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利潤結轉的正確流程(含會計分錄)!全了

本文中無特別聲明的,會計核算適用的是《企業會計準則》,而不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

由於會計核算要分期,所以到了年終,就需要對全年的經營成果進行決算,會計核算也要對收入、成本、費用等以及利潤進行結轉。

1

首先是損益類科目結轉入“本年利潤”

這個不多說,都是學會計的,什麼是損益類科目不用我解釋和多說。反正,到了年終,所有的損益類科目必須結轉平。

1)收入、收益類科目結轉:

借:收入類科目

貸:本年利潤

2)成本、費用、損失類科目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成本、費用、損失類科目

2

進行納稅調整清理,並確認“所得稅費用”

有人覺得奇怪,還沒有到企業所得稅彙算的時候,為什麼要做納稅調整清理呢?

因為會計核算和稅法規定存在著很多差異,會形成永久性差異和暫時性差異,對我們確認“所得稅費用”會產生影響。

為了儘可能保證財報的準確性,我們不能直接根據“本年利潤”計提或確認“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必須要考慮“所得稅遞延資產”與“所得稅遞延負債”的影響,包括當年和以前年度的影響。

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

以上分錄是合併在一起的,實務中可能是需要分成多個分錄的。關於所得稅費用以及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的問題,比較複雜,以後專文分享。

確認所得稅費用後,就可以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3

將“本年利潤”轉入“利潤分配”

“本年利潤”也只是一個過渡科目,最終還需要轉入“利潤分配”科目。

1)虧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本年利潤

2)盈利: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

利潤分配順序及分錄

按照公司法和《企業財務通則》的有關規定,利潤分配應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步,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淨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併,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正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後續分配。

第二步,計提法定盈餘公積金。

按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後的本年淨利潤計提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盈餘公積金的基數,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潤,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稅後利潤。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時,才能按本年稅後利潤計算應提取數。這種“補虧”是按賬面數字進行的,與所得稅法的虧損後轉無關,關鍵在於不能用資本發放股利,也不能在沒有累計盈餘的情況下提取盈餘公積金。

第三步,計提任意盈餘公積金。

第四步,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利潤分配會計分錄:

1)計提法定盈餘公積(稅後利潤的10%)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說明:法定盈餘公積金累計達到註冊資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2)計提任意盈餘公積(根據公司規章規定的比例或董事會決議計算)

借: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XX基金

如有優先股。應在“任意盈餘公積”前分配股利。

3)分配股利(根據董事會決議):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應付股利

4)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計提法定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計提任意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5

以盈餘公積等彌補虧損

1)以盈餘公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借: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

2)以資本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借:實收資本/股本

貸:利潤分配-資本補虧

6

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

1)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核算相對簡單,很多時候會計核算是參照稅法規定的,同時不用考慮和核算遞延所得稅,即便是存在稅會差異的情況,也是直接在當年進入損益。

年終利潤結轉,流程與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一致,只是會少遞延所得稅的環節,另外核算科目部分存在差異。

2)適用《企業會計制度》的

基本上與《企業會計準則》差不多,只是會計科目有差異。

來源:彭懷文、大白學會計;秀財網整理發佈。

更多財稅資訊,關注我們


分享到:


相關文章: