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人用這句俗語描述了複雜的親屬稱謂

“七姑八姨三老妗”,是潮人諷刺那些善於攀新附故的人的一句俗語。舊時潮汕地區的村落社區村民的親屬稱謂,親疏、尊卑關係是十分複雜的,說也說不完,道也道不清,故借用“七姑八姨三老妗”喻之。

潮汕人用這句俗語描述了複雜的親屬稱謂

潮汕舊時鄉村村落族群,有族內親的族外親之分。根據血統關係的宗親,就是族內親;根據婚姻關係的姻親,就是族外親。宗親屬下又有直系和旁系的分別。直系就是由自己向上追溯和向下追溯的親屬。旁系是由自己的祖輩或父輩分別繁衍下去的親屬。姻親則有祖母系、母系、婿系、媳系,以及姐妹出嫁的家族族系屬。姻親不如宗親那樣親密。一般情況下,姻親只在二世以內有來往,二世以外,就不那麼來往了。但宗親則不同,無論是堂的、同族的、再從的,仍然認為是宗親範圍內,輩序是不會亂的,頂多也只是在稱謂之前加上名字:如“某某兄”,以示親疏之別。

潮汕民間親屬稱謂,大多實行敘述制,並按世代世系加以排列。大概有以下幾種類型:

1、以“我”為啟點,由本人親生的兒女,男的稱逗仔,女的稱走仔;逗仔的兒子稱逗孫,逗仔的女兒稱走孫;逗孫的兒子稱曾孫,逗孫的女兒稱曾孫女;曾孫的兒子稱玄孫,曾孫的女兒稱玄孫女。

潮人稱兒子為逗仔,稱女兒為走仔,是很有意蘊的。“逗”與“走”辭義相反。“逗”,“止也”;“住也”。“住而不他往也”。所謂“父母在,不遠遊”,孝子也。“走”,“往也”;“適也”。“走仔”,是指她長大後,必然嫁往他家,成為人家的媳婦。這是潮人重男輕女的陋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男女平等,男孩子和女孩子對父母的財產均有繼承權。現代潮人認為生男生女都一樣。有的還說,生女孩子更好,女孩子懂得關心、照顧父母。

2、以“我”為啟點,同父所生的兄弟姐妹,年齡比自己大的,男稱阿兄,女稱阿姐。阿兄的兒子稱稱逗孫,阿兄的女兒稱走孫;逗孫的兒子稱侄孫,逗孫的女兒稱侄女;侄孫的兒子稱曾侄孫,侄孫的女兒稱曾侄孫女。年齡比自己小的,男的稱阿弟,女的稱阿妹;阿弟的兒子稱逗孫,阿弟的女兒稱走孫;逗孫的兒子稱侄孫,逗孫的女兒稱侄孫女;侄孫的兒子稱曾侄孫,侄孫的女兒稱曾侄孫女。

3、以“我”為啟點,生父稱父親,父親的生父稱阿公,阿公的父親稱老公,老公的父親稱老祖父;父親的哥哥稱阿伯,父親的姐姐稱阿姑;阿伯的兒子稱堂阿兄,阿伯的女兒稱堂阿姐(妹);堂阿兄的兒子稱堂逗孫,堂阿兄的女兒稱堂走孫;父親的弟弟稱阿叔,父親的妹妹稱阿姑;阿叔的兒子稱堂阿弟,阿叔的女兒稱堂阿妹;堂阿弟的兒子稱堂逗孫,堂阿弟的女兒稱堂走孫。阿公的哥哥稱老伯,阿公的姐姐稱老姑;老伯的兒子稱堂阿伯,老伯的女兒稱堂阿姑;阿公的弟弟稱老叔,阿公的妹妹稱老姑;老叔的兒子的稱堂阿叔,老叔的女兒稱堂阿姑;老公的哥哥稱老祖伯,老公的姐姐稱老祖姑;老公的弟弟稱老祖叔,老公的妹妹稱老祖姑。

以上稱呼,只使用在間接提及時所稱或行文中所稱。在日常生活中,比自己輩份大的尊者,均按上面稱呼,即使比自己年齡小的也如此。但比自己輩份卑、年齡也小的,北稱以上稱呼;面對面者,均以名字相稱。

4、對於父親的稱呼,一般稱“阿伯”、“阿叔”、“阿爸”,也有稱“阿爹”的。但稱呼也有變異,如有的稱父親為“阿兄”,也有稱“阿舍”、“阿主”的,但稱“阿叔”、“阿爸”的為多。這種稱呼上的變異,與習慣、迷信或某一特殊原因有關,不一而舉。

5、對於婦女出嫁到本家族的稱呼。長輩的:自己的生母稱“媽媽”、“阿姆”、“阿母”;母親的妯娌稱“阿姆”;父親的母親,即祖母,稱“阿媽”;“阿媽”的妯娌稱“老姆”、“老嬸”;父親的祖母稱“老媽”,“老媽”的妯娌稱“老祖姆”、“老祖嬸”,等等。與自己平輩的;兄弟的妻子稱“阿嫂”,或按排行稱“大嫂”、“二嫂”、“三嫂”......;自已的小字輩:兒子的妻子,即兒媳婦,按排行相稱,如稱“阿大”、“阿二”、“阿三”等;舊時,還有的稱“阿嫂”並冠以排行,如“大嫂”、“二嫂”、“三嫂”等。“大家”、“大倌”對兒媳的稱呼,直接稱呼和間接稱呼都一樣。但間接稱呼弟媳時,則稱為“小姆”,直接稱“某嫂”。侄媳及侄孫媳,直接稱呼為“某嫂”,背稱為“孫新哺”(“新哺”即媳婦)。因潮人稱呼侄為“孫”,故稱呼侄孫媳為“孫新哺”。

