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雲飛渡2018
北宋徽宗時期,朝廷內部官僚矛盾諸多,導致宋朝廷的統治舉步維艱。不僅國家局勢動盪,老百姓的生活也十分艱難,很多老百姓為了謀求生存之道,不得不走上“逆反”的道路。更有一些朝廷官員因為忍受不了宋朝的黑暗統治,被逼上梁山。
在《水滸傳》中,就有類似禁軍教頭林沖一樣的人物,林沖之前雖然掌管八十萬禁軍,但是到頭來還是沒有好的發展。在這梁山的一百零八位好漢之中,及時雨宋江當初也是在官府任職,被人稱為“宋押司”,當時也算是小有名氣。
押司是當時的文書人員。
朝廷中除了官,還有一個職位就是吏。官的地位是遠遠高於吏的,做官的人一般都要經過正式的考核,並且他們的知識能夠達到一定高的水平。
而吏只是由各個地方的官員招聘,是屬於官的下級,而且他們的晉升與賞罰是需要通過官員來執行的,可以說,那些官員的喜怒或者判斷是吏能否可以發展的關鍵。宋江當時在官府中做“押司”,而押司就屬於吏,專門負責官府的文案工作。這個職位並沒有多高,但是畢竟是個當差的,給官家做事還是比較體面的。
押司擁有的權利。
押司作為官府的公職人員,雖然不是被中央政府管轄,但是他們還是享有著朝廷給予他們的一些權利。
首先,可以免除徭役,不用受徭役之苦。在封建社會,徭役可以說給普通老百姓帶來了不少的經濟負擔,免除徭役從另一方面來說,也算是增加了收入。
第二個就是在服飾上,不同於普通老百姓只能穿短衫和高幫鞋,押司被允許穿長衫(只可以穿黑色),還可以穿靴子。雖然還是有一定的限制,但是,服飾上的區別也給他們增加了心理上對權利的滿足。
再一個就是出身和事業,吏雖然沒有進入編制,但是如果通過一定時期內的考核,他們還是有很大的機會可以做官的,也可以有為官的出身,社會地位還是比較高的。
押司的收入。
在古代,做官可以說是一份相當不錯的職業,吏也是一樣。因為是公職人員,他們的工資都是固定的,比起一般的農民來說,他們的收入真的是好太多了。
不僅如此,在官吏當差辦事的時候,難免會碰到和錢財有關的案件,這樣一來,他們就有很多機會從中得利。不少人為了辦事順利,都會給那些官差“小費”,而這些就成了他們的額外收入。並且地方官吏是直接接觸老百姓的“官”,職位雖然不大,但是在普通老百姓面前,他們的權利還是很大的。
如此看來,宋江當時的押司一職,也並不是多麼位高權重的,只能說他為人仗義,救助了很多人,樂善好施,因此大家十分敬重他。就像他的外號“及時雨”一樣,是別人對宋江的敬稱罷了。
舊時樓臺月
一個小小的押司官,職位究竟有多重要,待遇究竟有多好,為何宋江能以“宋押司”的身份出手大方,仗義疏財呢?
押司的性質,是宋江造反的動機
據《宋史·職官志》記載:置縣吏“押司官八人”。也就是說,縣衙中的押司崗位屬於吏而非官,一般編制是8個,但也分三六九等。例如:《水滸傳》中宋江就有運城縣第一押司之稱,百姓皆尊稱其為“宋押司”,而他的同僚押司張文遠則人稱“小張三”,顯然地位遠不如他。
那麼,“押司”又做何解?
押,除了畫押之類的意思外,主要指“拘留”,如:看押、拘押、押禁、押送等。
司,指主管、操作之意,如:司法、司機等。
押司,主要指主管刑獄一類的吏員書佐,整理好相關刑獄檔案後,報縣令審核。
宋江之所以能夠仗義疏財,因為該職位既可通過“吃了原告,吃被告”拿取好處,還可通過讓犯事之人重刑減輕刑,輕刑減無刑獲取好處等。
同時,宋代官吏制度有規定,有過吏的履歷則不能再當官。因此,野心勃勃的宋江想要進入官場,正途不通,只能另避小徑走歪道了。
押司的待遇與權利,是宋江仗義疏財的基礎
據資料顯示,宋朝的知縣月俸銀是20兩,預估第一押司宋江月工錢可能有10兩左右,再加上各項灰色收入,在當時也算比較富裕了。否則,那有條件仗義疏財,更別說常去找天香樓的“頭牌”名妓閻婆惜(閻惜嬌)了。
那麼,一個小小的押司為何會有如此大的權利呢?
