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幹這些事!寧鄉公安:違法!

千萬別幹這些事!寧鄉公安:違法!

千萬別幹這些事!寧鄉公安:違法!

今天

安安給大家來個不一樣的開場白

先做一道選擇題

千万别干这些事!宁乡公安:违法!

1

你認為《中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裡所指的“野生動物”,可以用以下哪個詞代替?

A

野生動物物種

B

野生的動物

C

野外的動物

D

自然裡的動物

你的答案是什麼

一眼看去

是不是覺得這4個選項意思似乎一樣

讓人傻傻分不清楚

千万别干这些事!宁乡公安:违法!

千萬別以為安安在逗你

這是中科院動物研究所發佈

《對“野生動物”一詞的認識》的調查問卷

而之所以會提這個問題

是因為前段時間

野生動物“禁食令”的出臺非法狩獵野生動物?寧鄉公安嚴查!

此《決定》一出

就有吃貨在後臺詢問安安

牛蛙、龜、鱉...算不算野生動物

以後這些還能吃嗎

千万别干这些事!宁乡公安:违法!

官方消息來啦

3月4日

農業農村部緊急印發通知

中華鱉、烏龜、牛蛙等兩棲爬行類

按水生物種管理不列入禁食野生動物名錄

千万别干这些事!宁乡公安:违法!

雖然我們能放心大膽的吃“乾鍋牛蛙”了

但是我們在吃的同時

也不能忘了管住手、管住嘴

這些事情千萬不能做

千万别干这些事!宁乡公安:违法!

案例一

1月26日,湖北返寧人員葉某對前來開展宣傳勸解工作的派出所工作人員進行辱罵並將其趕出家門,隨後,又駕車衝進歷經鋪派出所,持菜刀追砍民警,並將院內2塊宣傳板、接待室3塊玻璃砍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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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寧鄉市人民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

依法對葉某提起公訴

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含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有關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案例二

2月1日,長沙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根據群眾舉報,在長沙市嶽麓區陽光100小區的住戶劉某凡涉嫌銷售假冒偽劣飄安牌醫用口罩,隨後順藤摸瓜,一舉查獲85萬隻假冒偽劣飄安牌醫用口罩案。

目前

劉某凡已被依法處罰

依法嚴懲製假售假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藥、劣藥,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劣藥罪定罪處罰。

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用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醫用器材,或者鋪售明知是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以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

案例三

1月25日,有市民反映西寧海湖新區大潤發超市裡蔬菜價格普遍較高,一個包心菜(500克)賣到33元、黃瓜兩根(500克)賣到23.32元。

經核查,大潤發超市銷售的納入政府幹預價格範圍的21種蔬菜中有9種蔬菜價格超過批零差率,其餘蔬菜品種價格虛高。隨後,相關執法人員立刻現場製作筆錄並進行立案調查。

目前

西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超市作出

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依法嚴懲哄抬物價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囤積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藥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價格,牟取暴利,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

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案例四

1月26日,張某用手機拍攝了一段群眾封路的視頻,並配音"西衝山平崗封了,裡面有兩個患者”,虛構該地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的信息,後將該視頻通過微信發給他人並引起轉發,造成群眾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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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張某已被寧鄉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依法嚴懲造謠傳謠犯罪。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案例五

近日,寧鄉森林公安通報了一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的案件。

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查扣高鼻羚羊角997根,象牙製品3727克,犀牛角製品327.9克,雕鴞、雪豹、野駱駝等其他野生動物製品1200餘件,涉案金額高達2600餘萬元,搗毀了一個通過互聯網實施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的大型犯罪交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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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案件已移送寧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依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定罪處罰。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非法狩獵罪定罪處罰。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包括開辦交易場所、進行網絡銷售、加工食品出售等),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

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 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購買 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定罪處罰。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購買,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

案例六

2月8日,東湖塘派出所接到警情:轄區一男子周某喝酒後惡意多次撥打110電話佔用有效警力並辱罵接警員。

經調查發現,周某惡意撥打的不僅僅是110,在1月18日至2月8日期間,他還多次無故撥打120、119、12345等緊急救助電話,共113次,嚴重擾亂了相關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據周某交代:他之所以上百次重複撥打,是想詢問各個平臺有沒有口罩發,在得到回覆需自行去藥店購買後,他便藉著酒勁發脾氣,惡意撥打電話撒氣。

目前

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並處罰款500元

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實施上述規定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擾亂單位秩序、公共場所秩序、尋釁滋事,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阻礙執行職務,衝闖警戒帶、警戒區,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他人,詐騙,在鐵路沿線非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盜竊、損毀路面公共設施,損毀鐵路設施設備,故意損毀財物、哄搶公私財物等規定,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由有關部門予以其他行政處罰

千万别干这些事!宁乡公安:违法!

良好的社會秩序

需要我們大家共同維護

對此

寧鄉公安將依法嚴厲打擊以上違法行為

千萬別再犯啦

千万别干这些事!宁乡公安:违法!

讓我們再回到文章的開頭

你認為這道選擇題答案是什麼?

留言告訴我們吧~

千万别干这些事!宁乡公安:违法!
千万别干这些事!宁乡公安:违法!

審核:賀任、馮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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