6、夫妻間的稱呼,一般都以“喂”一類口頭語互相稱呼,或許以約定俗成,就物說話在,不需稱呼。現時的新式的叫法也有以兄妹相稱,或稱“老公”、“老婆”。生兒育女後,不論直接稱呼或間接稱呼都稱“某某的爸、”“某某的媽”,或許以“伊”代替。別人稱某某夫妻倆或夫妻間相稱,潮州話稱為“安者仔、”“安者”。

7、妻子對丈夫父母家人的稱呼,一般隨子女稱呼,如對丈夫的父母稱為“阿公”、“阿媽”,背稱“大倌”、“大家”;丈夫的哥哥、嫂子稱為“大伯”、“大姆”;丈夫的弟弟、嫂子稱為“阿叔”、“阿嬸”,背稱“小郎”、“小姆”;丈夫的妹妹、妹夫稱為“阿姑”、“阿丈”,等等。這樣妻子對丈夫家人的稱呼與子女同,即所謂“嫁於父行,則為母行;嫁於子行,則為婦行”。即使是姐妹兩人同嫁給另一有的兄弟兩人,完婚後,姐妹兩人原有的稱呼即行終止,另按夫家關係的規矩互相稱呼。妯娌之間的稱謂,也與其子女的稱謂相同。對夫家晚輩男女的稱謂,則稱“某兄”、“某姐”,如本人年事已高,則可直呼晚輩的名字。

8、外族男子娶本族女子,以“我”為啟點,姐姐、妹妹的丈夫都稱呼為“阿郎”(姐夫、妹夫),姑母的丈夫叫“阿丈”(姑丈),並冠以排行;老姑母的丈夫叫“老丈”(老姑丈),等等。女兒的丈夫叫“阿郎”,背稱“仔媚”,孫女、曾孫女的丈夫都叫“阿郎”,背稱孫婿、曾孫婿。

潮汕舊時稱姐夫、妹夫、女婿、孫女、曾孫女的丈夫為“阿郎”,現在只是平輩稱阿郎,晚輩的普遍只稱名字了。據翁輝東:《潮汕方言.卷七.釋親》雲:“俗稱姐妹夫為‘阿郎’,大抵以之稱嬌客。凡新婚者,皆稱新郎,與唐朝及第者稱新郎同樣嬌貴。(俗有大小登科之名,及第稱大登科,新婚稱小登科。)”據翁輝東的解釋,娶族內的女子的男子稱“阿郎”,“阿郎”的原意為嬌貴客人。 這說明,潮人是十分重視新親戚的,“好客熱情”的待人之道,由此可見一斑。

9、對於母親母家人(俗稱母親的家後)的稱呼,不論正面稱呼或背稱都加一個“外”字,如“外公”、“外媽”“外老公”、“外老媽”、“外老伯”、“外老姆”等等。現時,人們為了表示親熱,也已不加“外”字了。對母親的同輩家人,背稱或書面函件都加“母”字,如“母舅”、“母妗”、“母婕”等等;正面稱呼則不加“母”字。對母親的叔、伯兄弟的子女,都加一個“表”字,如“表兄”、“表弟”、“表姐”、“表妹”等等。

10、對於岳父、岳母的稱呼,舊時一般都隨子女稱呼;現時太多隨妻稱呼。背稱則稱“丈人”或“丈人公”,“丈母”或“丈母婆”。對妻子家人長輩的稱呼,一般都隨妻子稱呼。

對岳父、岳母的稱呼,還有稱岳父為“泰山”,稱岳母為“泰水”之說。“丈人”、“丈母”也好,“泰山”、“泰水”也好,自當有典籍可稽。“呼妻父為岳父,以泰山有丈人峰乎?”另,古時通稱長者為丈人。古語還有“丈人吉”(見《周易》)、“遇丈人以杖荷條”(見《論語》)等句。而與之相對應的“丈母”、“泰水”,現查不到出處,大概是對應而言的牽強附會吧?!

11、對妻子兄弟姐妹的稱呼,舊時一般都隨子女稱呼,現時一般隨妻子稱呼。背稱時,都加“妻”字,如“妻舅”、“妻姨”、“妻妗”等等。對妻子家人晚輩的稱呼,侄兒一般稱“內侄”。

親屬稱謂,是一種特殊社會人文現象。縱觀潮人親屬稱謂種種,有明顯的特徵:一是宗親、姻親界限明顯;二是對待內親、外親有別,對外親比較講客套,對族內人認為是自己人,不那麼講分;三是對“小字輩”稱“兄”、“嫂”也是舊時沓人親屬稱謂的一個明顯特徵。這說明,潮人的“溫”、“良”、“恭”、“讓”、“謙”的良好思想品格;四是在稱謂前加“阿”的情況比較多。其實,我國從古到今,大江南北,皆有稱謂加“阿”的。如漢武帝之陳皇后稱“阿嬌”;呂花容月貌,別號吳下阿蒙;曹操的乳名稱“阿瞞”;三國時劉禪的乳名稱“阿斗”等等。其實,在稱謂中加“阿”字,保留了古語的成份。翁輝東《潮汕方言.卷一.釋阿》裡說的也不例外這個意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