在古代,基於對官員廉潔管理的考慮,基本上是不允許官員在本鄉本土任職的。因此,“十年寒窗苦讀,一朝金榜題名”的舉子,多被分配到外地為官。
新縣令到了新地方後,兩眼幾乎一摸黑,想要開展好“清仗田畝、徵稅、各類徭役、糾紛官司、緝捕盜匪”等工作,自然會選用當地有威望的人為吏,協助處理相關工作。表面看是選用,實為依靠。
因此,作為“地頭蛇”的宋江,又特別會做人,縣令又怎能不給他幾分面子,找他辦事的人自然也就很多,還擔心撈不到好處嗎。
正因如此,在《水滸傳》中作為治保大隊長的雷橫也對他極為恭敬,而他所結交的江湖人士又多是有案底的“黑道人物”。
押司的級別,是宋江落草的源頭
一縣的最高軍政長官是縣令,正七品,俗稱縣長或知縣,如同後世的縣委書記兼縣長;而縣令的第一副手縣丞,相當於縣委副書記兼副縣長;第二副手縣尉,相當於武裝部長兼政法委書記,主管捕盜、治安等刑事和司法事務。
因此,當時宋江的直接上司極有可能是縣尉,而他則極有可能是縣尉的助手或秘書。
宋朝時期,最基層的政府機構是縣衙,而後世最基層的政府機構是鄉(鎮、街道辦)政府。因此,可以說宋江的押司職位相當於現在鄉(鎮)政府黨政辦的辦事人員,主要受鄉(鎮、街道辦)政法委書記的直接領導。
顯然,宋江的押司職位是一個國家最基層的吃公家飯的公職崗位,確實比百姓的地位高出很多,但是離出人頭地的官員身份卻差著十萬八千里。因此,野心勃勃的宋江想以水泊梁山的勢力為跳板,通過招安實現為官的人生目標,也就可以理解了。
祥子談歷史
《水滸傳》中,宋江曾在山東省鄆城縣擔任押司一職,很多朋友好奇,這個押司究竟是個什麼官職呢?其實在北宋年間,押司不算大也不算小,對於當時的宋江來說已經非常有用了。押司是吏員職稱,在縣衙屬於文書一職,負責辦理案牘等事物,算是一個讀書人才能勝任的職位。下面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下押司這個官職,要是放在今天它又等於什麼職位呢?趕快一起來看看吧。
《水滸傳》中的宋江其實在歷史上是有原型的。歷史上的宋江在宋徽宗宣和元年也就是1119年,聚集了三十六個人在梁山泊(梁山濼)起義。他率領眾人攻打了河朔和京東東路(今山東青州),然後攻打了青州、齊州(今山東濟南)和濮州(今山東鄄城北)之間。在這一系列的戰役後,宋江起義軍攻下了十幾個州縣城池。
在當年十二月,宋徽宗採納了亳州知州侯蒙的建議,想要招安宋江,卻沒有想到沒能成功。於是宋徽宗命令歙州的知州曾孝蘊帶領軍隊征討宋江。宋江帶領眾人從青州南下到達沂州(今山東臨沂)。
宋江眾人攻下城池後,嚴厲的懲罰了貪官汙吏,並且殺富濟貧,在百姓中聲望越來越高。而這場起義之所以能夠興起,也是因為宋朝賦稅繁重,百姓不堪重壓。
宋朝冗官冗費是眾所周知的,當時朝廷為了解決國庫空虛財政困難的問題,決定將整個梁山泊八百里的水域全部收歸朝廷,並對百姓做出以下規定:只要百姓進入湖中,不管是捕魚、採藕還是割蒲,都要根據乘坐的船隻大小向朝廷交納十分重的賦稅。而一旦有違反了規定的百姓,則會被官府按照處置盜賊的刑罰來處置。貧苦的百姓交不起如此繁重的賦稅,於是在宋江的帶領下參加起義軍。
到宣和三年也就是1121年二月,宋江帶領的起義軍攻下了淮陽軍(今江蘇睢寧),並乘船從沭陽到達了海州(今江蘇連雲港)。五月份的時候,宋江帶領眾人上岸後,被海州的知州張叔連夜伏擊。宋江起義軍的船隻被焚燬,而宋江也因為戰敗被俘。這場起義最終失敗。這場起義史稱宋江起義。
在《水滸傳》中,宋江也曾擔任過“押司”一職。在起義之前,宋江也並不是沒有倚仗的平頭百姓。宋江在殺死閻婆惜前當的是“押司”,換成現在也不是太小的官。
