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證上面是寫一個人名好,還是夫妻倆人共有好呢?

哈爾濱房博士


先要特別說明一個概念,既然是婚後買房,如無特殊約定,無論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這套房子都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每人各佔50%的份額;


怕寫一個人的名字,另一個人就沒有份,如果有這樣的擔心就可以放放了,沒問題的;

至於寫一個名好還是兩個名好還是要看實際的情況的;


比如:

一般家庭都會選擇貸款買房,而通過銀行貸款是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有要求的,銀行都會要求借款人出具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等證明,要求月收入至少要大於月供的2倍才可以,否則就會要求減少貸款金額、延長貸款時間或者直接拒貸。


有些家庭夫妻單方收入不夠,可能就需要夫妻二人共同貸款才行,如果是兩個人共同貸款的話,貸款合同上要寫2個人的名字,購房合同上也必需寫2個人的名字,這時就不是寫一個人還是兩個人哪個好的問題了,而是必需要寫兩個人。

這裡有一點需要提示一下大家,如果買房的時候寫了一個人的名字,在婚姻存續期間是可以加名字的,而且不用提心,加名字只收個10塊錢的工本費,沒有任何稅費,所以那些當時房本只寫了一個人的家庭後續也是有辦法來補救了。


不過,加名字雖好,但需要提前把貸款還清才行,有欠款的話是加不了名字的。


當然也沒有必要非得為加名字這事鬧得很不愉快,兩口子婚後買的房,有沒有自己的名字都一樣,也不用過份較這個真兒。


小崔聊房


不動產權證上寫一個人名字好,還是夫妻倆共有好?

我認為,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從購買住房的出資看,如果資金來源於夫妻一方婚前的資金,且全額購買,寫一個人名字好;

從不動產登記的角度看,寫夫妻倆的名字好;

從購買住房的資金的支付方式看,如果貸款買房,首付款為夫妻倆一方父母的出資,寫一個人名字和夫妻的名字有差別。

01

夫妻婚前財產

(1)購買住房的出資為夫妻一方婚前資金

如果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住房,資金是女方婚前住房的銷售款,且一次性付款,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該筆資金為女方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轉化為夫妻共有財產。

從這個角度看,寫夫妻一個人名字為好。

(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比如說是住房,夫或妻一方繼承並進行了宣示登記,之後將住房賣掉,取得資金用於購房且是一次性付款,這種情況下,寫一個人名字為好。

02

從不動產登記的角度看,寫夫妻倆的名字為好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用家庭共有財產購買的住房,不論是一次性付款還是按揭貸款,其資金都是屬於夫妻共有,貸款均為夫妻的負債。

在進行登記時,如果不動產權證寫一個人名字,不代表不動產的權利就屬於夫或妻一人所有,而是不動產權證記載的權利人在進行處分時,在轉移登記的相關文件上簽字就可以發生效力,不需要配偶到場。

從這個角度來說,我認為,不動產權證寫夫妻倆的名字為好。

03

貸款買房

先看一個案例。

小許和小任是大學同學,畢業後,在同一個城市考取了公務員。

2008年,在長達5年的戀愛長跑後,二個年輕人在當地民政部門領取了結婚證。

根據當地的風俗,由男方準備婚房,女方陪嫁妝。小許和小任看中了某小區一套建築面積為116平的三居室,總價款為150萬元。

因小倆口工作時間不長,沒有多少積蓄。為此,小許的父母出首付60萬,餘下由夫妻共同向銀行貸款。

2010年,房產證下來,寫的是小許一個人的名字。

成家後,婚姻的瑣碎代替了愛情的甜美,繼而,夫妻之間有了矛盾。2015年小任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庭上,夫妻為這套房子的歸屬發生了激烈的爭論。

最後,法院判決,房子歸男方所有,未償還的貸款由男方承擔;同時,男方一次性給予女方80萬元的補償。

雙方沒有提起上訴,司法文書產生了法律效力。

這裡,我們需要注意三個問題:

①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款屬於對夫妻購房的贈與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夫妻結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夫妻購房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另外,父母出資時,也沒有與夫妻簽定協議,協議中也未說明該出資系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②法院採納了債權人的意見

夫妻與銀行簽訂借款及按揭貸款協議時,男方為主貸人,至法院起訴時,夫妻未償還的貸款餘額為50萬元。銀行從保護債權的角度,建議房產歸男方所有為宜。

③從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適當增加補償金額

夫妻離婚後,女方要照顧小孩,還要找房,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女方在照顧子女方面付出較多,對家庭的貢獻較大,因此,法院判決男方適當增加對女方的補償金額。

04

結語

不動產權證上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夫妻的名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但是,我還是認為:

財產是支撐家庭的支柱;夫妻之愛才是婚姻持久的源泉和靈魂。


我是江南的文蘊世界,與你暢談房地產話題,分享你的喜樂,用知識化解你的困惑。


江南的文蘊世界


1、婚後買房,無論寫一個還是兩個,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只不過,很多人為了解決購房名額的問題,寫一個人的名字,比較方便操作假離婚購房。但是存在假離婚變真離婚的風險。

2、婚前買房,無論寫一個還是兩個,都屬於出資方的。最新的法律政策,婚前買房屬於婚前財產,很多女性以為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這房子就有你的一份了,實則不然,在法律上還是屬於出資方的。如果婚前買房,自己一分錢都沒出,是沒有份的。

3、當你在問是該寫一個人的還是寫兩個人的名字的時候。證明你對自己的婚姻缺乏安全感了,沒有絕對的把握了。所以,為了更好的生活,寫兩個人的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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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結婚,大多數由男方出首付或者全款買房、買車,婚後還貸比較常見。如果男方家庭條件不是很好,那麼婚後買房也是有可能的。婚後買房房產證怎麼加名呢?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兩個人名字?夫妻共同財產又是怎麼界定呢?

