佔很小一部分,資源和推廣才是王道。

小米的米聊剛出來的時候,好評一片,大有佔據社交軟件頭把交椅的趨勢,結果半路殺出個山寨品“微信”,當時的微信不論功能還是體驗都遠不如米聊,但其憑藉其在社交領域的霸主地位,導入QQ用戶,一舉奪得移動端社交軟件的霸主地位,畢竟用戶不管你功能再先進,也比不上多年積攢的QQ資源重要。

後來各種大佬想入插入社交領域,電信的飛信、阿里的釘釘、區塊鏈的飛鴿、陌陌、探探等等,創意層出不窮,還補貼話費網費都未成功,主要是用戶的社交資源全在騰訊手上,無法撼動。

除了以上大佬們做的,有創意的社交軟件幾百上千種,很多玩法你想都想不到,奈何資源不在手,怎麼折騰都沒用,只會給騰訊提供新產品的思路,你這一做他覺得好馬上加入微信或者山寨,被騰訊山寨的例子還少嗎?

創意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無法保護,還是想想其它辦法吧,如果真能推廣起來,最好的結局就是被騰訊收購,而不是山寨。


O黎浩O


我不知道你的創意是什麼,可能十分十分的高明,但是說到打敗微信,我要給你潑冷水了,這基本是妄想。

首先,比微信高明的創意多的是,但光有創意是不夠的,微信到今天的地位,創意的貢獻佔比十分之一都沒有,裡面包含著極其深刻的心理學、社會學甚者哲學的洞察與思考,更離不開極其複雜的技術開發和運營設計。別說微信,你能打敗微信支付嗎?你能打敗微信紅包嗎?你能打敗小程序嗎?每一個都是你無法逾越得高峰!

其次,你覺得能打敗微信,恕我直言,只是暴露了你對微信的無知!每年號稱證明了哥德巴赫猜想的人,推翻相對論的人,都是你一樣的自信。人該有自信,更應該有自知之明,騎自行車環遊世界這是勇敢,騎自行車登上月球就是做夢!

我在研究生畢業的時候做的課題是《互聯網盈利模式分析》,那是整整二十年前,論文裡設計的案例就是後來的大眾點評,但是大眾點評和我沒有一毛錢關係,創意到成為現實,遠不是編一個軟件出來那麼簡單,沒有一個成功者是MBA案例那麼容易。

每一天,都有無數美好的創意在誕生,最終成為現實的微乎其微,祝福你是萬里無一的幸運兒,但是,前提你要用行動去實現!


河馬部落酋長


不論你說的真假,前期需要自己投資,自己僱個程序員,或者和程序員成立公司,股權平分,開發第一代產品,投入市場,如果反映良好,下載量註冊量使用量數據都不錯,可以去找投資公司投資,或者騰訊就會提出收購邀約,這時候說明你的點子還不錯,有發展潛力,做到這一步再說吧,大部分公司都死在沒有投資公司投資。


青春無悔37801364


創意本身並不能申請專利,只有現實的發明創造才能申請專利。因此,你若想全面保護你的創意,就只能和有技術能力的人合作,將其創造為現實軟件,然後用該軟件去申請專利。

如題所述,題主熱衷於發明創造,就在某天他靈光乍現,突然想到了一個足以打敗微信的軟件創意。但題主並不具備製作軟件的專業知識,於是不能將該創意製作成現實軟件。那麼,題主應當如何保護自己的偉大創意呢?

首先,創意本身並不屬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客體,只有將創意現實化,才能作為發明創造去申請專利,從而獲得專利權獲得法律的強制保護。因此,題主要麼自己學習如何編程製作軟件,然後掌握知識技能後再將創意製作成軟件。當然,從頭學習軟件製作必將耗費大量精力,說不定等他學會時,他的創意早就落伍了。

所以,建議題主和有軟件製作能力的人一起合作,將該創意製作出來。當然,與人合作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題主可以和軟件製作者約定共享軟件的的專利權,也可以約定軟件的專利權歸屬自己,而自己向其支付製作軟件的報酬。

總而言之,題主要想辦法把創意現實化,才能獲得專利權並受法律保護。


冰焰


無論你的創意是什麼,資金有多少,產品有多牛,這都是供應端的事情。

現在是供大於求的年代。

需求方比供應方有更強的話語權。


請問:

你憑什麼讓需求方 —— 中國10億微信用戶願意轉用你的產品?


市場營銷中,有一個“3C”理論,講企業在市場上會臨兩種關係:

企業與消費者,是供求關係。

企業與競爭對手,是競爭關係。

兩種關係永遠是並存的。


所以,無論創意、產品有多好,都要在這兩種關係中去經歷,才知道有沒有機會。

換言之:

你的產品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取決於消費者本身的需求,以及微信對消費者的滿足程度。

這都和你沒啥關係。


所以不要把創意看得太重。

它只是一個想法,還飄在空中。

真正創業、搶佔市場是要落地奔跑,去打拼,去流血流汗流淚的。還一定成功。


更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

真正落地的時候,團隊的力量最關鍵。事情最後能成,絕對不是某一個人的功勞。

你有什麼,或者沒有什麼。你會什麼,或者不會什麼。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不能把人組織起來,同甘共苦,同生共死。


祝你成功。


達達格


創意未必可行!

微信經過了多年的更新換代以及第三方的融合,對用戶的行為還是很有優勢的。當然,更會給用戶所需,給用戶所不需,為用戶創造更大的價值,也可自己的價值盡全力放大!

目前微信的競爭對手也很多,陌陌,脈脈,頭條,都在通過不同的行為來探測社交領域,目前無出微信之右,包括曾經的QQ。

在社交領域,佔據了另一個位置的是釘釘,但是雙方的用戶定位和場景不一樣!

微信目前就是一個大熔爐,嵌入了很多的第三方應用,的確給我們提供了很大的方面。

段時間沒,無可替代!




Andy的視界


這種想法實現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原因如下:(1)目前軟件只能通過著作權來保護,但是目前我們國家還沒有明確的軟件思路保護的說法,除非實現你的想法事前有相關技術專利申請並獲得批准!

(2)微信並不是簡單的技術性問題,而是用戶在哪裡,平臺在好,如果不能運營推廣,讓大部分人使用就是鉅額市場費用,不是創業公司可以為的!

(3)有這樣的想法很好,社會就是在所有人都沉默的時候突然被打破的,扎克伯格就是典型的例子,創新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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