在宋朝,縣是最基層的政府機構,而在今天,最基層的政府機構則為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不過,古代的縣從實際來看,和今天的縣是同一個級別。
押司在宋朝是縣政府中的基層吏員,雖然說在宋朝官吏殊途,吏永遠也沒有晉升為官的可能,但每個縣也才有八名左右押司。押司在級別上便相當於今天檔案館館長,鄉鎮政政府的秘書。
對於平頭百姓而言,押司這個官員也不是太小。而且宋江是一個有能力的人,他的同事們都比不上他。雖然宋江身材矮小,但他身體強壯,武功高強,頗有能力,還是更容易被人敬佩的。
劉三辰
押司不是官,但這樣的角色,不論在古代還是後來,都是一個厲害角色。
首先,在宋朝那個時代,一個縣裡,真正的官很少,算下來最大的縣,無非也就三個人。一個是縣官,正式名稱是縣令,但實際上往往是派級別比較低的京官到地方上管理縣務,叫做:知縣事。所以後來慢慢就變成了知縣。
而在知縣老爺以下,一個官員是主簿,即縣秘書長,又管文書又管財務,實際上權力很大。另一個官員則是縣尉,即縣武裝部長,又管軍事又管警察,但因為和平的年月比較久,真正打仗了也不能指望一個縣尉,所以其實權力比主簿要小一些。
在宋朝,除了這三個人以外,縣裡的其他人,從法定意義上而言,都不是官,只能算是臨時工,當時縣裡衙門的臨時工,也是很牛鼻的。
縣裡的臨時工,也分領導和底層人員。譬如保安隊長,那就是分管治安的領導,具體的某個保安,那就是底層人員了。但即便是最底層的保安,也是縣裡的人,手裡有傢伙,不能說一定能拿多少錢,但面對縣裡的一般老百姓,他就代表著官府,說抓就抓,說放就放,一般的宋朝百姓,都不敢惹他們,害怕著呢!
在以宋朝為背景的小說,譬如水滸傳裡,就多次提到這種縣裡的保安隊長,即所謂都頭,武松、雷橫都幹過這個。你看有沒有走科舉路線,沒有!陽穀縣令看武松的身手不錯,連老虎都能打死,二話不說就讓他當了步兵都頭。為什麼這麼便捷?因為步兵都頭就是縣裡的保安隊長,說到底也是臨時工——如果武松參加了科舉考試的武舉,考試過關,那就有機會被委任做縣尉(武裝部長)了。
而比都頭(保安隊長)權力更大的,就是縣裡的文職臨時工,即所謂押司,也就是宋江這個角色。像鄆城縣,照法定規矩來講,最多可以僱傭八個押司,水滸書裡其實講到其中兩個,一個是宋江,一個是張文遠。
押司是做什麼的呢?事實上就是文書工作人員,一看文書大家就笑了,說縣裡的小文書,又有什麼能耐呢?其實很厲害,因為縣令,其實很少會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所以這些文書,其實就是代表官府同百姓打交道的人。大宋帝國的法令,由他們解釋;縣裡的具體政策,更由他們解釋。
換句話說,面對百姓,他們就是官府的代表。
所以你看宋江,只是一個小小押司,為什麼縣裡頭上上下下的人,都給他面子,誰也不敢惹他?因為他是直接跟縣令對話的人。
當然,同樣是押司,宋江和張文遠的地位又不一樣,宋看上去資歷更久,所以知縣老爺更仰仗他做事,他手裡的權力,也就比張文遠多出許多。在民間的威望,同樣如此,不論是再往下的基層保甲晁蓋,還是賣湯藥的王公這樣的小販,都看重宋江,卻不會去找同為押司的張文遠,道理就在這裡。
司馬路的歷史會客廳
宋江是個有錢人,出手相當闊綽,見到窮人,賙濟幾兩銀子;見到孤寡老人,給幾倆銀子;見到好哥們,送幾兩銀子花花。
宋江就像個散財童子似的,見誰就塞給他幾兩銀子,他家錢像是天上掉下來似的,家裡開銀行啊,還是有礦啊?
都沒有!
有人說,宋江的錢是晁蓋大哥贈的。晁蓋逃到了梁山之後,為了答謝宋江救命之恩,確實給他送去了大把銀兩,可是宋江不差錢,人家死活不要!
