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四樓廚房水管堵了,導致我家被泡,但是物業堅決不賠償,我該怎麼辦?

邕城小良


你首先得把情況描述清楚了,是廚房的主下水立管堵塞了,然後樓上的住戶廚房汙水返溢到你家裡了嗎?還是你家廚房下水支管堵塞,自家的水排不出去了?三樓及以下的住戶沒事兒嗎?最後找到原因沒有?


Ja不假


從這個問題來看就很明顯,該區域不屬於公共部分。廚房水管堵了,導致家裡被泡。因為你有了財產損失,所以,你必須要找個人背鍋。或許這個想法難免,可是不管怎樣還是應該講理啊。

首先,作為廚房的水管來說,很大的可能性就是你在裝修的時候,由於安裝工的操作不當,導致管口沒有被燙實或者燙的水平不過關,導致管口的塑料堵塞。日積月累,導致了誰管得管口無法排汙。也很可能是你買的管道質量不過關破裂了,這都是自身問題。

第二,很可能是由於自己家人的生活習慣不好,把下水管道當成了垃圾管道。有些家庭並沒有使用過濾網的習慣,洗菜洗碗什麼的垃圾全都往水池裡扔。這樣的生活習慣不要說是管道,就是垃圾場可能都被你的習慣填滿了。

第三,廚房下水管道屬於私人改裝部分,根本上和物業沒有任何關係。難道你家的東西都是公共的嗎?自己家裡管道質量或者安裝問題你還能找物業啊?你應該去找你的安裝師傅。

第四,可能作為業主來說,你覺得你交了物業費,那麼只要是在小區範圍內,不管是自己問題還是公共問題,都是物業的問題。哪怕是月經不調都是物業沒有管理好。這其實就是一種甩鍋心理,總希望能與人承擔你的過錯。

說實話,就這個情況而言,物業還真的不可能賠。除非這個物業公司是人傻錢多,只要是業主提出來的不管有理無理都賠償。人還是要講理的,該自己的責任就自己承擔。如果你確實認為是物業的責任,那麼你可以蒐集好全部證據進行起訴。只要你的證據和法理充分,相信你肯定能贏。不服就去告吧。


說天評地鹽城哥


這個要區分,根據不同的情況向相關責任人主張索賠權利。


四樓出現反水現象,至少有兩種可能性。

1、施工遺留建築材料(水泥、磚石等),或業戶裝修時雜物卡住3一4樓立管,局部阻塞管路,隨著四樓以上住戶正常用水,因不當使用,雜物隨下水排出,逐步直至完全阻塞立管,造成四樓反水。這種現象,在小區剛交付半年至一年中會出現,物業公司會聯繫負責任施工單位予以免費疏通,當然也會出現扯皮現象,最終由業主分攤疏通費用也是可能的。

2、交付很長一段時間後,如果完全由於業主的不當使用原因造成立管堵塞。其責任就完全由堵點以上入住戶的業主/使用人承擔。


要區別這兩點很容易,疏通管道時掏出來堵塞物,翻看一下,就可大致判別原因。

物業公司對公共管道維護,一般不包含單元立管,如果是管道施工規範的,業戶使用正常的話,單元立管不會無故阻塞,所以也不會定期安排預防性疏通單元立管。物業公司只對小區路面的主排汙管有定期疏通之責。

老式房子的單元立管如是鑄鐵管,其內壁毛糙,汙物容易掛壁,較PVC排汙管容易堵塞,現在基本廢棄使用。

四樓的返水損失,業主該如何主張?

1、請物業公司作證,最好的情況先報警,統計損失清單,為後續的索賠保留證據。

2、請物業公司出面協調樓上入住戶/裝修戶,商談後續的賠償責任。如果協調不了,4樓業主可以憑相關證據,以侵權為由主張權利:向樓上入住戶/裝修戶索賠,要求分擔損失責任。


這是一個舉證倒置的案例。四樓的損失應該由4樓(本戶)及4樓以上使用本立管所有入住戶的業主/使用人來分擔。凡是未入住的業主可免責。


老包有時不在線


經常看到這樣的業主,以為物業是萬能的,交點物業費就以為吃喝拉撒,人傢什麼都得管。按照物業法規,物業負責公共環境、秩序,設施維護。注意是“公共”,私人領地,他們不能管,也管不了。

新小區,5年以內的房屋質量由開發商負責,有的就委託前期物業維修,所以就給業主一種錯覺,物業什麼都得管。而5年以後,房屋內設施就完全由個人負責,物業只能幫忙,沒有維修義務(高檔物業提供有償服務),更沒有賠償義務,除非是物業責任。



範米6


我們姑且不論物業為何堅決不賠償,我們先探討一下,物業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試想,你家廚房的水管堵了,到底是何原因堵住了呢?如果堵塞原因和物業八竿子打不著邊,那麼人家物業憑什麼要承擔賠償責任呢?

