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老闆一定要做法定代表人?

迷發說


現在人們的經濟水平逐漸提升,從商的朋友也越來越多,而提到公司就不得不提法人這個概念,但我們往往觀察一些企業可以得知,很多公司的法人並不是老闆自己,那麼為什麼這些公司的老闆會讓其他的人來擔任法人這一職務呢?

法人的全名叫做法定代表人,而根據我國法律中的概念而言,而這一概念是指的依法代表法人來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應盡的民事義務,就是代表著公司在法律上的位置,一般擔任法人的都是公司的出資人或者是股東,設立人是沒有上限的,也就是說可以有很多個法人,而承擔法人責任的人也會承擔更多的法律責任。如果現在公司出現了一些問題,導致需要有人出面來承擔這個法律責任,那麼這個人一般就會是公司的法人。

而在尋找銀行融資貸款機會的時候,也需要公司的法人來簽字,正常情況下,企業實際的經營者如果需要分心去處理這些事情可能就是非常辛苦的同時,在經歷上也很難去兼顧到,所以一般也不會有最主要的經營者來承擔這種責任,一般都是會有一些比較空閒的,有資格並且有經驗處理各種事務的人員來擔任。

而為什麼公司的老闆不做公司的法人呢?因為做公司的法人是需要承擔其他責任的,所以一般的老闆為了避免這種危險的狀況,都會讓其他人來擔任這一職責,還有一種情況可能是由於公司出於避稅的目的才挑選的一名普通的員工作為法人,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公司的老闆本身只佔股份的很小一部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也會去承擔法人的責任。

對一個公司來說相當的重要,並且在法律意義上也同樣如此,所以公司一旦出現了嚴重的問題或者是糾紛,就必須要由法人來進行承擔,在這種時候法人可能就不是那麼一個人人都想坐的位置了,可能在之前當法人感覺非常風光,但是等到實際上公司真正出現問題,可能就要承擔莫大的責任。

因此一般的人最好不要輕易的去承擔這一責任,尤其是對相關法律不清楚的很有可能自己被其他人坑害了都不知道,也許和你合作的根本就是一個騙子,對方賺到錢之後就爽那人是誰快的離開,而你不僅要收拾他給你帶來的爛攤子,還有可能需要你去坐牢,對你的個人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hello阿甘


老闆是決定一切的人,應該法定人!


徐乃建


因為老闆他是他是負責人,如果公司有什麼糾紛或者別的什麼,就得需要老闆來承擔,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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