有人說,宋江是鄆城縣的公務員,人家的錢是一五一十掙來的,果真如此嗎?
先看看宋江干的什麼工作吧!
宋江,人稱宋押司,“押司”就是他的職業,那麼押司是幹嘛的呢?
押司不是官,而是吏!
古代官職分為九品,每品又分為正、從兩階,一到九品,共有正、從十八個品階,最低一級是縣尉、主簿,大體相當於現在副處級幹部,縣令相當於正處級幹部。
低於九品的就不叫官了,而是吏,而押司低於九品,所以它不是官,而是吏,大體相當於現在縣政府辦主任,主要任務是承辦具體事項。
大體這樣子的:
上級來了公文,押司閱了之後,簽了“請主簿批示”,主簿閱了之後,簽了“擬同意,請縣令批示”,最後縣令大筆一揮“同意!”,之後公文又轉到押司手裡,由其負責具體承辦事項。
押司雖然官不大,但權力不小,因為他負責具體承辦事物,代表官府與基層百姓打交道,有句俗語的好,“縣官不如現管”啊!
譬如收個稅啥的,哪家商鋪交多少稅,押司說了算,可以讓他多交些,也可以讓他交教些。這些商家為了少交稅,必然隔三差五的,向押司意思意思。
押司工資不高,但灰色收入多,甚至比工資高許多許多倍,這就是宋江錢多花不完原因之所在。
反正又不是自己的錢,拿著商鋪孝敬的錢,賙濟一下貧困百姓,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還能獲得“及時雨”的好名聲,何樂而不為呢!
一半秋色
押司是宋朝官署辦事職員的稱號,處理案件等事情,押司又被稱為押司官,雖然聽上去名頭很大,其實只是一個普通的差事,放到如今,說白了就是政府最為基層的公務員。類似於整理檔案書寫文書的秘書職務。
宋朝的官吏制度當中,將官職分為了兩大類,押司屬於吏,官必須有朝廷上層委任,而吏的級別比較低,可以私自招募,當然這個級別低也只是相對的,很多都是出自於當地的名門望族鄉紳。
宋江能夠混到押司的職位,很有可能還是依靠了他的土豪老爹宋太公的勢力,一般來說,一個縣有八個押司,宋江在上梁山之前擔任的就是鄆城縣押司,這個職位並不是特別被士大夫階層所瞧得起,因為他們並非通過科舉出身,而是憑藉家族中的地位,有著“走後門的嫌疑”。
墨上公子
宋代的押司,是縣衙裡處理一般文案的刀筆小吏,類同明清時代的師爺,不在九品之列。
古代的政府機構編制小,縣衙一般設官有:知縣、縣丞、主薄、縣尉,後來又增加了教俞,一般設有官吏皂隸40名左右。宋代的官僚機構龐大,縣衙定吏即有60名左右。吏分六案,案下再置小吏,其中有8名押司,收發、承遞、抄寫、登記、整理往來文書,如同如今的文秘書,辦公室科員。
歷史上真正“宋江起義”,遠沒有像“方臘起義”那樣的規模,是鄆城縣押司宋江,在水泊梁山聚眾36人,拉桿子扯旗“劫富濟貧”,沒成氣候就被地方剪除。事件小得正史幾乎無痕,只是後來被市井加鹽調醋,嚼得越來越長,傳的神乎其神,搞得越來越上規模,成了108將率幾十萬大軍“替天行道”的話本。
宋押司的故事,經過說書者的不斷延伸,加入歷史人物,不斷豐富話本,成就了施耐庵筆下一部經典小說《水滸傳》。
你好作者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
我們看一看宋代基層編制:宋代的縣,設縣令、縣尉,作為一縣的長官。大縣還設有主簿一員。《長編》卷11載,開寶三年(公元970年)規定縣官的定製:“縣千戶以上,依舊置令、尉、主簿,凡3員;戶不滿千,止置令、尉各1員,縣令兼主簿事;不滿四百,止置主簿、縣尉,以主簿兼知縣事;不滿二百,止置主簿,兼縣尉事。”神宗熙寧以後,令二萬戶以上的縣增置縣丞一員,縣丞次於縣令而位在主簿、縣尉之上。南宋時則取消縣丞。宋制縣的長官稱縣令。但往往看到史志記載多稱為知縣,這是宋代地方官制的特點。由此看來在宋朝的押司不是官 ,而是吏。主要負責文秘工作,相當於現在的辦公室秘書。 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宋史·職官志》所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例如 在《水滸傳》經常提到宋江,當地百姓都稱呼宋江為 宋押司,因為宋江在鄆城縣縣衙當文書一職。
