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農信關於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 相關事項的公告


山西農信關於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 相關事項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要求,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現將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開展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工作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轉換範圍

(一)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 2020年1月1日前與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轄內各辦貸網點簽訂過合同已發放(包括全部或部分發放)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貸款;

2. 貸款定價基準利率參考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3. 合同約定為浮動利率(即非固定利率)。

(二)以下三類貸款可不轉換:

1. 到期日在2020年8月31日(含)的未結清貸款;

2. 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週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即原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早於下一次重定價日的貸款;

3. 合同約定適用固定利率定價的貸款。

二、轉換規則

請滿足上述條件的貸款客戶與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各辦貸網點協商定價基準轉換事宜,並簽訂補充協議,轉換規則如下:

(一)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可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的浮動利率(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二)定價基準僅可轉換一次,轉換後不可再次轉換。

(三)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與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保持不變。

1. 可選擇轉換為LPR,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佈的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之後,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重定價週期最短為一年。

2. 也可選擇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

(四)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貸款、個人消費貸款等,由客戶與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辦貸網點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重定價週期、重定價日等,或轉化為固定利率。

(五)如果貸款存在共同借款人,需要所有共同借款人均同意變更後,方可實施定價基準轉換。合同所涉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擔保人,需要與辦貸網點提前預約,共同辦理相關手續。

三、轉換時間

自2020年3月1日起,原則上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辦理方式

自2020年3月起,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將通過多種渠道(包括官方網站和網點公告等)告知客戶定價基準轉換具體流程,敬請廣大客戶關注。如您對以上內容有任何疑問,敬請諮詢辦貸網點或撥打客服電話96518。

五、溫馨提示

(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您的身體健康,建議您待疫情結束後與辦貸網點聯繫辦理;同時建議您避開定價基準轉換初期及尾期的高峰期,在轉換期內分散辦理。

(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暫不調整。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按照房貸政策執行。

(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不收取任何費用,請不要相信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以外人員的電話或短信。

以上內容如有調整,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將及時進行披露,請關注官方渠道公告信息。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的信賴與支持,我們將繼續竭誠為您服務!

特此公告

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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