如題所述,題主甲住在某小區居民樓的四樓,本來過著歲月靜好的平淡生活,沒想到突然一天自己家裡的廚房水管給堵住了,然後汙水蔓延出來把整個家裡都給浸泡了。於是,甲的家庭財產遭受了較大損失,他為了挽回自己的損失,便琢磨著能不能找到別人承擔這個抵償責任。甲最先想到的是讓物業承擔賠償責任,畢竟自己交了物業費,物業就該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所以現在自己遭受了財產損失,物業就該賠償損失。


但是,物業公司也不是冤大頭,他們一口回絕了甲的訴求。那麼,物業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呢?答案不能一概而論。

首先,我們知道,像這種小區一共分為兩個部分:業主的專有部分和全體業主的共有部分。物業公司的職責就是,維護共有部分的安全和秩序。如果因為共有部分造成的損失,當然應當由物業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我們首先要探明甲廚房水管堵塞的原因,如果是甲使用不當等自身原因,或者樓上使用不當等原因的,那就和物業沒有關係,不能讓物業承擔賠償責任。當然,如果確實是共有部分管理不當,最終導致了四樓的廚房水管堵塞的,物業才應承擔賠償責任。


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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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水管堵了造成的漏水是屬於人為因素,那麼自然由造成堵塞人來承擔,這個和物業又有什麼關係呢?先不說物業平時管理的好不好,能不能得到大多數業主的認可,但作為業主也不能說交了物業費後,感覺物業就欠業主一樣,居家生活只要出現問題就是物業的責任,這是嚴重的心態不平衡,是屬於心理不健康,要調整心態用正確的思維來對待不同的事,屬於物業管理範圍之內的事,同時又是物業管理不到位的,才能和物業進行溝通,不要說家裡電飯鍋壞了,也覺得是物業的問題。


按照物業管理條件中工程方面的相關規定,物業所負責的內容如下: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視、檢查;

4.物業管理區域內裝飾裝修管理;

5.供水、供電、供氣、電信等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對相關管線、設施維修養護時進行必要的協調和管理


從以上物業管理條例中就能很清楚的看到,物業是負責小區公共環境、秩序,設施維護。對於居家個人的私人領域,物業無權過問,物業也不想過問。 而廚房下水管道造成堵漏是住戶造成的後果,自然就由住戶來自行承擔,與物業沒有關係,如果想找人來賠償,那麼就去找造成下水管道堵塞的人,這才是合理的,得到大家支持和認可的。而對於物業管理來說,部分高檔物業提供有償服務,能替住戶來疏通下水道,讓下水管道恢復正常使用,以免給更多業主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對於廚房下水管道堵塞造成給住戶帶來損失,想找物業來賠償,只有一個前提條件能關聯到物業,那就小區的公共排汙管道出現問題造成的廚房內下水管道返水,在這種情況下,正常來說受牽連是一樓和二樓住戶,對於四樓來說基本上很難有影響的。所以說對於四樓廚房下水管道堵了造成的損失就不要和物業來溝通過了,因為怎麼溝通都將是無果的。

最後要說的是業主千萬不要把物業當成萬能事,況且物業本身就不是萬能的,遇事說事,想和物業談賠償除非有足夠的理由,外加業主自己辦事溝通能力強,否則都是不可能實現的。


暢談裝修


這就是一個巨嬰,大號的巨嬰。這事誰堵的誰承擔責任,這個事跟物業沒關,不要把物業當成大戶,不要總有吃大戶的心態,這也是一種碰瓷。

其實,這就是很簡單的侵權責任,如果是樓上或者樓下堵的,把你家給淹了,那麼他們就是侵權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不賠,你可以打官司索賠,官司很好打,只要證據有,就一定能打贏。

看你的這個事件,道理也一樣,只不過是你自己把自己家堵的,那麼責任就是你自己的,跟物業沒有一毛錢關係,你自己就要找一下原因,到底是什麼原因堵的,誰幹的,總能找到責任人,如果真需要賠償的話,也是左手換右手,自己玩自己,也挺好玩。

我發現有些人現在的腦子有病似的,啥都是別人責任,這是什麼心理,是巨嬰。


韓東言


看這問題是問的:"自已家淹自已家″!