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稅賦徵收或者處理獄訟,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但級別不好說,因為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職,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職。一般一個縣有8個押司。如《水滸傳》中,宋江在上梁山之前擔任的就是鄆城縣押司。
你好作者這是我的回答
歷史領域創作觀察員
首先明確,宋江的押司不是官,而是吏,在縣城裡算是級別較高的吏。
自古官吏殊途,宋朝也不例外,官和吏身份不同,有著嚴格界限,地位待遇也有天壤之別。
吏大概介於官和公人之間,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社會階層。如果說官相當於有正式編制的國家幹部,公人相當於派遣制臨時工,那吏就相當於有正式編制的工人,但不是終身制。
宋朝人想要入仕做官,有四種途徑:一是靠科舉;二是靠蔭補,三是靠軍功,四是靠納粟,五是靠吏人出職。也就是說,吏是有機會轉成官的(儘管機會很少),但主要限於中央和州一級機構的吏人,縣級機關的吏幾乎毫無機會轉官。
宋朝的吏地位很低,被稱為“胥吏”,但也不是誰都能幹的。
吏要從本地百姓中差選,而且是要有產業的上戶中差選,家裡沒田沒房的破落戶,再優秀也沒資格進縣衙當吏,宋江是鄆城縣宋家村,他家裡有不少田產,所以才能進入縣衙當押司。
宋江在鄆城縣衙做押司,主要職責是舞文弄墨,負責辦理文書、獄訟等日常性事務。
毫無疑問,宋江是吏,所以進不了縣級領導班子,連個國家幹部都不是。
但為啥宋江還能在鄆城呼風喚雨,說起來無人不知,各方面吃的很開?
宋朝的縣城是最低一級行政機構,有正式編制的官很少,充其量也就知縣(縣令)、縣丞、主簿、縣尉這幾個,有些小的縣城,甚至只有一兩個官,卻承擔著大量事務,這就需要僱傭大量人手負責辦理具體事務或者以供驅使,吏和公人就應運而生。
吏都是從本地有產業的人家選用,這些人熟悉本地情況,在本地有廣泛人脈和影響力,他們進入縣衙後,因為負責具體事務擁有了相當權力,可以利用權力營私舞弊,或者勾結當地地主富戶,中飽私囊,各種貪墨手段玩的賊溜,甚至可以把官玩弄於股掌之中。
可以說,縣衙離開了官照轉,但離開了吏,根本就轉不動。縣官不如現管,強龍不壓地頭蛇,都是這個道理。這就是宋江在鄆城呼風喚雨,無人不知的原因。
我是專注歷史文化的狄飛驚,歡迎關注我!
狄飛驚
讀過《水滸傳》的人都知道,宋江上梁山前還是個朝廷命官呢,雖然官職不大,但當時他任鄆城縣的押司,為官清正,又樂於助人,因此在鄆城縣裡還頗有名氣,老少皆知,一提起宋押司,大家無不肅然起敬。但時至今日,若問到“押司”是個什麼官、幹什麼的,估計就沒有多少人清楚了。
押司本是宋朝地方官府中辦理文書的小吏,根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宋朝的府、縣兩級衙門中,都設置有“押司”之職。一般而言,府衙的押司通常有好幾個,最多的可設八個;縣一級官府大體上設一個,也有兩個或三個。這一官職人員設置的多與少,要依據府與縣轄區的大小、人口的多少而定。
宋代官場中,押司是個官小而無品級、吃苦的差使,任務繁重又責任重大。他們的工作主要是管理文牘,承接上司來文,為主官起草文稿,以及上報、下發公文等。凡是轉發上司來文或頒發本縣、本府的文告,他們要遵照主官的交代及時發出。
古代生產力十分低下,上級下發的公文都得一份一份地照抄,而且不能出差錯。所以不論是押司自己抄寫,還是交代手下人抄寫,即使錯一個,也要受到嚴格懲罰。內容上有了出入,就得治罪,輕則丟官,重則坐牢,所以身為押司,必須具備“刀筆精通,吏道純熟”的條件。“這宋江自鄆城縣做押司,他刀筆精通,吏道純熟.......”從《水滸傳》第十八回對宋江出場的描述也能看得出對“押司”這一職業的從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