房產證寫幾個人名字?

寫一個人名字:如果房產證只寫一個人名字,並不代表房子完全就屬於產權人自己,其中還要分很多種情形,最重要的看房產的出資人。所以買房後要留好付款票據。

寫兩個人名字:如果房產證寫了兩個人名字,那麼夫妻雙方也是本著公平、平等的心態過日子的。其實這樣好處多多,比如銀行批貸額度高、審批快,銀行更願意把錢借給你們。

下面哪些情形算夫妻共同財產?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寫兩個人名字的話,是對夫妻雙方權利的明確。涉及貸款,抵押與買賣需要兩人同時在場辦理。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發生離婚的情形,其中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需要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3、如果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的話,那也是夫妻雙方共有的。但是有一種情況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這是什麼意思呢?假如房產證上寫的男方姓名,丈夫想要賣掉這套房子,買家去房產交易中心查產調單,在產調單上發現這套房子屬於男方個人所有,基於此交易達成,過了戶。

這時妻子發現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出售了本該是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去法院起訴,要求房產買賣無效,法院是很難支持的,因為買房者不存在過錯(這個第三方是否善意其實很難界定)。

補充:如果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丈夫出售了房產,就只能在離婚時向法院告知此房屋的損失,請求對方經濟補償(前提丈夫沒有把錢花掉或者轉移掉)。

下面哪些情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是由一房父母出資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的子女名下,可以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房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房的個人財產!

總之,如果兩人婚後共同還貸,還是寫兩人名字較好,才是對雙方權益的最大保護,這樣也做到了公平。隨著目前二孩政策的放開,許多的家庭在未來考慮購入第二套房。夫妻雙方有比較深厚的感情基礎,願意攜手共度一生,那麼寫一個人的名字在將來能更方便的購入第二套房也是未嘗不可的。


當地人


夫妻雙方不動產產權名該如何登記?

1、婚後購房:

        夫妻雙方共同財產購房,夫妻雙方登記任何一方名字都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2、婚後父母出資購房:

      全款購房,一方父母出資,只登記一方名字屬於單獨所有。登記雙方名字屬於共有財產。

      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另一方名字,沒有明確贈與另一方,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登記一方或者雙方,都是按照各自父母出資的額度份共有。



旭裡有夢


首先,在婚前,如果是貸款買房,現在是不允許兩個自然人的名字寫在一個房產證上的,如果是全款買房,兩個人的名字是可以同時寫上去的,這時候在沒有其他文件公證的前提下,房產屬於兩人共同所有,切是平等權益。

其次,如果是婚後買房,如果是貸款買房,在不明確出資人是哪一方的話,寫一個人的名字與寫兩個人的名字是一樣的,都是婚後共同財產(沒有明確首付款是哪一方出資),共同還貸款,共同擁有房產權益。如果有明確出是哪一方出首付款,且留有首付款出資證明,婚後出現離婚狀況,由法院根據婚後還貸情況酌情處理。如果是婚後全款買房,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探房客一武漢樓盤


如果你放心的話,隨便給哪一個人都無所謂。如果雙方都不放心,那就寫上雙方的名字。寫上雙方的名字的話,如果房產證要轉手賣於他人的話,另外雙方還要在場,所以說留兩個人的名字的話,相對來講會比較麻煩一點。


瘋狂小烤鴨


看買房出資人的意願了。如果一起出錢,沒有道義產證上只寫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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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爺


當你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建議你就寫夫妻雙方的名字,無論是婚前婚後。

1、婚後買房,無論寫一個還是兩個,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只不過,很多人為了解決購房名額的問題,寫一個人的名字,比較方便操作假離婚購房。但是存在假離婚變真離婚的風險。

2、婚前買房,無論寫一個還是兩個,都屬於出資方的。最新的法律政策,婚前買房屬於婚前財產,很多女性以為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這房子就有你的一份了,實則不然,在法律上還是屬於出資方的。如果婚前買房,自己一分錢都沒出,是沒有份的。

3、當你在問是該寫一個人的還是寫兩個人的名字的時候。證明你對自己的婚姻缺乏安全感了,沒有絕對的把握了。所以,為了更好的生活,寫兩個人的名字吧!


阿華說房產


當你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建議你就寫夫妻雙方的名字,無論是婚前婚後。

1、婚後買房,無論寫一個還是兩個,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只不過,很多人為了解決購房名額的問題,寫一個人的名字,比較方便操作假離婚購房。但是存在假離婚變真離婚的風險。

2、婚前買房,無論寫一個還是兩個,都屬於出資方的。最新的法律政策,婚前買房屬於婚前財產,很多女性以為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這房子就有你的一份了,實則不然,在法律上還是屬於出資方的。如果婚前買房,自己一分錢都沒出,是沒有份的。

3、當你在問是該寫一個人的還是寫兩個人的名字的時候。證明你對自己的婚姻缺乏安全感了,沒有絕對的把握了。所以,為了更好的生活,寫兩個人的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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