你水管堵了還倒什麼水?

如主管道堵!你不用水,樓上用水,水進你家?即為:四樓以上主管道堵了,堵點應你四樓與三樓之間。

你可請物業協調和自己上四樓以上住戶去索賠!

物業可作證和協調人!

如你家用水後"倒水回返″?是你家廚房下水通主管道之間堵了!這是你自己家的事情!

你請物業修?這要看你與之服務合同!需收疏通費的。

如你外請"疏通管道″的人維修?也要收費的。

自己找到"堵點″,自己動手疏通最方便!又省時省錢!

發生類似問題,"主管道堵塞″可請物業給予"樓上樓下住戶″進行相關戶們協調出資維修!

"自家管道堵塞″可請物業幫忙找人維修,費用你自付!

總之,你請物業是沒錯的!但物業來你家?只是判斷堵點在哪裡和責任劃分,維修費如何分攤等!

如室外堵的原因?那物業要負責的。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根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其中第四條為,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而且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如果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你所說的這個問題,如果是在保修期內出現廚房水管堵了造成家裡被泡,那麼可以聯繫物業,讓他們通知開發商及施工單位進行維修、賠償。如果已經超過保修期,那麼可以聯繫物業,幫忙查找管道是在哪個地方堵的以及廚房排水管室外排出至哪個汙水井,但是物業沒有維修的責任。

根據多年開發商施工經驗,一般廚房排水管標準層首層為單獨排水立管排水,以上樓層共用一根de110排水立管,對於你所說的這個問題,第四層就已經擁堵,那麼對於2、3層肯定排水管也已經堵塞,超出保修期,可以通知其他樓層業主要對排水管道維修。

1.若查出是由於裝修材料造成管道堵塞,那麼維修及傢俱被泡賠償等費用就應該由裝修的業主承擔。

2.若查出是由於生活垃圾,那麼就應該共用立管的所有樓層業主共同承擔維修及傢俱被泡賠償等費用。

以上是我的分享,希望能給你幫助。


用心看樓市


如果出現你說的情況,第一、你先看看物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與物業合同及房屋質量保修手冊(收房時都會有),這些都有註解,第二、你去資詢一下房管部門或者是找一個懂得相關知識的法律人士,第三、心平氣和的與物業協商或自出錢維修,第四、少聽物業噴子胡說八道,第五、理性看待問題保持頭腦清醒,第六、多學、多問、多看、多換位思考。這些與物業相關的知識電腦、百度與書店都有,別怕動手、動嘴與跑腿,當你瞭解了之後很多問題就會迎刃而解,自己的事自己做,是物業的事只要你好好的協商,物業會為你解決,都是出門在外,人心都是肉長的,少拿問題盛氣凌人,當你尊重別人時,別人就會尊重你,天上不會掉餡餅況且物業本身並不是只為你一家服務而是整個小區的公共區域,公共區域的好與壞直接關係到你家與我家買的房子在小區的升值與貶值,看一看那些動不動就拿自己家裡的事說物業的,趕走物業的小區又有幾個好到哪去,最後都是自食其果,真正為小區好的業主又有幾個會與物業挑起事端,不可否認有做的好的物業也有做的不好的物業,但是好與壞的物業決定權在你們手中,聽胡說八道的口口聲聲說維權的死(這些在很多小區大有人在並且很多不動腦與不去看物業相關知識業主都支持),有理有節按章依法依規的活(這些人在很多小區就是大家說的不團結主動交物業費的業主),真正搗亂小區的就是找理由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服務是同等條件下的服務,同等的價位同等的服務,不要拿大多數交費業主的利益說自己的事,只要你出了相同的價位,世上沒有會與錢過不去的人,物業工作人員你只要出了與市場同等價位他們會閒錢多嗎?自己家裡的事只要不牽扯到公共區域這些費用都必須自己出,樓上樓下物業只能調解,成功與否還要看你們的協商結果,物業並沒有執法權,只有囯家的執法機構才有止權力,公共區域的維修是要動用維修基金並且還要三分之二業主同意〈這些錢是你買房時所交是由政府的房屋維修基金管理部門管理),物業費的用途物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都有建議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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